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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資產評估報告

資產評估報告是接受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在完成評估項目後,向委託方出具的關於項目評估過程及其結果等基本情況的具有公證性的工作報告,是評估機構履行評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評估機構爲資產評估項目承擔法律責任的證明檔案。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爲大家精心蒐集和整理的最新公司資產評估報告,希望大家喜歡!

最新公司資產評估報告

本人接受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委託,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着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爲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資產和負債進行了評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託評估的資產和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對委估資產和負債在評估基準日20xx年11月30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委託方簡介

企業名稱: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鳳陽佳輝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陳宏

註冊資本:壹仟萬元整

實收資本:壹仟萬元整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號:470264000005730

發照機關: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6日

經營範圍:新能源的開發與管理,生物質能源林基地投資和建設,有機農業基地建設。

截至評估基準日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各股東出資金額及所佔股本比例情況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股東表

二、評估目的

根據需要,本次評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和負債於評估基準日20xx年11月30 日的市場價值,爲企業自我資產清理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

(一)評估對象

本項目評估對象爲20xx年11月30 日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擁有的全部資產和負債,具體包括公司的流動資產和負債等。

(二)評估範圍

根據《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和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填報的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本次評估的範圍爲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於20xx年11月30 日的全部資產和負債。

截止20xx年11月30日,納入本次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的委估資產和負債具體情況如下: (2)非流動資產合計8,970,426.67元,其中:無形資產8,970,426.67元;

(3)資產總計17,193,777.63元;

(4)流動負債合計7,565,368.60元,其中:其他應付款7,565,368.60元;

(5)負債合計7,565,368.60元;

(6)所有者權益合計9,628,409.03元。

本次申報評估的資產範圍與委託評估的資產範圍一致。

四、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依據本次評估目的和評估對象,委估資產採用的價值類型爲市場價值。

市場價值是指自願買方和自願賣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強迫的情況下,對在評估基準日進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項資產應當進行交易價值的估計數額。

五、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的評估基準日爲20xx年11月30日。

爲保證評估所需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評估報告的時效性,經與委託方商定,以 20xx年11月30 日作爲本次評估基準日。評估中所有取價標準均爲評估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

六、評估報告的使用者

本評估報告的使用者爲:委託方及與本次經濟行爲有關的主管部門。

七、評估原則

根據國家資產評估的有關規定,本次資產評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公認原則:

(一)遵循獨立性原則。作爲獨立的社會公正性機構,評估工作始終堅持獨立的第三者立場,不受外界干擾和委託者意圖的影響;

(二)遵循客觀性原則。評估人員從實際出發,透過現場調查,在掌握翔實可靠資料的基礎上,以客觀公正的態度,運用科學的方法,使得評估結果具備充分的事實依據;

(三)遵循科學性原則。評估人員根據各類資產的特點確定了科學的評估方法,使資產評估結果科學合理;

(四)遵循產權利益主體變動原則。即以委評資產的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爲假設前提,確定其在評估基準日的現行市場價值;

(五)遵循資產持續使用的原則。即被評估資產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規模、頻度、環境等情況繼續使用或者在有所改變的基礎上使用,確定相應的評估方法、參數和依據;

(六)遵循替代性原則。評估作價時,如果同一資產或同種資產在評估基準日可能實現的或實際存在的價格或價格標準有多種,則選用以較低的價格爲基準,不充分考慮由於特殊交易性爲、交易背景對交易價格的影響;

(七)遵循公開市場原則。即評估的作價依據和評估結論在公開市場存在或成立;

(八)維護產權持有者及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

八、評估依據

本次評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體法律依據、準則依據、行爲依據、權屬依據、取價依據和其他依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法律法規依據

1、參照國務院[1991]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3、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文《資產評估操作規範意見(試行)》;

4、財政部頒發的財評字[1999]91號“關於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5、《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04年8月28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通知檔案等。

(二)準則依據 2、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協[2003]18 號《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印發<註冊資產評估師關注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的通知》;

3、財政部令第 33 號《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會[2006]3 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 號――存貨>等 38 項具體準則的通知》及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7、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三)經濟行爲依據

委託方與本人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四)產權證明依據

1、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2、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申報的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

