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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改革進展情況彙報

爲促進我縣城市公交科學發展,給廣大市民提供安全、便利、舒適的乘車環境,擦亮城市名片,樹立視窗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強公共客運保障能力,根據縣委、縣政府部署和要求,我局透過深入兄弟縣(市)開展城市公交經營考察調研,汲取先進經驗,擬定初步方案。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縣委改革進展情況彙報

 一、城市公交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城市公交公司2家,即:xx湘運集團xx公汽分公司和xx縣紅色景區旅遊公司,經營性質爲股份制,目前上述2家公司經營期限均已到期。共有公交車輛33臺(其中湘運公汽公司28臺車輛使用年限已近7年,紅旅公司公汽5臺車輛使用年限已近3年),擁有公交線路5條(其中湘運公交公司4條,紅旅公司1條)。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隨着我縣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區面積拓寬,道路交通狀況進一步完善,廣大市民的出行需求也越來越高,但由於公交企業主體管理不規範,相關法律法規滯後等諸多因素,導致城市公交運營矛盾日益凸顯,嚴重影響羣衆安全便捷出行和創國衛等全縣重大工作,造成了社會負面影響和不穩定因素,各種難點、熱點問題難以得到有效根治,城市公交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已迫在眉睫。

二、公交管理主要措施

爲切實規範城市公共客運秩序,營造良好的城市公共客運氛圍,在縣委、縣政府及各上級交通運輸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做了大量細緻的工作,採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組織了大型宣傳活動,有140人、28臺宣傳車參與,發放宣傳資料2000餘份;開展了客運秩序文明導勸活動,發放資料700餘份,並在電視臺滾動播放;召開了公交公司座談會5次,維穩會10餘次,督促公司每月召開安全例會。二是加強管理和規範力度。設立了城市客運管理股,加強公交企業和車輛的監管力度,規範經營行爲;切實督促企業整章建制,完善內部管理和約束機制。三是加大城市“打非治違”力度。以城區“百日綜合整治行動”爲契機,加大規範管理力度,2012年共查處非法營運摩托車、面的車500餘臺次,爲城市客運秩序穩定有序發展提供了保障。四是認真組織調研考察。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先後8次赴江西永新、衡陽常寧、攸縣、醴陵、市公交公司等地開展調研,透過學習先進管理方法,努力探索適合我縣的公交經營管理辦法。

 三、城市公交經營改革初步方案

透過汲取調研學習經驗,我局結合我縣實際和相關單位提交經營計劃書情況,初步擬定三種公交經營管理改革方案,供領導參考。

 (一)公交經營方案

第一方案:國有經營、公車公營。

1、經營性質。“國有制”經營。即由縣委縣政府牽頭,成立城市公交改革領導小組,制定城市公交改革方案和維穩保障機制,合理整合現有2家公司資源,註冊成立1家國有性質的城市公交公司,無償使用公交經營權,徹底消除股份制公交企業爲追求利益最大化採取承包、掛靠經營帶來的弊端。

2、經營模式。“政府主導、公司運作、公車公營、行業監管”。政府主導即:由縣委縣政府確定公司經營主體,授權縣城投公司成立xx縣城市公交公司,並明確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公司運作即:由公司制定公交管理和經營方案,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負責公司工作人員騁用、運營管理和財務管理等,嚴格依照法定和各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及規劃的公交線路、車輛(詳見附件四)開展公交經營活動;公車公營即:公交運營車輛所有權歸屬國有,不以盈利爲目的開展經營活動,禁止掛靠、承包經營,努力把城市公交做成公益事業,切實解決民生問題,實現城市公交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態勢。行業監管:由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城市公交企業經營管理、車輛執行等進行監督檢查。

3、資金投入(共計4447.5萬元)。採取“政府投入,自負盈虧”方式。政府投入即:縣委縣政府無償劃撥公交公司經營所需站場、始發站亭、沿途候車點、加汽站用地,並將公交運營設備(60臺)、站場及亭點建設、加汽站等附屬設施投入全部納入財政預算支出(詳見附件一),同時制定相應的長效補貼、補償機制,用以公司承擔社會福利性和政府指令性支出及虧損。自負盈虧即:由公司自主負責城市公交經營管理,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對自己的經營成果好壞及盈虧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方案:國有控股、公車公營。

1、經營性質。 “國有股份制”經營。即縣委縣政府委託縣城投公司與企業合資註冊成立xx縣公交有限責任公司,無償使用公交經營權,註冊資金1000萬,其中縣城投公司控股49%,合資方控股51%。

