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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作業答案

試題3.02W

篇一:法學作業

一、現代西方法理學的主要流派及其主要觀點。

答:(1)自然法學的復興 自然法學派當今世界範圍內居主流地位的法學學派。代表人物爲如格勞秀斯、洛克、孟德斯 鳩、盧梭、潘思、傑斐遜等。自然法學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諧秩序的自然法爲正義的標準,堅持正義的絕對性,相信真正體現正義的是在人類制訂的協議、國家制訂的法律之外的、存在於人的內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們的協議產生的規則本身的法學學派。 自然法學派主張有一個實質的法價值存在着,這個法價值乃獨立於實定法之外,且作爲檢定此實定法是否有正當性的標準。自然法學說認爲,在自然,特別是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個理性的秩序,這個秩序提供一個獨立於人〔國家立法者〕意志之外的客觀價值立場,並以此立場去對法律及政治的結構作批判性的評價。

(2)新分析法學 新分析法學是20世紀60年代形成的現代西方法學派別之一。其首創人是英國牛津大學 法理學教授赫伯特·哈特。新分析法學派以邏輯實證主義的概念與語言分析法作爲自己的哲學基礎,反對法律概念 傳統的下定義的方法,主張採用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邏輯分析的方法。新分析法學派認爲法律是—種規則,而法律規則的一個特色是它可分爲兩類雖有聯繫但卻不同的規則:主要規則和次要規則。主要規則設定義務,即要求人們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行爲,而不管他們願意與否。次要規則授予權力。根據次要規則,人們可以引進新的主要規則,或修改、取消舊的主要規則;或決定主要規則的範圍,或控制其實施。主張法律制度的中心”或“法律科學的關鍵”在於“主要規則和次要規則的結合”,反對將道德或法律與道德的必然聯繫當作這種中心或關鍵。

(3)社會法學派 19 世紀末葉以來資產階級法學中一個派別。該派具有下列的一個或兩個特徵:①以社會學觀點和方法研究法,認爲法是一種社會現象,強調法對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種社會因素對法的影響;②認爲法或法學不應像19世紀那樣僅強調個人權利和自由,而應強調社會利益和“法的社會化”。

(4)經濟法學派

(5)現實主義法學派。此外還有批判法學、後現代主義法學、綜合法學等。

二、西方兩大法系的形成及主要影響

答: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是西方兩大主要法系。

(1)、大陸法系的形成。以古羅馬法爲歷史淵源——12、16世紀羅馬法的復興——19世紀形成——分爲法國支系和德國支系。大陸法系又叫羅馬法系或民法系,它是以古代羅馬法、特別是以19世紀初《拿破崙法典》爲傳統產生和發展起來的許多國家法律的總稱。這些國家是以法、德爲代表的歐洲大陸國家、以及原來曾是法、西、荷、葡四國殖民地的歐洲以外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大陸法系的特徵。1、在法律的歷史淵源上,繼承了羅馬法成文法典的傳統。 2、在法律形式上,主要是成文性的法典。3、在法官的作用上,強調嚴格依法審判。4、大陸法系一般採取法院系統的雙軌制。5、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採取演繹法

(2)、英美法系的形成。11世紀諾曼人入侵——建立王室法院——普通法——16世紀出現衡平法——18、19世紀完成了向資本主義的轉變——擴張——成爲主要法系。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國中世紀至資本主義時期的法律作爲傳統產生、發展的衆多國家法律的總稱。它的範圍大致包括英國及曾是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許多國家和地區。英美法系的特徵。1、以盎格魯—撒克遜習慣法爲基礎。2、判例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淵源。3、法官造法。4、沒有公法與私法的劃分。5、歸納法是法律推理與執行的主要方法

三、西方兩大法系的區別及各自的利弊。

答:目前,世界各國沿用的法律體系基本上可分爲二類: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國內地採

用的是大陸法系。歐洲大陸上的法、德、意、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和拉丁美洲、亞洲的許多國家的法律都屬於大陸法系。香港和英聯邦國家採用的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稱英國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

兩大法系的主要差異有:

