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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簡報

 簡報一:

8月10日上午,宿城區召開城郊結合部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推進會,區委副書記、區長張輝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強調,要認識上再統一,組織力度再加強,執法力度再加強,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突出工作重點、強化整治措施,堅決打贏城郊結合部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攻堅戰”。

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簡報

會議首先肯定了全區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指出整治工作中還存在單位進展不均衡、重點區域拆違效果不明顯等主要問題。會議要求,各相關責任主體要認識上要再統一。會議指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社會關注度高,絕不容許有半點鬆懈。違建勢頭不遏制,就會帶來惡劣的社會影響效應,各鄉鎮、街道要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針對重點違建工作存在的實際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全面掀起違法建設整治新高潮。以拆除違建彰顯社會公平正義、讓拆除違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絕不讓違法亂紀、鑽空子、不守規矩的人佔便宜。

會議要求,組織力度要再加強。違法拆除聯合工作組要加強督查力度和支援力度,鄉鎮要加大巡查防控力度,確保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解決。會後各鄉鎮、街道要迅速召開動員會議,對違法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發動。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絕不能大而化之,決不可簡單草率,要有針對性做好重點難點拆違工作。耿車鎮主要針對開發區徵地進行拆除違建;河濱街道重點要做好隆城頤和周邊違法建設拆除工作;雙莊鎮要對剩餘散戶走司法程序和聯合執法程序;蔡集鎮要理清思路、自我加壓、掌握方法、不甘落後,加速推進拆違工作,一週內有進展、見成效。

會議要求,執法力度要再加強。要組織聯合執法,各鄉鎮、街道要排定重點戶,着手組織依法拆除違建工作。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落實考覈辦法、獎懲措施,加強違法建設執法力量,對措施不實、力度不夠、進度緩慢的,要按照制度獎優罰劣,依法推進違建整治工作“再深化”,確保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簡報二:

河源市東源縣以6月17日被省級政府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警示約談爲戒,化壓力爲動力,決心奮戰20天全面完成2015年度違法用地整治任務。該縣把打擊、查處和整改違法用地行爲作爲當前縣委、縣政府的一項政治任務和中心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強化“守土有責”責任制,實行責任落實、依法規範、督導問責“三到位”和時間、精力與人力“三集中”,採取鐵腕措施,在全縣迅速掀起重拳打擊違法用地專項行動的新高潮。經過全縣上下共同努力,東源整治違法違規用地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東源是廣東省土地面積第二大縣。據悉,東源在省2015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被查出172個違法用地圖斑,面積632.55畝,其中耕地71.85畝。截至7月9日,172個違法用地圖斑中除8個違法用地圖斑作非立案處理,其餘164個違法用地圖斑已全部立案查處,立案率爲100%,已結案圖斑159個,結案率爲94.9%。應拆除違法用地圖斑31個,面積71806.6平方米,現已拆除29個,面積66320.6平方米,拆除率爲93.6%,完成率爲92.4%。現已復耕復綠圖斑29個,面積102372.5平方米。已沒收違法用地圖斑24個,面積66946.7平方米,已繳交罰款共121.9萬元。

依法規範加強土地管理永遠在路上。東源縣委書記何廣延、縣長駱世文表示,東源將認真總結2015年度土地衛片執法工作,積極探索建立加強土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依法規範土地管理,確保今後不新增違法用地行爲,努力提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平,爲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

  簡報三:

爲維護法律嚴肅性和權威性,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營造城市健康有序發展的良好氛圍、維護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拉薩將在全市中心城區範圍開展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根據《拉薩市城市總體規劃(2009—2020)》確定的中心城區範圍,即:南北山脈之間的河谷地帶,東至城關區與達孜縣邊界,西至堆龍德慶區羊達鄉,南至堆龍德慶區與曲水縣邊界,北至城關區娘熱溝和奪底溝,包括城關區八廓、吉日、吉崩崗、扎細、公德林、嘎瑪貢桑、兩島和金珠西路8個街道辦事處和納金鄉的全部,娘熱鄉、奪底鄉、蔡公堂鄉的局部,堆龍德慶區東嘎鎮、乃瓊鎮、羊達鄉的局部,柳梧新區管委會柳梧鄉局部,總面積約295平方公里。

拆除、沒收、處罰一批 教育多數

此次集中整治要包括未經規劃許可或者未按規劃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未經許可或者未按許可內容進行建設,侵佔住宅小區道路、綠地、樓宇內公共空間等小區公共用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已經到期且尚未拆除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非法佔用城市道路、綠地、林地、溼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間和公共用地的建築物、構築物;非法開採地下水的行爲;侵佔電力線路及設施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壓佔市政管道(包括:供水、排水、電訊、通信、燃氣等市政管線)或者影響市政管道安全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及全國文物保護單位通視走廊內影響文物保護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中心城區內店鋪、牌匾、建築風貌、戶外大型廣告與要求不符的行爲;其他違反城鄉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爲。

對已建成的違法建築有拆除、沒收、罰款和批評教育4種處理方式,強行拆除一批、強制沒收一批、依法處罰一批、依法教育多數。對位於歷史文化街區、古城申遺範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範圍、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範圍、城市重要節點範圍內的違法建設,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且存在安全隱患和危害羣衆公共利益的,堅決依法強行拆除。

同時,強拆、回填、整改所產生的費用都由違法建設行爲的當事人承擔;對違法建設實物或違法所得進行沒收。當事人拒不配合調查,拒絕執法人員入戶的,可以根據情況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

整治工作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本次違法建設集中整治主要包括調查摸底、政策宣傳、集中整治、建立長效機制四個階段,利用3年時間完成違法建設存量的消化,2年時間進行鞏固提升。2016年,分兩批重點對歷史文化街區範圍內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整治;着重對2015年發現的屋頂加層和違法規劃、屢禁不止、頂風作案的違法建設進行整治,同時對中心城區內已立案處理的違法建設進行處理;2017年重點對歷史文化名城和古城申遺範圍內的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整治;2018年至2019年對中心城區剩餘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整治。2020年對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鞏固整治成果。

本次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尊重歷史、針對現狀、疏堵結合、依法整治”的工作原則,堅持以“強行拆除一批、強制沒收一批、依法處罰一批、依法教育多數”的思路處置“存量”,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待“增量”。透過5年時間的集中整治,以達到堅決抑制新增違法建設行爲,切實維護好廣大羣衆的根本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