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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性評價

總結是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對學習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況,包括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得到的經驗和教訓加以回顧和分析的書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膚淺的、表面的感性認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統的、本質的理性認識上來,不妨讓我們認真地完成總結吧。我們該怎麼去寫總結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總結性評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總結性評價

總結性評價1

本學期中嘗試着轉變評價觀念,豐富評價內容,不斷改變評價方法和手段,取得突破性的進展。不僅在平時每堂課中灌注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取得的進步,及時給予評價。更重要的是體現在期末終結性評價中,我改變以往唱一首歌考察其演唱的能力,以及透過音樂小知識筆試形式考查其音樂綜合素質的方式,豐富評價內容,採用多種評價方法。

評價內容方面,構建了多元化的評價內容:

1、各項音樂基本能力的考覈評價

唱歌能力考查:指定一人或多人演唱,或由學生選曲演唱。

欣賞能力考查:以課堂口頭提問或課後練習爲依據。

視唱能力考查:新歌視譜及F調、G調上簡單旋律視唱。

聽音能力考查:學生模唱老師彈奏的簡單旋律,或把聽到的音在口風琴上彈奏

音樂知識考查:課後練習答題情況評價。

學習品質考查:音樂課的學習態度、表現等。

2、音樂基本知識掌握情況的評價

每課後練習答題情況我都做好記錄,以及課堂中一些小問題的回答情況等作出綜合評價。

3、學習品質方面的評價:主要是對音樂課的學習態度、表現及完成課後練習態度、小組合作中的表現等的考查。

評價方法方面關注過程性評價,師評、互評、自評相結合。

1、平時積累評價法,把學生平時在課堂中各項能力表現給予記載。

教師的科學適度客觀的評價,可促進學生的學習意識、激發學習興趣,使學生清楚地認識到自己在音樂學習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2、合作表演評價法,課堂上小組演唱或表演過程中合作精神的體現。

可採用互評方式,從評價中學生意識到羣體合作的重要性,培養交際能力,可以使學生在與他人對照中尋找自己的差距與不足。

3、特長展示評價法,學生說、唱、演、奏等各項特長的展示。

透過學生自我評價,培養學生認識自我,養成自我教育的能力,找出自己的進步與不足,對自己形成一個正確的認識。

實踐結果證明:學生對待平時的音樂課不再敷衍了事,我不再爲學生的紀律問題發愁。同學們都儘自己所能,抓住每次展示自己的機會,鍛鍊膽量增加自信,增強合作意識,更重要的是提高音樂學習興趣。

教學反思

音樂學科主要特點是以情動人、以情感人、是以培養人的審美情感爲主要目標,而不是以技能及知識獲取多少爲目標,這是與其他學科最大的也是最根本的區別。要求我們音樂教師能借助音樂形象促進學生對音樂的感受、理解和表現。爲了提高學生的審美素質,培養衆多的音樂愛好者,我們在對學生實施音樂評價時應考慮怎樣利用評價增加學生學習音樂的信心,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

對學生的評價過程,其實也是師生的情感交流過程。值得一提的是,對學生的音樂評價不應只侷限於期中或期末的幾次評價,在每堂音樂課中我們都可以結合音樂評價,把學生一點一滴的進步登記下來,及時給予鼓勵。當然,在音樂課上學生學到的音樂是有限的,音樂評價也帶有侷限性。受課堂時間的限制,有些同學膽小羞澀,喜歡跟從於其他同學,坐失良機,沒有好好表現的機會。因此,這對我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一個新課題,如何把音樂教學評價延伸到課外活動中,爲發揮學生的創造性、鍛鍊才幹提供廣闊的天地。

傳統的音樂教學評價,評價主體基本上都是教師,學生處於被動地位,被動接受老師對自己的評價。其實我們應重視發揮學生主體性,讓學生進行自我評價,透過自評,以幫助學生增強自我意識。實踐表明,多數學生能對自己在音樂學科方面進行認真客觀的評價,讓學生勇於承擔學習的責任,成了音樂的真正主人。