第一,法律淵源不同。大陸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淵源包括立法機關制定的各種規範性法律檔案、行政機關頒佈的各種行政法規以及本國參加的國際條約,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淵源既包括各種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構成的判例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法律結構不同。大陸法系承襲古代羅馬法的傳統,習慣於用法典的形式對某一法律部門所涉及的規範做統一的系統規定,法典構成了法律體系結構的主幹。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習慣用單行法的形式對某一類問題做專門的規定,因而,其法律體系在結構上是以單行法和判例法爲主幹而發展起來的。

第三,法官的權限不同。大陸法系強調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規定來審判案件,法官對成文法的解釋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嚴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適用法律而不能創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來審判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條件下運用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的技術創造新的判例,從而,法官不僅適用法律,也在一定的範圍內創造法律。

第四,司法組織與訴訟程序不同。在司法組織方面,大陸法系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並存,而英美法系不存在。在訴訟方面,大陸法系重實體而英美法系重程序。具體表現在陪審制的運用和訴訟模式方面。大陸法系的訴訟程序以法官爲重心,突出法官職能,具有糾問程序的特點,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審員共同組成法庭來審判案件。英美法系的訴訟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爲重心,法官只是雙方爭論的“仲裁人”而不能參與爭論,與這種對抗式(也稱抗辯式)程序同時存在的是陪審團制度,陪審團主要負責做出事實上的結論和法律上的基本結論(如有罪或無罪),法官負責做出法律上的具體結論,即判決。

第五、職業教育傳統有別。大陸法系在律師和法官的職業教育方面突出法學理論,所以大陸法系自古羅馬以來就有"法學家法"的稱號;而英美法系的職業教育注重處理案件的實際能力,比如律師的職業教育主要透過協會進行,被稱爲"師徒關係"式的教育。

此外,兩大法系在法律分類、法律術語、法學教育、司法人員錄用和司法體制等方面,也有許多不同之處。

二者都各自有其利弊:

1,在法官的權力上,英美法系法官可以“造法”,根據法律對法律進行解釋,從而對案件進行審理,這就需要法官能夠充分的理解法律的規定,而且需要法官具有較高的水平,可以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但也有可能會導致權力的濫用;

2,大陸法系的法官審理案件需要以成文的法律條文爲基礎,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就限制了法官的主觀能動性,可能會對案件的審判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四、西方兩大法系在近現代的發展變化。

答:兩大法系在法律淵源方面,在訴訟程序方面逐漸靠擾。 十九世紀以來西方國家法律領導地位的轉移。 (19世紀上半個世紀,法國佔有領導地位。19世紀後期至20世紀初,領導地位轉向德國。二次大戰後,美國佔有了領導地位。) 、歐盟法律與兩大法系的關係。(歐盟法律與成員國的關係。大陸法系對歐盟法律的影響。英美法系對歐盟法律的影響。) 當今西方兩大法律體系的發展變化

第一、 大陸法系制定法的判例創制補充 ( 1、使抽象的制定法內容更具體 。 2、克服制定法語言的模糊。 3、拓展制定法的適用範圍。 4、彌補法律預見不足的情形。 5、部分領域的判例法的突出地位。6、大陸法系國家判例創制補充的歷史發展及趨勢 。)

第二 判例法的成文化發展傾向 1、對判例的體系化整理 (判例彙編。 對判例進行的抽象化整理 。)2、英美法系制定法地位的發展變化 3、英美法系中制定法的現實作用 ( 對判例法進行的立法編纂 對判例法進行改革。對新型社會關係的調整) 4、英美製定法的發展趨勢

第三、西方兩大法系的趨同1、法律形式上的趨同2、法律程序的趨同 3、實體法律的相互借鑑 4、西方兩大法系趨同的原因(兩大法系國家文化基礎的共同性。 法律價值的共同性。 法律的共同來源。法律技術的互補性。 國際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 )

5、西方兩大法系趨同的發展與強化

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答:1、有些起支撐作用的法律急需出臺,法律的層次急需完備2、法律的質量急需提高3、科學有效的清理審查制度急需建立4、立法的民主化急需加強5、法律的實效急需改進。

