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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勞動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單位及姓名):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 部門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酒店未開業的工資標準爲。

2、乙方酒店正式營業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元。

3、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若乙方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者,甲方按正工資級的200%付與乙方。

②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食宿。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其他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2、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經營地址:

乙方: (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性別: 家庭住址: 省 市區(縣、市) 街道(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

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爲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二、乙方負責在 超市甲方產品的管理、銷售促銷工作,擔任甲方

產品導購員。

乙方工資結構爲:底薪+提成。每月底薪 400 元,提成1% 。

乙方試用期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期間以底薪爲主,甲方根據乙方試用期間實際表

現酌情發放提成。

三、甲方需在次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上月工資。

四、乙方保證甲方產品的安全和銷售、促銷工作的正常運轉。乙方必須遵守甲方

及 超市的各項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上述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符合接

觸合同條件的,甲方將解除勞動合同,並委託 超市代甲方爲其辦

理離職手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

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

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乙方試用期滿後,在勞動合同期內,雖無合同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出現,但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簽訂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九、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應按雙方約定在離職前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辦理工資等財務覈算。因未辦理交接手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當賠償。

十、如乙方患有傳染病,應立即停工接受治療,在治癒前不得上崗工作,未治癒擅自上崗工作的即爲違約,每擅自工作一天支付200元違約金。

十一、乙方承諾乙方已熟知甲方及 超市的各項管理制度,並自覺遵守。

十二、乙方值班期間發生商品丟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三、如乙方住址、聯繫方式等資訊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時光荏苒,不覺中已在松下渡過了五個春秋,感嘆之餘收穫頗豐,在經歷的崗位中耳濡目染汲取了他人的不足與長處,使自己日臻成熟,尊敬領導關心同志在工作中不斷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虛心向老員工求教,增強自己的工作技能,做到領導賞心,同志悅目,自己坦然,不與他人爭一時短長,工作嚴與律己,一絲不苟,基本貫徹和執行了松下蓄電池所奉行的以人爲本服務奉獻之精神。

用感恩的心回報松下,是本人一貫遵循的原則,深知松下有的放矢的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理念,工作五年中所經歷的崗位有:f1組立-仕上-f1組立-叉車-大庫-f1組立幾個階段,本人已過不惑之年,略感身心疲憊,如松下能容納我的話希望能切切實實安排一個相對穩定的工作,不願做?漂搖一族?,風靜,樹靜波瀾不驚,平穩渡過餘生。把自己的短處縮緊,把自己的長處揮灑,用優點感染周邊的人,用?慎始敬終?的工作態度征服人,用實際工作表現回報松下蓄電池。

2時光荏苒,我於20xx年3月24日入職到現在,不知不覺已經快六個月了,6個月前,能成爲中智的一員我很榮幸,180天后的我,感覺自己已然成爲修建“夢想城堡”的一員,責任和使命感油然而生,那些“築造”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獲得成功的喜悅,滿滿地充斥着我的心靈,每一個場景、每一份感動都歷歷在目……

這段時間,我在公司、部門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援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爲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勤勉不懈。從開始的退工辦理以及後來接手公積金操作,領導和同事都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與鼓勵,總是在我不懂的時候悉心教導我,在我困惑的時候耐心開導我,在這個優秀的團隊中,我更是盡心盡力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做好每一份工作。

來公司的第一天開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們的這個團隊中,和公司同事之間通力合作,關係相處融洽而和睦,公司提供了 很多的機會讓

我們在工作之餘鍛鍊身體、磨練意志,更讓我們與這個大團隊的夥伴們更加團結與友愛。

在這期間,我更多的看到了自己的成長,這些成長是中智帶給我的,更多的時候,我覺得這不僅僅只是一份工作,它是一個老師,不斷挖掘我的潛力,期待我的全方面發展;它是一個舞臺,讓我盡情展現自己想要展示的想法與活力;它是一個港灣,讓我褪去漂泊的意志,只想專心一致,留住這份強大的溫暖!

在拓展以及“夢想城堡”的展示過程中,我更加深入地瞭解了公司的發展,同時也被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圍所吸引。我希望能夠繼續爲公司服務,懇請領導同意,若有幸能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我必將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爲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爲公司的發展建設添磚加瓦。

勞動合同 篇4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當事人雙方對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條款所作的修改或增減。

【解除勞動合同不能獲得補償金的情形】

依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必要支付勞動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以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挽留勞動者,但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辭職的。

【勞動合同的解除的相關法律規定】

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勞動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都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

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爲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二十二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單位代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有合作意向,協商後再簽定長期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擔任職務。工作地點位於。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後,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工資標準爲元/月,於每月 日支付。

第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爲 元/月,於每月日支付。此工資已包含個人所有社保費用,公司不另行繳納所有社保費用。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的所有社會保險費甲方已現金的方式發放到乙方的工資內,甲方不另行繳納。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在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 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 他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不相符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思想彙報範文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