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調查報告

學生上網調查報告範文

  範文一:

近年來,電腦已經普及了整個中國,幾乎每家桌上都會立着一臺電腦,或臺式電腦,或手提電腦,更有甚者家裏還平板。可是電腦在帶給人們方便的同時,網面遊戲也成爲電腦的一個分枝,這個分枝雖然不大,卻十分誘人,一旦玩上,自己很自我控制。所以,在這個可以自己支配時間的寒假,我對小學生的上網的情況做了調查。

學生上網調查報告範文

一年級的小朋友說:“我在網上經常看動畫片,比如《熊出沒》,不玩電腦遊戲”。

二年級的同學說:”我經常玩一些消消看的電腦遊戲,比如俄羅斯方塊等。”

三年級的同學說:“我玩電腦上的4399網站的許多小遊戲,多屬於單機遊戲,比如《憤怒的小鳥》等。”

四年級的同學說:“我經常玩一些3D的單機的遊戲,只是需要在電腦上安一個安裝包就可以了。”

五年級的同學說:“我喜歡玩3D槍戰遊戲,要註冊一個帳號,打起來十分爽。

六年級的同學說:”我玩的是聯網遊戲,在槍戰地基礎上增加了打怪物,掙錢並且升級的網絡遊戲。

五六年級同學玩的遊戲需要充值,就是把現實中的錢透過電腦換成遊戲幣,購買裝備。這樣不僅浪費錢,並且很難控制上網時間。

另外,我還對小學生的上網時間做了調查:

其中10%的人在寒假每週上網半個小時,50%的人的一週上網累計1個小時,30%的人在一至二天上網就1個小時,而10%的人每天都要上1個小時。我們通常說手機是眼睛的第一殺手,電腦是眼睛的第二殺手,長時間集中上網不僅會危害小學生的眼睛,對大家的身心健康也十分不好,因此我建議家長對小學生的上網時間要做好監督,儘量控制在每週30分鐘左右,並且電腦的功能很強大,可以做很多事情,如查資料、看新聞等。

小學生是怎麼接觸到電腦遊戲的呢?很多小朋看到年齡比他大的哥哥姐姐玩遊戲,回家以後開啟自家的電腦模仿着玩,一嘗試,感覺還手挺好玩的,第二天便在班上炫耀起來,於是引來更多同學的共鳴,這樣的遊便會在同學中漫延開來,而等他們長大了,更小的小朋友又重複他們的老路。

總之 ,互聯網有益有害,我們要使用它們有利的一面,掌握正確的上網方法,讓我們都掙當健康上網模範吧!

  範文二:

透過每個同學交回的調查表:

存在着兩種不同的態度:要麼放任不管,要麼嚴加管制,見網色變,其實這兩種態度都很極端,很偏面,不易於正確引導孩子上網。

作爲一個網絡時代的家長,要以全新的'觀念面對網絡,以積極的態度引導孩子,既要看到網絡所帶來的積極影響,也要看到消極影響。在鼓勵、支援孩子上網的同時,也要監督、控制孩子上網的內容和時間,因爲孩子的鑑別力和自控力是有限的。對此現象,我們特與高年級班主任一起組織一次主題家長會--網絡時代中的家庭教育。爲了防止少年兒童沉溺於網絡遊戲而不能自拔,影響正常的學習和生活,家長應該與孩子建立安全上網規則:

①善於在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資訊。

②要誠實友好地和他人交流,不侮辱別人。

③要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不隨意相信網友。

④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浸在虛擬的遊戲時空。

⑤要控制上網時間,有一定的自制力。

⑥不輕易告訴自己家的電話號碼與家庭住址

2、做孩子的傾聽者、引導者

當今社會,處處充滿了競爭,家長、老師都把自己的成功種植在學生身上,希望透過孩子的出息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因此,小小年紀的學生,揹負着重壓,除了學習還是學習,兩耳不聞窗外事。這樣要求孩子,他們有着很大的不滿與反抗,他們渴望與人交流、與人傾訴、被人理解、得到真正的關心(包括身體上的與心理上的)。爲了正確引導孩子身心健康,家長不管多忙,每天抽出一定時間瞭解孩子,做孩子的傾聽者、引導者,與孩子建立一種朋友的關係,家長絕不要老以一種我是家長,你必須服從的態度來教育孩子。另外,家長不要把自己的不良情緒發泄在孩子身上。

3、掌握網絡技術

作爲家長,對互聯網不應是拒絕而是瞭解,應從提高自身水平入手,從而進一步引導孩子用好網絡這把雙刃劍。從問卷調查中,我們發現有47%的家長根本不懂網絡的有關知識,只有16%的家長比較熟悉。好多家長爲了孩子的學習,省吃儉用買了電腦,卻發現孩子玩遊戲入迷,好不痛心。爲了改變這一現象,最好的辦法是家長首先要熟悉網絡,幫助孩子安全使用網絡,這也有助於改變自己的消極形象,消除與孩子的代溝。作爲家長,只有熟悉網絡知識,才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父母可以與孩子一起上網,一起探討網絡問題,這樣,既可以瞭解孩子,又可以增進父母與孩子的親子關係。

(三)社會提供環境

社會--少年兒童生活的大環境,應該以育人爲主,培養健康一代爲主,不妨多提供給他們學習、活動的場所,如青少年宮、圖書館、博物館等。可令人擔憂的是現在青少年活動場所越來越少,街頭網吧卻一家連一家,網吧事件牽動着許多人的心。喜人的是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於2002年9月29日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63號令,公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這個條例共分5章37條,已於2002年11月15 日開始施行了。該條例規定:從11月15日起,網吧、電腦休閒屋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違者將受到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經營許可證等處罰。條例還規定: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應當在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並要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覈對、登記,並記錄有關上網資訊,供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每日營業時間限於8時至24時。該《條例》的實施,可以說是給青少年一個希望的春天。可是由於現在直接管理部門還沒到位,有些混亂,致使一些網吧老闆渾水摸魚,趁機昧着良心賺錢。我們真誠地期望着文化部、公安部與當地管理部門聯合起來,加強工作力度,把《條例》落到實處,使網吧管理走上正常化軌道,還孩子一片晴朗的天空。

(四)統一認識,加強管理

對於少年兒童上網問題,家庭、學校、社會首先要統一觀點,加強管理。一切爲了孩子,爲了孩子的一切,我們有義務,有責任爲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家長、教師、網吧老闆等大人,統一認識,既要支援、鼓勵少年兒童上網,又要承擔監督管理的責任、引導疏通的義務,將他們的興趣引導到對更多網絡資源的開發、利用上來,讓他們用更多的時間去摸索互聯網上其它異彩紛呈的內容,而不僅僅是遊戲和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