六、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答:1、拾遺與補全並進——進一步使法律內容更完整。 2、清理與審查並用——進一步使法律體系更協調。 3、專業與民主並行——進一步使法律質量更科學。 4、借鑑與繼承並取——進一步使法律文化更融合。 5、監督與宣傳並重——進一步使法律執行更實效。

七、法的價值衝突形成的原因。

答:1、社會結構各領域中法需要的不平衡性。

2、社會主體法需要的不平衡性。

3、主體自身法需要的不平衡性:

八、法的價值衝突選擇的機制和原則。

答:1、選擇的機制。 (1)、在立法層面,應當建立體現民主要求的、暢通的、靈活的立法反映機制。 (2)、在司法層面,應當在完善司法體制和提高法官素質的前提下賦予法官適當的自由裁量選擇權。

2、選擇的原則(1)結構性原則。(2)最佳適度原則。(3)合理代價原則。(4)動態性原則。

九、法律原則、法律規則的概念和分類

答:(1)A、法律原則的概念 白萊克法律詞典的解釋是:法律原則是法律的基礎性真理或原理,爲其它規則提供基礎性或本源性的綜合性規則或原理。

B、法律原則的分類。 1、按原則產生的基礎不同可分爲政策性原則和公理性原則。 2、按原則覆蓋面不同可將原則分爲基本法律原則和具體法律原則。 3、按原則內容不同可分爲實體性原則和程序性原則

(2)A、法律規則的概念法律規則是具體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並設定相應的法律後果的行爲準則。

B、法律規則的分類。 1、從法律規則的內容上看可以分爲授權性規則、義務性規則和職權性規則。 授權性規則——“可以”“有權”“有什麼什麼權利”“什麼權利不受侵犯”等。 義務性規則——“必須”“應當”“有什麼什麼義務”“不準”“不得”“無權”“禁止”等。 職權性規則是關於公權力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規則。 2、從法律規則形式特徵上看,可將它分爲客觀性規則和裁量性規則。前者內容明確、肯定和具體。 3、從法律規則的功

能上看,可將它分爲調整性規則和構成性規則。前者多邏輯上來講其指定的行爲先於規則本身而後者依賴規則本身。 4、從法律規則的強制上來看,可將它分爲強行性規則和指導性規則。前者規定主體必須作爲或不作爲。而後者只具有指導性。

十、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則的區別和聯繫

答:(1)區別。1、在對事及對人的覆蓋面上,原則較寬,規則較窄。2、在變化的速率方面,原則有較強的穩定性,而規則變化較快。3 、在是否適用的確定性方面,原則較模糊,而規則較明確。4、衝突時的選擇方法不同。規則衝突時要麼有效要麼無效,而原則則不一定。

(2)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則的聯繫:法律原則是法律的基礎性真理或原理,爲法律規則提供基礎性或本源性的綜合性規則或原理。法律原則爲法律規則提供普遍價值根據。法律原則是法律規則的基礎,對法律規則的制定具有指導意義。法律規則是對法律原則的具體化應用。

十一、結合法律實踐,談談法律規則、法律原則在法律執行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1、法律原則是法的精神和價值的集中而明確的體現,立法時首先確立法律原則以作爲指導思想有利於法的追求和目的實現。

2、司法和執法都是法的適用,其主體工作的大部分是嚴格適用法的規則,但這不意味司法和執法活動就單純是執行法律規則的活動。因爲儘管法律規則具有明確性高、針對性強的便於適用的特點,但惟其如此它面對紛繁複雜、變居不定的社會現象就很難時時處處做出公正的處分,法律原則的高度概括性和適度靈活性就可以彌補其不足。法律原則既能補充其他要素疏漏又能校正他們對社會正義反應的遲滯。

十二、法律實效的判定標準有哪些,你怎麼認爲?

答:法律實效的判定標準有兩種:一種是概況性判定標準,其籠統而抽象,屬於原則性標準,但可適用於任一件法律;另一種是具體性判定標準,即針對某類性質的法律提出的更具體的標準。

1、該法律是否被廢止?

2、是否有新的特別法代替該法律?

3、是否與上位法衝突?

如果沒有上述情況,該法律有效並施行。

判定標準很簡單:是否被廢止;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特別法優於一般法。

十三、影響法律實效因素有哪些?怎麼完善?

