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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登入入口

大事記1.18W

教師系統是國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的核心組成部分,具備教師基礎資訊管理和業務管理兩項基本功能,旨在爲各地各校進行教育決策提供資訊服務,爲推進教師工作管理資訊化提供支援,進一步提升決策水平、優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開展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以下是關於海南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登入入口,希望可以幫到你~!

海南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登入入口

【海南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登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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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部署與啓用海南省工作方案

爲做好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教師系統”)建設與應用的省級規劃、組織部署和統籌協調工作,確保教師系統部署與啓用工作有序開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部署和啓動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6〕3號)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教師系統是國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的核心組成部分,具備教師基礎資訊管理和業務管理兩項基本功能,旨在爲各地各校進行教育決策提供資訊服務,爲推進教師工作管理資訊化提供支援,進一步提升決策水平、優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開展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教師資訊採集

依託教師系統,採集全省各級各類教師基礎資訊,爲每一名教師建立電子檔案,確保教師“一人一號”,實現聯網執行。

1、資訊採集範圍

學校範圍: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高等院校等。

本省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的各級教研、培訓、電教等教學支援輔助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等教師資訊暫不採集,具體採集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教師範圍:學校在編教職工和簽訂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師崗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教職工,不包括離退休教職工。

2、資訊指標體系

教師資訊指標主要包括教師基本資訊、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崗位聘任、教育教學、培訓研修等基礎資訊,可根據需要對不同類型學校的教師資訊進行適當拓展。

(二)資訊動態更新

在完成資訊採集、創建教師資訊系統的基礎上,建立全省教師資訊動態更新機制,確保資訊準確有效。

(三)教師系統應用

充分利用教師系統的應用功能模組,並結合我省教師管理工作實際情況,推進教師資訊管理系統的應用,實現基礎資訊管理、業務管理和教師工作的深度融合。

三、任務分工

(一)省教育廳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省教師資訊採集和系統應用工作的領導,負責統一規劃和組織協調工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項目聯合工作組,省項目聯合工作組分別由省教育廳師資管理處(兼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展規劃處、財務審計處、基礎教育處、高等教育處、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等處室及省教育研究培訓院(兼省項目聯合工作組辦公室)、省電化教育館組成,按各自職能具體負責統一部署、指導全省教師資訊系統的部署與啓用工作,並負責組織、指導省屬學校教師資訊採集。

(二)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由教師人事管理、發展規劃、財務、基礎教育、教研培訓、電教等相關管理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相關負責人任組長,教師人事管理部門牽頭,成立相應的機構,配備精幹人員,建立相應制度,負責對所轄教師資訊採集和系統應用工作的領導,負責組織、指導本市縣幼兒園、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訊採集和系統應用工作,落實學校相關人員的培訓經費。

(三)省屬學校也要整合相關部門力量,成立聯合工作組,做好所轄教師資訊採集和系統應用工作。

四、具體部署

(一)前期準備

1、初始化學校(機構)代碼資訊

學校(機構)分四級建立用戶賬號:省級、地市級、縣(包括區、縣級市)級,校級。

2、建立學校用戶賬號

每一學校設系統管理員、資訊管理員、資訊查詢員等三類賬號。系統管理員負責管理本級用戶及下級系統管理員的賬號權限和賬號密碼等;資訊管理員負責管理本級及下級單位教師資訊錄入、審覈和上報工作,組織開展系統應用工作;資訊查詢員負責查詢本級及下級單位教師基礎資訊及相關統計資訊。各市縣、學校(機構)用戶賬號,由省教育研究培訓院根據教育部的用戶賬號分配統一分發。學校用戶賬號限於具有法人資格單位,教學點教師的資訊採集管理統一由所轄中心校負責。

(二)專項培訓

1、省級工作部署與培訓

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省屬學校(單位)相關業務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專項培訓。培訓對象爲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高等院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等分管領導、教師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和教師資訊業務技術負責人。

