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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評估報告所需內容

應當在評估報告中明確說明下列內容:

無形資產評估報告所需內容

(一)無形資產的性質、權利狀況及限制條件;

(二)無形資產實施的地域限制、領域限制及法律法規限制條件;

(三)宏觀經濟和行業的前景;

(四)無形資產的歷史、現實狀況與發展前景;

(五)無形資產的獲利期限;(六)評估依據的資訊來源;(七)其他必要資訊。

應當在評估報告中明確說明無形資產評估的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明確說明有關評估方法的下列內容:

(一)評估方法的選擇及其理由;

(二)各重要參數的來源、分析、比較與測算過程;

(三)對初步評估結論進行分析,形成最終評估結論的過程;

(四)評估結論成立的假設前提和限制條件。

什麼是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爲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爲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爲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確認條件

無形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作爲無形資產確認的項目,必須具備其生產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這一條件。因爲資產最基本的特徵是產生的經濟利益預期很可能流入企業,如果某一項目產生的經濟利益預期不能流入企業,就不能確認爲企業的資產。在會計實務中,要確定無形資產所創造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需要對無形資產在預計使用壽命內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做出合理估計,並且應當有明確的證據支援。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刊名等,因其成本無法可靠計量,不應確認爲無形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