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論文

社會學的宏觀思索論文

論文7.7K

關鍵詞:科學知識社會學;宏觀研究綱領;強綱領;利益模式

社會學的宏觀思索論文

摘要:科學知識社會學自上世紀7O年代中期產生以來,一直致力於對科學的知識進行懷疑和批判,試圖說明科學知識的形成過程、科學認識的成果無不包含着社會的內容。愛丁堡學派的“強綱領”和“利益模式”爲我們認識科學知識的客觀性提供了有益的借鑑。

一、科學知識社會學產生的背景

自從“正統的”科學哲學提出的科學的客觀性以來,對科學的客觀性懷疑,不僅不斷地來自科學哲學內部,以至發展到先是歷史主義學派對客觀性的弱化,再到後現代者那裏時,科學的客觀性已無任何立錐之地。除此以外,還有來自哲學以外的解構形式和途徑,而這些當中要首推科學知識社會學對客觀性的解構最爲有力、徹底。

以默頓科學社會學爲直接的理論來源,以知識社會學理論爲間接的知識來源,在經過社會學和哲學對曼海姆知識社會學所留下的問題(主要是兩類知識的劃分是否合理,劃界的標準是否成立,科學知識該不該享有特權和科學知識該不該免於社會學研究)的探討以及反思科學社會學幾十年的發展歷程而出現了科學知識社會學。這是由於發生在歐洲的這場科學社會學的研究注重的是科學的“實質性理論”(即科學知識過程)的研究,故一般人常稱其爲科學知識社會學,又由於那些研究學者們的工作大多從庫恩思想中獲得過重要啓迪,故也有人把這些工作籠統叫作“後庫恩科學社會學”。科學知識社會學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中期,在20世紀70年代末獲得迅速發展。這一思想來源於維特根斯坦和哈貝馬斯的懷疑主義批判精神,這種懷疑主義批判精神對科學知識社會學的產生起着導向作用,晚年的維特根斯坦開始對自然科學知識享有免於社會學研究的特權提出異議,認爲科學也有其限度,也應該被視爲一種文化現象,並進一步提出知識就其本性而言是社會的。按此線索,維特根斯坦爲科學知識的社會學研究奠定了認識論基礎,他明確表示了對科學知識普遍一致性的懷疑,這種態度直接危及兩類知識的劃界標準。哈貝馬斯的批評試圖確立這樣的事實,自然科學的知識是知識體系中的一種形態而已,它的存在是爲滿足人類某方面利益的需要,人們在發展這種知識時不可能不滲透利益因素,哈貝馬斯的意圖在於:他想借助於對科學知識的利益解釋來否定科學知識生產過程中的情感中立假設,而這對於奉行培根主義的“科學始於觀察,經驗事實是建立在客觀觀察基礎之上,科學理論又是建立在經驗事實基礎之上”的歸納方法來說是致命一擊,此外哈貝馬斯還強調解釋學和批判的重要性,認爲認知主體是有目的的作用於客體,人類的利益動機纔是維繫科學活動的根本動力。

科學知識社會學的全部工作中心就在於說明科學的認識因素與社會因素的結合,在於說明科學知識的形成過程、科學認識的成果無不包含着社會的內容,最終得到其提出的科學知識是非描述性的,而是社會建構的主旨。真正實踐並致力於科學知識社會學研究的是英國的愛丁堡學派。

二、愛丁堡學派的“強綱領”