3、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有關協議、合同、土地使用權證、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及與評估有關的其他資料;

4、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出具的《委託方承諾函》;

5、其它有關產權證明檔案。

(五)取價依據

1、本人實地勘查、調查所獲得的資料;

2、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資產評估申報資料,有關原始憑證等賬務資料;

3、本評估機構掌握的其他價格資料;

4、關於發佈省徵地年產值標準的通知(省政辦發(2005)47號);

5、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市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市政發〔2006〕20號)。

(六)參考資料及其它

1、李環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審計報告;

2、國家有關部門發佈的統計資料、技術標準及價格資訊資料;

3、其他資料。

九、評估方法

根據資產評估有關規定,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及其他一般公認的評估原則,我們對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委估範圍內的資產和負債進行了必要的核實及查對,查閱了有關檔案、資料,實施了我們認爲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礎上,根據資產評估目的和委估資產的具體情況,由於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盈利狀況較差,不具備採用收益法的條件,此次主要採用了資產基礎法(成本法)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

資產基礎法是指在合理評估企業各項資產、負債價值的基礎上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根據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各項資產及負債的構成,採用的具體評估方法如下:

(一)流動資產的評估

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預付賬款,評估人員根據各項資產的具體情況,採取了相應的現場清查辦法和評估方法,現將其簡述如下:

1、貨幣資金的評估

納入本次評估範圍的貨幣資金主要爲銀行存款。

對於銀行存款,評估人員採用不同幣種分別計算的方法,按照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開戶行提供的評估基準日20xx年11月30日的銀行對賬單或收到的詢證函,對公司擁有的不同幣種的銀行存款餘額進行覈實,對於銀行對賬單與公司銀行存款日記賬之間存在的未達賬項,在逐筆瞭解覈實的情況下,由公司財務人員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在確定了公司財務帳戶與開戶銀行帳戶兩者金額調整一致的情況下,最終按照公司財務帳戶餘額確定銀行存款評估值。

公司賬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賬面餘額調節公式如下:

評估基準日公司賬面餘額+企業已付銀行未付金額-企業已收銀行未收金額=銀行對賬單賬面餘額+銀行已付企業未付金額-銀行已收企業未收金額。

2、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的評估,評估人員首先了解預付賬款形成的原因,並與賬務記錄和會計報表進行覈對,確認該項業務的真實性。

對於預付賬款,以清查覈實後的賬面價值作爲評估值。

(二)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評估

根據評估對象土地實際情況,並結合此次評估目的,土地使用權評估採用成本逼近法進行評估。

成本逼近法計算公式:地價=土地取得費用+土地開發費用+土地稅費+利息+利潤+土地增值收益

(三)負債的評估

納入評估範圍的負債爲流動負債,其中流動負債爲其他應付款;非流動負債爲零。

對於負債,評估人員首先查詢了企業的歷史資料,調查負債形成的具體情況,重點分析欠款數額、欠款時間、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況,在覈實瞭解基礎上,對負債科目中金額較大的款項進行抽查覈實併發放詢證函,抽查覈實主要透過覈實項目的往來款項和相關的合同、協議或原始憑證等資料對各項負債進行覈對。在覈對各項負債賬賬、賬實一致基礎上,以調整後的賬面值確定評估值。

十、評估過程

具體過程如下:

(一)接受委託及評估準備 2、根據本次評估目的和有利於減少事後調整事項的原則確定評估基準日;

3、透過調查瞭解,制定評估方案和工作計劃。

(二)現場清查覈實 1、聽取產權持有者有關人員對企業的歷史及現狀、企業目前的.經營狀況和評估對象情況介紹;

2、指導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有關人員清查資產與收集相關資料;

3、組成項目評估組,擬定資產評估工作方案;

4、根據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填報的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評估組成員在現場對各類資產和負債進行清查覈實。同時透過現場勘察,對重點資產狀況作了深入瞭解;

5、收集委估資產的產權證明檔案、購置合同、發票等資料;

6、根據資產狀況和現場覈查情況完善和充實工作底稿;

7、現場查詢和收集委估資產的價格資訊。

(三)評定估算

1、根據資產的實際狀況和特點,確定各類資產和負債的評估方法;