答:A、影響法律實效因素 (一)影響法律實效的直接因素 1、立法因素。2、司法因素。

3、執法因素。4、守法因素。(二)影響法律實效的間接因素。1、個體因素。2、體制因素。

3、法律監督因素。4、法律環境因素。

B、從以下多方面逐漸完善:負有執法、司法職責的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水平及其理想、道德、文化、紀律等綜合素質水平要進一步提高;有關法律執行、適用、監督機關的組織、結構要進一步健全、合理、有效;有關法律實施的經濟環境、政治環境、文化環境和自然環境要進一步優化;

法律本身的因素,包括法律內容方面的因素和法律形式方面的因素。法律內容方面的因素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法律是否在本質上反映社會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符合社會文明的發展趨勢。另一方面,是指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是否合理,法律內容是否符合社會實際發展水平。法律形式方面的因素主要指立法質量,它在法律實施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明確、完整、和諧應當是立法質量的三個基本要求。(1)明確,指法律規範的語言

清楚,概念明確,法律規則指示清楚、公開,而且沒有歧義。(2)完整,包括法律規範的邏輯結構完整和法律程序完整。(3)和諧,要求法律部門之間、法律淵源之間、法律制度之間以及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間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形成統一、有序、和諧的整體。和諧包括兩個具體要求:第一,法律、法規之間應當協調、配合。第二,法律、法規之間沒有互相矛盾、互相牴觸,當兩個以上法律條款指向同一事項時,不會出現如果執行甲條款,就會構成對乙條款或餅條款“違法”的兩難局面。

總之,影響法律實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這些因素從不同的方面、在不同的程度上影響着法律的實施,認真研究這些因素,並在實踐中有的放矢地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就會改善法律實效,提高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

十四、道德與法律的區別和聯繫?P115

答:1、道德與法律的區別

(1)在存在形式上,道德是從人們的觀念和對社會的判斷中生出,而且只存在於人們的觀念中,很少把它寫出來並向大家公佈,而法律剛好相反,它是由國家專門的機關制定,並且必須寫出來向大家公佈,不然就不能算法律了。

(2)在對行爲的判斷上,道德相對而言就比較模糊。我們很多行爲從道德上很難判斷是對是借,是好是壞。但對一個行爲從法律上判斷是違法還是合法就明確得多。

(3)在判斷標準上,道德是多元的,而法律是一元的。不同的人在道德上的標準可以是不同的。對同一件事,因爲各人的道德標準不同,就會有很多評價結果,但同一件事,在法律上就只應該有一個結論是正確的,不應該有多種結論。

(4)在強制方式和上約束力,道德是依靠人們內心的信念、良心和社會的輿論來維護的。法律是靠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的,如果有人違反了法律,國家的強制力就會迫使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在對人的行爲的要求上,道德高於法律。一個人不違法,只能說他是一個守法的人,但不能說他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守法是社會對一個人的最低要求,有道德才是社會對一個人的理想期望。

2、道德與法律的聯繫

(1)法律是傳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2)道德是法律的評價標準和推動力量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況下會相互轉化。

十五、政策與法律的區別和聯繫?P123

答:區別:

1、意志的屬性不同。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它是由國家機關按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制定的。政策是政黨意志的體現,不具有國家意志的屬性。它是由政黨的各級組織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制定的。

2、內容和表現形式不同。法律的內容一般比較明確、具體,規範性較強;在形式上表現爲憲法、法律、法規等特定的規範性法律檔案。政策的內容一般比較原則、抽象,具有號召性和指導性;在形式上表現爲綱領、宣言、決議、決定、聲明、通知、報告、紀要等黨內檔案。

3、調整的範圍不同。法律和政策所調整的社會關係在範圍上是交叉的。大多數社會關係既要由法律來調整,也要由政策來調整。但是,也有一些社會關係只由法律和政策的其中一種來調整。

4、穩定的程度不同。法律的穩定性較強,它一旦制定出來,就應在一定的時期內保持不變,而不能朝令夕改,隨意變動。至於政策的穩定性問題,則應分情況而定。

篇二:西方行政學說單選和多選答案參考

一、填充題 1.“行政管理”是英文“Public Administration” 一詞的漢譯,傳統上亦稱公共行政或 “公共行政管理”,最近一個時期,也有人將其譯爲公共管理。