愛丁堡學派形成於20世紀70年代英國愛丁堡大學的一批社會學和歷史學學者成立的“科學元勘小組”,小組成員基於默頓科學社會學的理論困境,決心以科學知識的內容與社會的關係作爲自己的研究主題,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科學知識社會學的研究羣體稱爲愛丁堡學派。愛丁堡學派的代表人物有巴瑞·巴恩斯(BarryBarnes)、大衛·布魯爾(DavidBloor)、史蒂文·夏平(StevenShapin)以及安德魯·皮克林(AndrerwPiekering)等,愛丁堡學派受後庫恩科學社會學影響較深,該學派所關心的是:解釋信念或知識在一定的社會環境、歷史文化條件下,爲什麼得以產生或維持。曼海姆早在《意識形態和烏托邦》一書中就提出過這樣的思想:某些人相信某些信念是由社會因素決定的。但這種思想隨即出現了到底是“什麼人相信?”和“何種信念有其社會根源?”的問題,因爲傳統科學知識社會學長期以來把信念分成截然不同的兩種:一種是數學和自然科學,另一種包括宗教、道德、智慧等,前者被認爲是質樸的,不爲任何社會利益上的考慮所左右;而後者則是懷疑的,意識形態的,受主觀思想和利益驅動的,因而是社會的。正如當代傑出的知識社會學家斯塔克(S中國論文聯盟整理tark)認爲的:“因爲人們關於自然的事實是他發現的,而文化事實本身就是他自己的工作,這兩種情形中,知識的社會決定是不同的。庫恩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中對科學知識積累的解釋進行了批判,隨着科學知識的發展,大量的理論和原理被懷疑,並且成功被替代,庫恩認爲這些不再是對增長的關於實在知識的簡單響應,而是用關於推理和評價的背景負荷才能表達的。既然自然科學和文化科學一樣,並非以純積累的方式變化,那麼這是否意味着我們考察自然科學的產生及其維持一定要求助於社會原因呢?愛丁堡學派對此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巴恩斯指出:“科學沒有任何特權,因爲其信念與實在或理性有一致的相應關係,因而其文化傳播過程與其它領域所採取的相比,絕沒有更重要之處。也就是說,科學不應該被認爲在認識上優於其它任何信念和知識體系,因此,對科學知識內容的解釋,就不能再囿於以往那種忽視和否認社會因素作用的解釋模式。

該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布魯爾在其開創性的著作《知識及社會意向》中提出了“強綱領”(strongProgramme)(相對主義建構論方法的別稱),他認爲:所有知識,不論是經驗科學知識還是數學知識,都應該對其進行徹底的研究……沒有什麼特別的界線存在於科學知識之中,或存在於合理合法的真理及其客觀性的特殊本質之中。“強綱領”的“強”具體體現在它要公正地對待所有的信念體系,不論是真的還是假的,合理的還是不合理的,成功的還是不成功的,以使社會學方法能應用於描述一切知識體系,包括數學和邏輯學這樣遠離經驗的'科學,開創了一種社會化認識論,堅決主張:科學地研究科學知識的性質。具體來說“強綱領”可以定義爲以下四個信條,即(1)因果性。它應當是表達因果關係的,也就是說,它應當涉及那些導致信念或各種知識狀態的條件,當然,除了社會原因之外,還會存在其它的、將與社會原因共同導致信念的原因類型。(2)公正性。它應當對真理和謬誤保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即都毫無例外地要求經驗調查並對它們產生的原因給予公正的說明。(3)對稱性。這是就其風格而言的,就是說,同一些原因類型應當既可以說明真實的信念,也可以說明虛假的信念。(4)反身性。這是就原則而言的,其各種說明模式必須能夠運用於科學知識社會學自身,和有關對稱性要求一樣,這種要求也是對人們尋求一般性說明的要求的反應,如果不是這樣,科學知識社會學就會成爲一種長期存在的反駁其自身的理論。對於以上四條,要特別注意因果性中提到的其它原因,這些原因是指諸如精神的、人類學的、生理的、認知的和感覺經驗的等因素。愛丁堡學派認爲由於在“實在”和我們對“實在”的陳述之間沒有任何內在的必然聯繫,因而因果性也即意味着我們不可求助於那種在科學和自然現象之間預先設定聯繫而排除其它可能原因的做法。公平性告訴我們對於進行科學知識的社會學研究沒有必要陷人“真理和理性究竟意味着什麼”這類毫無意義的問題之中,這樣的問題對資訊存在的解釋而言是多餘的,毫無必要的。對稱性要求對於兩種不同的情況儘可能地運用同一種類型的說明,布魯爾打比方說:生理學的目標是說明健康的有機體和病態的有機體,機械學的目標是人們理解正在運轉的機器和出了毛病的機器、依然矗立的橋樑和已經倒塌的橋樑。反身性很明確,即科學知識社會學是其自身的原因,它自己首先要能夠合理地被解釋。“強綱領”在知識論的研究方面認爲:“知識”是“任何被集體地接受的信念系統”。知識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科學知識,而且還包括其它時代的文化中相當於科學知識作用的神話、魔法、宗教等各種信念系統,科學知識與其它信念系統具有同等的地位,因而也應該與其它知識系統一樣接受社會學方法的研究。