總結性評價2

總結性評價又稱事後評價,一般是在某一相對完整的教育階段結束後對整個教育目標實現的程度作出的評價。它以預先設定的.教育目標爲基準,考察學生髮展達成目標的程度。總結性評價的次數比較少,一般是一學期或一學年兩三次,在學期或學年結束時進行。期中、期末考查或考試以及畢業會考等均屬此類。

總結性評價的首要目的是給學生評定成績,併爲學生作證明,或提供關於某個教學方案是否有效的證明。總結性評價有3個基本特點:

(1)總結性評價的目的,是對學生在某門課程或課程的某個重要部分上所取得的較大成果進行全面的確定,以便對學生成績予以評定或爲安置學生提供依據;

(2)總結性評價着眼於學生對某門課程整個內容的掌握,注重測量學生達到該課程教學目標的程度,因此,總結性評價進行的次數或頻率不多,一般是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兩三次,期中、期末考查或考試以及畢業會考等均屬此類;

(3)總結性評價的概括性水平一般較高,考試或測驗內容包括的範圍較廣,且每個題目都包括了許多構成該課題的基本知識、技能和能力。

總結性評價的作用:

1.評定學生的學習成績

學校工作中,總結性評價最常見的作用是評定學生的學習成績,教師對學生的進步水平和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予以確定並打出分數,評出等第或寫出評語。這類評價由於要確定學生在學生序列中的名次排列,因而常常採用“常模參照測驗”,並常常使用概括的評定,同時,在成績排列上常力求呈現“正態分佈”。

2.預言學生在後繼教學過程中成功的可能性

總結性評價的結果也常被用來預言學生在隨後一門課程或一段教學過程的學習中是否可能取得成功。一般說來,在某門學科的總結性考試中得分高的學生,大多數在其他學科或該學科的其他部分的學習中也會獲得高分。

3.確定學生在後繼教學過程中的學習起點

在這一點上,總結性評價的作用與形成性評價和診斷性評價的作用基本相同。某個年級結束時的總結性評價結果,既可作爲確定學生在下一個年級的教學中從何起步的依據,也可以反映學生在認知、情感和技能方面的學習準備程度。

不過,要使總結性評價的結果可以用來確定學生在後繼教學過程中的學習起點,有一點是至關重要的。這就是,總結性評價不能只用分數或單一的綜合等第來表示,而應伴隨比較詳細、具體的評語,最好是編制一份關於該學生學習成績的“明細規格表”,用內容行爲這兩個維度來表明學生已經掌握了哪些知識和技能,具備了哪些能力或進一步學習的先決條件。否則,單一的分數不可能給後繼教學過程的教師提供有助於其確定學生學習起點的有用資訊。

4.證明學生掌握知識、技能的程度和能力水平

總結性評價的結果也可用來證明學生是否已掌握了某些必備的知識和技能(至少在當時)並具備了某些特殊的能力。此外,在這類評價,人們往往假設了一個“最低分數線”來表示“最低能力水平”,如同汽車司機駕駛執照考試一樣,達到或超過這個水平,學生就能勝任進一步的學習任務或擔當某種工作。

5.對學生的學習提供反饋

總結性評價大多數在階段教學任務完成時或在期末進行。如果它測試的是學生在教學過程某一階段上的學習結果,並且,如果測試題能反映學生對各個單元學習任務的掌握程度,那麼,合理編制的總結性考試(考查)也可爲學生提供有關其前一階段學習情況的資訊,從而起到反饋作用,要麼鼓勵,要麼使之糾正前段學習中的錯誤或改進自己的學習方法。即使是期末進行的總結性考試,如果編制巧妙,評分得當,學生仍然可以從評價結果中獲得有用的資訊,瞭解自己對這門課程的掌握程度、存在的問題和難點,瞭解自己的成功之處。這些資訊將有助於學生明確下一階段或下一學期自己的努力方向並建立自己的學習目標。

要使總結性評價對學生的學習起積極的推動作用,關鍵的一點,是在綜合的單一評分中必須包括各個試題的分項得分,必要時還須給出評語和指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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