2. 法國政治家布丹的《共和六論》以及近代英國政治思想家洛克的_<政府論>_和法國啓蒙 思想家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和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等歷史性著作中,都蘊含着豐 富的行政管理思想。

3. 在科學管理運動興起之後,一些行政學家便開始重視透過科學管理來尋求政府行政效率 的問題。例如,萊芬韋爾就把科學管理的原則運用於機關辦公室管理;庫克也曾將科學管 理運用到教育和市政機構;而懷特則用科學管理理論研究政府行政管理。

4. 從學科發展歷史來看,行政學是從政治學中分離出來而成爲一門獨立學科的。

5.威爾遜在《行政學研究》一文中,從行政學研究的起點和具體研究內容兩個方面對行政 學研究的目標和任務作了明確界定。

6. 從思想淵源來看,威爾遜的行政學說特別受到了德國行政研究思想的影響,斯坦因是其 中頗負盛名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人物。

7. 威爾遜的行政學研究方法論主張,應該運用歷史_方法和比較方法對不同政府所共有的 行政管理規律進行研究。

8. 威爾遜認爲,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公共輿論將起權威性評判家的作用。

9.古德諾是西方行政學初創時期的另一位具有重要理論貢獻的行政學家。他不僅是一位著 名的行政學家,還是一位享有盛譽的_政治學家和_教育_家。

10. 古德諾關於“政治是國家意志的`表達,行政是國家意志的執行”以及如何實現二者協 調的創見對其後行政學的獨立研究頗有貢獻。

11. 古德諾對政治與行政“二分法”表現出的興趣,主要已不是在於政治與行政的“分 離”,而是在於二者的‘協調’。

12. 古德諾的行政學研究和威爾遜的研究有着相當一致的地方,他也是站在中小資產階級 利益一邊,主張公共行政權力的集中。

13.韋伯認爲,儘管社會組織在不同發展時期具有不同的性質和特質,但權威和控制是各 類社會組織都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

14. 官僚制組織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規則和程序來規範組織及其成員的管理行爲,韋伯認 爲,它們可以保證官僚制組織的合理性、合法性、穩定性和_連續性。

15. 威爾遜的政治與行政二分法和韋伯的官僚制理論都認同行政管理的完善取決於從行政 公務中積極排除政治性因素。

16. 韋伯是最早對社會生活中的組織現象進行系統研究的學者之一,因此,有人把韋伯稱 作組織理論之父。

17.西方行政學的產生和發展是與西方科學管理運動密切相關的,而對於這場運動的形成 起着決定性影響的乃是泰勒。

18. 爲了提高勞動生產率,泰勒主張明確劃分計劃職能與執行職能,改變傳統的經驗工作 方法。

19. 泰勒所謂的第一流的工人是適合於其工作而又願意努力的人。

20. 泰勒認爲 規模較大的企業不能只依據職能原則來組織和管理 而必須應用例外原則。 , ,

21. 作爲一位與泰勒處在同時代的法國管理學家,法約爾沒有像泰勒那樣去過度關注作業 現場的操作效率問題,而是試圖尋求一種具更廣泛適用性的“_一般管理理論”。

22. 法約爾對於管理的定義是透過將經營與管理進行比較並對管理活動的要素分析來揭示 的。

23. 法約爾的主要功績在於開創了組織研究領域。從組織理論上看,法約爾所討論的主要 是組織結構問題。

24. 法約爾的理論已由當代美國傳統管理學派的學者們加以繼承並發展。這個學派亦稱 “管理過程學派”。這一學派的理論觀點對於我國管理界有較大的影響,特別是管理要素 說和管理原則,在很大範圍內已經得到了直接或間接的應用。