“強綱領”在真理觀的研究方面認爲:所謂一個理論的真理性的確定,常常是在它被選擇並運用於實踐之後,在因果說明中逐漸反映出來的,即社會爲獲得真理的心理體驗提供或強加了很多因素,因而社會因素也就成爲真理的必不可少的成分,根本不存在真理符合論,真理與“實在”的一致性形式是多樣的,要想給真理下定義,最好是從真理的功用性着手,並且還把真理看作是一種文化符號,即關於“真”的信念是相對於特定社會和特定文化共同體而言的,不存在超歷史、超文化的真理標準,從而對科學的客觀性提出了自己的否定態度。

三、愛丁堡學派的“利益模式”

“利益”是愛丁堡學派的另一個重要概念。但是把“利益”引人對知識的社會學說明並不是愛丁堡學派的首創,早在19世紀,馬克思就採用了階級利益分析方法開展對政治經濟學的批判,馬克思斷言:一個時代統治階級的觀念,是受統治階級的利益決定的,併爲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意識形態,並提出了“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基本命題。馬克思認爲,人類歷史是在客觀世界提供的自然環境中演進的,這個環境不斷地被人類的行動所改造,在改造的同時,人類創造出他們的生存方式,從創造活動中產生了社會關係,同時也創造了關於這個世界的知識,這些知識反映了各種社會羣體的利益,並受到在當時特殊生產方式下盛行的意識形態的制約,它們既被用來操縱自然現象,又被用來支援或改造現存的社會關係。事實上,馬克思並未把科學與意識形態同等看待,他認爲自然科學的關注焦點和發展速度或許爲社會條件所決定,但科學的概念工具和實質結論卻並非如此。到了20世紀30年代,這一模式開始被用於對科學和知識的社會學研究,曼海姆深受馬克思的“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思想的影響,在他的兩部奠基性著作《認識論的結構分析》和《意識形態和烏托邦》中,曼海姆着重強調了知識與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試圖用因果鏈將知識與外部世界聯繫起來,認爲知識就其社會學意義而言,不僅取決於人們的社會地位、身份及階級利益,而且紮根於特定的文化類型之中,並且肯定了利益是影響知識的一個因素。由於曼海姆是在對知識的二元劃分的基礎上談利益對知識的影響,所以是把自然科學排除在受利益因素影響之外的。默頓命題的第二條強調了經濟和軍事的功利性在科學組織化過程中的作用,似乎帶有一些階級利益的因素,但是默頓的科學社會學僅僅停留在對科學知識的產生做外部的說明,雖然有一些利益影響的因素,但其利益對科學的影響同樣不觸及科學知識的實際內容,只是對科學知識的關注焦點、課題方向以及特定領域的知識何以得到迅速增長的外部體制的說明。