培訓內容包括教師資訊系統管理與應用的總體要求、教師系統核心功能、教師基礎資訊指標、數據採集與應用流程、系統運維與系統安全等。

2、市縣級工作部署與培訓

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省教育廳統一部署,及時完成學校相關負責人培訓。培訓對象爲本市縣各學校教師資訊工作的業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各市縣應於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相關培訓工作。

(三)資訊採集與審覈

1、生成教師賬號

教師賬號由學校系統管理員錄入本校教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等四項基本資訊後生成。教師可使用賬號登入系統,填報、查詢個人有關資訊,完善個人網絡電子檔案。

2、錄入教師資訊

學校資訊管理員負責錄入本校教師資訊,可採取批量匯入資訊表或在線填報方式進行,也可由教師個人按學校類型的基礎資訊指標進行個人在線填報。爲確保資訊準確,教師考覈結果、待遇、師德和專業技術職務等資訊應由學校統一填報或審覈。

3、教師資訊審覈

教師資訊採集本着“誰填報誰負責,誰審覈誰負責”的原則,確保資訊採集及時、全面、準確。

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省屬學校(單位)負責對所轄教師填報的`資訊進行審覈,資訊審覈無誤後確認生效,要確保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教師資訊的採集和審覈工作。

(四)資訊管理與更新

省、市、縣級資訊管理員要有效利用系統,及時掌握下級單位數據採集情況,做好督促監管工作,確保資訊採集按進度開展。

教師資訊生效後,如發生變化應及時更新。新資訊添加可由教師本人操作,經審覈後生效;變更已有資訊需由學校資訊管理員提交申請,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覈後變更。

(五)有效應用資訊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權限開展資訊查詢、統計分析、生成報表等方面的應用工作。

我省將充分應用教師系統的教師培訓學分(學時)、教師變動和教師交流輪崗等業務管理模組,深入探索教師系統應用的路徑與機制,不斷完善我省繼教網管理系統,確保系統正常、可持續運轉。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分工,統一規劃部署

省項目聯合工作組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師資管理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項目工作方案的制訂,溝通協調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和項目聯合工作組,統籌指導省項目聯合工作辦公室、各市縣、省屬學校對教師資訊系統的部署啓用和日常使用工作,負責運用系統對全省隊伍狀況進行統計分析,爲省教育廳作出相關決策提供參考等。

2、發展規劃處:負責教師資訊與教育事業統計數據的銜接等。

3、財務審計處:負責保障系統執行所需經費等。

4、基礎教育處:參與指導全省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資訊採集和資訊更新等。

5、高等教育處:負責組織本省高職(專科)院校、本科院校教師資訊採集工作和資訊更新等。

6、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負責組織本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訊採集工作和資訊更新等。

7、省教育研究培訓院(省項目聯合工作組辦公室):負責省項目聯合工作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初始化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代碼和發放不同權限賬號,統籌管理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訊,基於教師系統開發其他業務管理功能,以及可採取社會購買服務等方式確保省級教師系統的執行維護、組織開展相關人員培訓工作等。

8、省電化教育館:負責教師資訊系統的部署與啓用的省級硬件配備,指導各市縣、學校做好教師資訊系統相關硬件建設配備、管理、使用,指導做好省級系統資訊安全工作,按國家相關要求做好省級系統資訊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工作,配合省教育研究培訓院做好省級教師系統的建設與執行維護等。

(二)整合資源,提高工作實效

結合海南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海南中等職業學校和各高等院校的資訊網絡平臺,研究做好與教師系統的對接和資訊資源的共享,完善我省教師管理資訊系統,並與國家系統平臺聯網。

認真研究和選用教育部提供的教師管理資訊核心指標,並根據我省的實際情況進行拓展。

(三)加強督查,確保任務完成

實行工作月報制度。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省屬學校每月25日前將工作進度情況及《海南省建設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部署與啓用月報表》書面報送至省聯合工作組辦公室(電子郵箱:hnjsjy0898@126、com);省聯合工作組辦公室負責彙總填寫《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部署與啓動月報表》,於每月1日報送教育部,並於年底前做好項目工作總結,報送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