2、經營模式。“政府主導、公司運作、公車公營、行業監管”。政府主導即:縣委縣政府負責對原有2家公交公司經質、車輛及人員妥善處置,委託縣城投公司與企業共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城市公交經營方案,確定公司主要管理人員職務及質數;公司運作即:由國有控股公司制定公交經營管理方案,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負責公司工作人員騁用、運營管理和財務管理等,嚴格依照法定和各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及規劃的公交線路、車輛開展公交經營活動;公車公營即:公交運營車輛所有權歸屬國有,不以盈利爲目的開展經營活動,禁止掛靠、承包經營,努力把城市公交做成公益事業,切實解決民生問題,實現城市公交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態勢。行業監管:由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城市公交企業經營管理、車輛執行等進行監督檢查。

3、資金投入(共計4365萬元)。採取“政府投入、企業出資、自負盈虧”方式。政府投入即:縣委縣政府出資1000萬元人民幣註冊控股,無償劃撥公交公司經營所需站場、始發站亭、沿途候車點用地,並將站場及亭點建設、附屬設施投入全部納入縣財政預算支出,共計1835萬元(詳見附件二),同時制定相應的長效補貼、補償機制,用以公司承擔社會福利性和政府指令性支出及虧損。企業出資即:企業負責60輛運營設備及配套設施等資金投入,其中30臺閒置車輛整修後評估180萬元,所有投資納入股本設定,共計投入2530萬元。自負盈虧即:國有控股公司自主經營,自主管理,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對自己的經營成果好壞及盈虧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方案:公司運作、自主經營

1、經營性質。 “公司股份制”經營。縣委縣政府採取優先經營原則,結合申請成立公交企業的經營資質、經營規模、服務能力等綜合評價情況,確定1家股份制公交企業爲經營主體。

2、經營模式。採取“政府主導、企業運作、財政補貼、規範管理”的模式。政府主導:即縣政府牽頭組織考察申請經營公交企業,與符合經營資質條件企業簽定“公共汽車特許經營權出讓合同”,無償出讓城市公交特許經營權;制定城市公交改革維穩工作機制,妥善處置現有2家公交公司經營資質、車輛及人員。企業運作:嚴格依照城市客運相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要求,制定城市公交經營方案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按照法定和各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及規劃的公交線路、車輛開展公交經營活動;負責企業工作人員騁用、運營管理和財務管理等,並負責公交經營所用車輛購置、站場和候車點建設等相配套設備設施的全部資金投入。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財政補貼:制定優惠政策,落實有關公交優惠政策,並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公交企業開展站場及候車點規劃、選址、建設等工作;規範管理: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每年對企業進行一次綜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做爲政府獎勵和確定經營資格的重要依據;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依照城市公共客運相關法律法規對轄區內城市公交企業經營管理、車輛執行等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企業違法違規經營行爲。

3、資金投入(共計5447.5萬元)。採取“企業投入、自負盈虧”的方式。企業投入即:企業自籌資金負責公交運營設備(60臺)、公交站場、候車亭、加汽站等附屬設施及配套設備的全部投入,並交納1000萬元抵押金(詳見附件三)。自負盈虧即:企業自主經營,自主管理,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對自己的經營成果好壞及盈虧承擔全部責任。

 四、問題和建議

爲加快推進城市公交改革步伐,目前有以下問題亟待政府予以明確:一是確定公交經營主體。建議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按照同等條件優先原則,由湘運集團責任有限公司經營;二是確定企業公交經營期限。建議參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許經營期限10年;三是確定優惠補貼標準。依照國家的燃油消耗補貼政策發放燃油補貼,並建議按公交冷熱線的經營效益,平均給予約2萬元/臺的老年人、殘疾軍人等免票、半票財政優惠補貼;四是確定公交經營站場。建議由政府無償劃撥公交站場使用土地,站場建設由經營者負責。五是確定站點規劃建設。建議政府牽頭組織交通、交警、城管、規劃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實地勘查後製定站點建設方案,站點建設由經營者負責。六是明確原公交公司經營到期處置方式。建議政府牽頭,按照合同對現有2家公交公司予以處置。七是明確公交公司管理方式。建議對公司採取企業管理、政府評價、部門監管的方式,政府每年對公司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與政策優惠補貼相掛鉤,評價優秀的給予獎勵,全額發放優惠補貼,存在問題的予以整改,連續兩年評價不合格的,取消其經營資格並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