愛丁堡學派使用“利益”的概念是爲了解決強綱領中提到的“歸因問題”,按照強綱領的思路,科學知識與社會因素之間普遍存在着因果關係,如果用A代表某種社會因素,用B代表某個科學概念或理論,則A>B成立。愛丁堡學派認爲巴恩斯所說的社會因素就是利益,即“思想或信念是否以及如何能被認爲是社會階級或其他集團的特殊利益的結果”,可以使用“利益”作爲一種解釋資源,對科學知識的擴展和應用及其與行動者的目標之間的關係進行社會學的因果說明。這些利益可以是社會體制上的或經濟體制上的,也可以是宗教上的或專業事務上的,有兩個案例可以用來說明利益理論:(1)巴恩斯列舉了20世紀生物學界在進化論觀點和遺傳觀點之間發生的一場激烈論戰,論戰的雙方分別是以卡爾·皮爾士爲代表的生物統計學家和以威廉·巴特森爲代表的“孟德爾主義者”。前者認爲:生物繁衍是一種透過變異的連續選擇而進化的過程,這種過程是可以預知和控制的;後者則認爲:生物的繁衍是一連串的突變過程,這個過程根本不可預知和控制。兩種觀點可以說是針鋒相對、截然相反。那麼其根源何在呢?巴恩斯認爲根源在於雙方的利益衝突,他認爲,皮爾士的進化論觀點與新興的優生學密不可分,優生學主張透過逐步改變社會中不同人羣的相對出生率來改善種族,其理論基礎是進化論,並且直接代表着新興中產階級的利益,是主張社會進步的。而巴特森之所以強調生物繁衍的不連續性和不可預知性,是因爲他的立場保守,其階級利益依賴於傳統的社會秩序,害怕社會的進步,宣稱社會突變的時刻還沒有到來。(2)皮克林則利用職業利益來解釋一些學術之爭。他認爲:對每一個科學家來說,都會存在一些更有利於其工作的資料、理論或模型,由於每一個科學家都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投人了大量的時間,因而他們傾向於承認那些與自己的認識利益相吻合的新成果。如在分析萊夸克時,皮克林同樣使用“利益”分析工具,認爲當時新發現的粒子在解釋上存在“色”和“味”之爭,而“味”能夠取得勝利,是因爲對新粒子做“味”的解釋更符合主流傳統的利益,也更能體現權威物理學家在其中的影響等。

事實上,利益模式所要說明的重心不在於知識的真僞問題,不關心在被接受的理論中哪一種更能反映事實,哪些方面更合理,而只關心知識是否爲科學共同體乃至整個社會所承認和接受,以及探討這種理論被這個階級承認和主動選擇接受的原因所在,由此得出:不同的利益決定不同的科學理論。也就是說,利益是分析知識狀況的必要因素而不是充分的因素,利益並不必然導致某種知識主張,但某種知識主張背後一定存在某些利益緣由。後來才逐步上升爲利益是科學理論的決定性因素的。利益模式的出發點倒是可以接受的,而由此上升的誇大利益的決定作用則過於偏激,讓人難以接受,其實利益也像其它社會因素一樣,至多隻是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方面對科學知識的形成起到一定的干預作用。

四、結論

依據著名哲學家哈金的干預理論的觀點,干預作用是自始至終存在着的,就拿傳統科學知識觀來說,它所堅持的科學知識的客觀性也不是完完全全意義上的客觀性,只是因爲在小科學時代,干預作用未能充分得到顯現,在小科學時代,“爲科學而科學”的非功利性傾向比較強烈,而且這種純科學在整個科學中所佔的比重較大,而且小科學所需經費少,所用的儀器也比較簡單、直觀,這使得科學具有很大的自主性,無論是目標的選擇、行爲準則和成果評價等,它們都是在科學共同體內形成,很少受其它外界因素的干擾(很少受干擾不等於干擾被排除)。二戰以來,小科學逐漸向大科學轉化,干預作用也隨之逐步強烈,科學不再是純科學了,科學在橫向上成爲大文化的一分子、大社會的一部分,在縱向上把科學納人漫長的科學史長河中去考察,因此對科學客觀性的看法不同也就不足爲怪了。在理解這一問題時干預理論應是較爲合理的。辯證唯物主義認爲世界是普遍聯繫的,這普遍聯繫的事物之間又是相互作用的,科學客觀性亦應如此,是在和與之相聯繫的因素的相互作用下而凸顯出的客觀性,真正意義上的客觀性是無法知道的,但這決不是不可知論,科學理論的基礎仍是客觀事實,人有認識世界的能力,人類認識一開始就是實在論的,如果連這一點信念都沒有,那麼人就不會在探索自然界中獲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如果因此而排除干預作用的存在,對干預作用視而不見,無疑是掩耳盜鈴之舉,這樣不但不能端正對科學認識的態度,而且對科學的發展也是極爲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