2、開展市場調研、詢價工作;

3、根據工作底稿和收集到的資料、價格資訊對有關資產和負債進行評定估算,起草評估報告及評估說明草稿。

(四)評估彙總

1、初步彙總資產評估結果;

2、分析評估結果,確認有無重複和漏評,進行必要的調整、修改和完善;

3、項目負責人彙總、撰寫資產評估報告書;

4、三級複覈資產評估報告書及評估說明。

(五)提交報告

經與委託方及相關當事方進行必要交流後,提交正式評估報告。

十一、評估假設

由於產權持有者各項資產和負債所處宏觀、企業經營環境的變化,必須建立一些假設以充分支援所得出的評估結論。在本次評估中採用的評估假設如下:

(一)公開市場假設,假設委估資產處於一個充分活躍的公開市場中,市場中的交易各方有足夠的時間和能力獲得相關資產的各種資訊,並作出合理的決策。

(二)持續經營假設,假設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之資產在20xx年 11 月 30 日後能夠繼續以目前的經營範圍、規模、方式在合理投入的基礎上持續經營。

(三)產權主體變動假設,即以委估資產的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爲假設前提。

(四)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金融政策無重大變化,委估企業所在的電子產品製造行業不出現重大變化和波動。

(五)無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對委估資產的重大不利影響。

本人根據資產評估的要求,認定這些前提條件在評估基準日時成立,當未來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本人將不承擔由於前提條件的改變而得出不同評估結果的責任。

十二、評估結論

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評估結果彙總表 單位:萬元

賬面價值 調整後賬面值 評估價值 增減值 增值率%

十三、特別事項說明

(一)本評估結果是反映評估對象在本次評估目的下,根據公開市場原則確定的現行價格,未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發生變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對資產價格的影響。當前述條件以及評估中遵循的持續經營原則等發生變化時,評估結果一般會失效。

(二)本次評估是在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下由本人作出的,本人與委託方或其他當事人無任何利害關係,本人在評估過程中恪守職業道德和規範,並進行了充分的努力。

(三)由委託方和產權持有者提供的與評估相關的行爲檔案、營業執照、產權證明檔案、財務報表、會計憑證等,是編制本報告的基礎;針對本項目,本人進行了必要的、獨立的核實工作,委託方和產權持有者應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四)本人執行資產評估業務的目的是對評估對象價值進行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對評估對象法律權屬確認或發表意見超出評估師執業範圍。評估過程中,本人已對產權持有者提供的評估對象法律權屬資料和資料來源進行了必要的查驗。本次評估主要是對委估資產在合法存在的前提下,對其價值進行評估,而非對委估資產完整產權的界定和確認。

(五)對企業存在的可能影響資產評估值的瑕疵事項,在企業委託時未作特殊說明而本人執行評估程序一般不能獲知的情況下,本人不承擔相關責任。

(六)評估結論是本人給出的,受本人的執業水平和能力的影響。

(七)報告中的分析、意見和結論只在報告闡明的假設前提及限制條件下有效,它們代表本人不帶有偏見的專業分析、意見和結論。

(八)評估基準日後,若資產數量及作價標準發生變化,對評估結論造成影響時,不能直接使用本評估結論,須對評估結論進行調整或重新評估。

(九)本報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構成本報告重要組成部分,與報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述事項,提請報告使用者予以關注。

十四、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一)本評估報告的評估結論是根據前述的原則、依據、評估假設、方法、程序得出的,並只有在上述原則、依據、評估假設存在的條件下方能成立。

(二)本評估報告書及相應的評估結論系對委估資產於評估基準日市場價值的反映,只能用於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目的和用途。

(三)評估報告只能由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報告使用者使用。

(四)本評估報告僅供委託方爲本次評估目的所對應的經濟行爲使用和送交相關主管部門審查使用。本評估報告書的所有權歸本人所有,未徵得本人同意,評估報告的內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於公開媒體,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當事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五、評估報告提出日期

本評估報告形成評估結論的日期爲20xx年12月15日。

  評估人員:XXX

  20xx年xx月15日

標籤:資產 評估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