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件作文 > 演講作文

守法,我們健康成長演講稿

導語:同學們,讓我們一起攜手維護法神聖的尊嚴,維,護世界的和平。讓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盡我們所盡的一份微薄的責任!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於法制的演講稿,歡迎查閱與借鑑,謝謝。

守法,我們健康成長演講稿

篇一:守法,我們健康成長演講稿

談到法律,會給人神聖,威嚴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因爲有了法律的約束,我們纔會生活咋子這麼一個安定的社會裏;正因爲有了法律的約束,我們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同時也保證了他人的安全。

假如世界上沒有了法律,那它會變成什麼樣?我不敢想象。小偷們偷了東西還能瀟灑的向別人炫耀。滿街都是強盜、殺人犯。這樣的國家有誰能住得了。沒有法律自然就沒有國家。人們想要安居樂業就必須有法律。

作爲青少年,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就應該加強我們的法律意識。但近年來由於各種消極因素和不良環境的影響,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日漸突出,給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對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做出了嚴峻的挑戰。

那我們又應該怎樣樹立的正確的法律意識呢?首先我應加強自我防範意識,自覺抵制不健康的資訊。面對陌生人提出的過分要求,應學會拒絕。遇到違法的事應在安全的情況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須學會自我保護,在面對侵害行爲、自然災害和意外傷害時,往往因處於被動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必須學會自我保護。自我保護事人的本能,具備自我保護意識是未成年人向成熟邁進的重要一步。面對一些突發的事故和侵害,我們應積極爭取社會、家庭以及學校的保護。因此,青少年必須要學會自我保護,樹立防範意識,知道防範的方法,逐步培養在我防範能力。

我們也應積極的參加學校、社區組織的法制教育活動。透過活動我們能夠得到更專業的法律知識,也大大的推動了法制教育工作的開展和深化。

總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國無法則不能立足於世界。鄧小平爺爺早在1996年指出:“加強法制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又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有進行法制教育。”

篇二:守法,我們健康成長演講稿

法律、法令、條例等的總稱“——這是”法“在《新華字典》裏的解釋。打小就知道這個”法‘,可如今小學快畢業了,還不知道“法”具體是什麼概念。《新華字典》裏的解釋對於廣大羣衆們來說過於模糊、抽象

對我們而言,最熟悉的莫過於交通法則了,常聽大人們說’某某某又醉酒駕駛了,某某某因爲急,沒看紅綠燈,撞到行人了,某某某開車沒系保險帶,被罰款了……‘可還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該停車的路邊停車、闖紅燈、醉酒駕駛……我迷茫了,爲什麼有些人明知道法,卻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隨着年齡的增長,我知道了我們兒童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的保護,第二十一條規定家長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包括對學生罰抄詩詞、課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爲。從此,我學會了保護自己並不侵犯他人的尊嚴。

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自從頒出了《禁酒法》,平時親友相聚時喜歡小飲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開車不喝酒,飲酒不開車”來行事,別看親友們說少喝一口查不出來,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說了,法雖然約束了自己,但也給大家一個和諧的社會。生活中,其實處處都有法的影子,也許,就在你不經意時,就動用了法的力量,維護了自己的權利。如購買了僞劣商品,可撥打12315到消費者協會,維護自身權益。受人恐嚇,打110,能夠保護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殺、搶、強、奪、偷之外,還應該更知法、更懂法。法律,應該受到人民羣衆的認識、認知。法是無比尊嚴的,無比神聖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學生,就應該遵守校規;你是工人,就應該服從指揮;你是醫生,就應該按規定行醫……只有法治,才能建設一個美好、和諧的家園。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攜手維護法神聖的尊嚴,維,護世界的和平。讓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盡我們所盡的一份微薄的責任!

篇三:守法,我們健康成長演講稿

從小,媽媽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錯事沒關係,但要能知錯就改。如果一錯再錯,長大了就會犯大錯,還會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聽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媽媽對我說過的話,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時間我和媽媽一起看了電視劇《杜鵑的女兒》,講的是一個被人收養的孩子,爲了要獨佔養母的愛,竟把養母的親手女兒故意弄丟了。在以後十幾年的時光裏,她爲了讓養母找不到親生女兒,想盡辦法,做了更多的錯事和壞事,但當養母找到了親生女兒時,一切真相大白,這位養女最後因爲違法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當我看完這個電視劇時,我就對媽媽說:“我最討厭這個人了,她老是做壞事,還以爲別人不會知道!”其實當她當做第一件壞事的時候,如果能及時向養母承認錯誤,就不會一錯再錯,直到後來坐牢爲止。

還有一件事對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媽媽表弟的妻子在騎電瓶車時被汽車撞倒了,當場死亡,但駕駛員卻逃跑了。不過,交警們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來肇事司機是一個山東人,他什麼都不懂,以爲只要逃跑就沒事了。後來我聽媽媽說,其實他這樣逃跑對自己對別人都不好。本來他不逃跑的話,可以直接報警,並且等待保險公司來現場拍照取證,便於賠償。但他這一跑,保險公司沒了現場取證,表舅家就不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而對於這個司機來說,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點法,就不會逃跑了,也就不會給表舅家造成更大的傷害。

所以,作爲一個孩子,要從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還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個知法、懂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