25.懷特作爲西方行政學的奠基人,尤其擅長_人事行政問題的研究。他堅信行政管理存在 着一些具有普適性_的理論原則,

26. 懷特早在 19 世紀 20 年代便從經濟環境和政治環境、客觀社會環境以及科技環境等諸 方面對行政環境之於行政管理的重要影響作了較爲深入、系統的探討。

27. 懷特認爲,政府的行政效率從根本上來說是以行政組織中責任與權利的適當分配爲基 礎的。

28. 懷特指出,端正官紀應從直接和間接兩個方面進行,這兩個途徑要相互補充,靈活運 用。

29.綜觀古利克的整個行政學思想,我們不難發現它明顯具有_一體化和實踐性的特徵。

30. 在古利克看來,在一個多元化社會中的民主制_政府優於_集權制政府,因爲前者能夠 產生新思想,具有自由批評的矯正效應並且要求老百姓對最終結果作出評價。

31. 古利克的個人興趣一直都主要在公共財政、人事和城市政府這些領域。

32. 古利克採用了威爾遜關於應該建構一門行政科學的主題,認爲這樣一門科學應該建立 在一些既可以應用於公共部門又能夠應用於私人部門的基本原則之上。

33.厄威克長期從事著述和研究工作,他在管理學方面的主要貢獻是把古典管理理論系統 化。

34.厄威克認爲,管理過程由三個職能組成:計劃,組織和_控制。

35. 厄威克認爲管理的控制的派生職能同組織的人士因素有關,主要包括配備人員、挑選 人員、安置人員和懲罰。

36. 多屆美國行政改革委員會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厄威克提出的行政組織管理_原則。

37.巴納德認爲,組織成員對組織共同目標的理解可以分

爲_協作性理解和個人性理解。

38. 巴納德認爲權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主體或個人方面,把命令作爲權威的 來接受;二 是客體方面,命令被接受的_性質。

39. 在巴納德看來,所謂組織平衡實質上就是_貢獻與誘因的平衡,它是組織生存與發展的 關鍵環節。

40. 巴納德認爲組織是一個由_協作意願、共同目標和資訊交流這三個相互關聯的要素構成 的有機整體。

41. 西蒙對西方行政學的主要理論貢獻就在於他基於對行政學所謂“正統”研究方法的批 判而提出的行爲主義行政學說。

42.在行政學研究中,西蒙是以事實與價值的區別爲其方法論的出發點。區分這兩種因素 的理論依據是邏輯實證主義學派的知識理論。

43. 以西蒙爲代表的當代西方行爲主義學派政治學者的重要方法論主張之一就是提出新的 概念工具去從事研究。

44.從《行政行爲》一書問世起,西方行政學便開始邁進了一個新的時代,即以科學的概 念、實證的研究方法來取代傳統的、充滿含混命題和教條化陳述的內容。

45.西蒙的“有限理性”決策模式和林德布洛姆的“漸進決策”模式都是從實證角度對理 性決策模式作了分析和批評。 46. 林德布洛姆對漸進分析的層次進行了劃分,即劃分爲簡單的漸進分析、斷續的漸進分 析和策略分析三個層次。

47. 林德布洛姆認爲,政策分析之所以不能進行理性化的周密分析,而要採用漸進分析, 是因爲決策與政策的制定必然要受到政治、技術和現行計劃的制約。

48. 在方法上,漸進決策模式注重事物變化量的積累,以量變導致質變;它強調在進行改 變時維持社會和組織的穩定,因而主張不間斷的修改,而不是引起動盪的變革,逐步對政 策加以修改並最終改變政策。

49. 麥格雷戈的人事管理理論主要就表現爲他基於對傳統 X 理論合理內核的揚棄而提出的 以注重發揮人的才幹和熱情、重視行爲、尊重人格爲特徵的Y 理論。

50. 麥格雷戈在《企業的人性方面》中把Y 理論叫做“個人目標和組織目標的結合”。

51. 擴大職責範圍、權力下放、分散責任和羣衆參與管理,是麥格雷戈認爲在組織中實施 貫徹執行Y 理論的幾種具體方法。 52. _沃爾多_著有《公共行政的事業》等大量行政學名著,是西方新公共行政運動的積極 倡導者和參與者。

53. 沃爾多說,在公共行政領域,除了案例研究方法,尚很少有什麼其他探討公共政策的 方法。

54. 沃爾多把組織理論的發展分爲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傳統組織理論時期,第二階段 稱之爲新傳統組織理論時期,最後一個階段稱之爲現代組織理論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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