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教師之家 > 教育隨筆

食堂承包經營究竟給學生帶來什麼?

         K12評論     2003-04-18     江蘇省金湖中學 盧軍 

食堂承包經營究竟給學生帶來什麼?

 

    據人民網3月6日轉自《瀟湘晨報》的消息說,爲防止學生食堂承包經營導致食物中毒事件、以及產生利益衝突引發投毒等報復行爲的發生,湖南省衛生廳與教育廳聯合下文,嚴禁全省學生食堂採取經濟承包的方式經營。我對上述措施舉雙手贊成,但覺得片面強調中毒、投毒這樣極端個別的偶發惡性事件,作爲禁絕食堂承包經營的理由不充分且難以令人信服;正如不正當競爭可能會使有的商家破產自殺,但我們絕不能說反不正當競爭是爲了避免商家自殺一樣,因爲這至少掩蓋了學生食堂承包經營的真正弊端。 

    我記得食堂承包經營的風潮席捲廣大學校是在“後勤社會化”的口號提出後不久。“學校後勤社會化”的初衷是借社會之力興辦學校不能辦之事,比如學校無法獨立解決學生宿舍擁擠的`問題,需要社會資本的大量投入。但食堂投入小且能很快形成資本循環,學校完全可以有能力做好。我認爲,將承包經營的食堂納入“教育產業化”這個鏈條中的一環從開始就不必要,有百弊而只有一利(利於承包者賺錢)。 

    我未學好經濟學,對這樣一筆帳百思不得其解:學校以一定的底價將食堂的經營權拍賣,由“過關斬將”的中標者經營,學校有什麼理由憑空獲得這個底價,坐收“漁翁之利”?承包者的本性就是逐利,他不僅要掙回底價,還要在與學生的“博弈”過程中追求利潤最大化。算算看,學生被颳了幾層皮? 

    可能數據更有說服力。據瞭解,一所擁有1000名住宿生的學校,食堂及其所屬商店每年承包的底價是40萬元,維持其正常運轉也需要40萬元,這樣算下來,每個學生一年就要被學校和承包者賺去800元以上。學生除了要繳納不菲的學費外,還要額外爲“學校後勤社會化”買單,難怪上學的成本越來越高。 

    學生食堂本來屬於膳食科(處)管理,作爲學校的一個職能部門,從理論上講不以贏利爲目的。產權在校,司務長賺錢的慾望和動力並不強烈。雖然食堂實際也從學生頭上“刮皮”,甚至成爲學校的“小金庫”,但作爲學校“一盤棋”,其服務意識、社會效益還是第一位,飯菜質量也差強人意。 

    “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攘攘,皆爲利往”,學生食堂一旦由私人承包經營,從理論上講就是追求利潤最大化,就是“解放思想”、開足馬力賺錢。再加之承包期有限,承包者大多急功近利,不擇手段,難顧“社會效益”。一個明顯的證據是學生現在已經很少能吃到象饅頭、紅燒肉這樣“實打實”的東西了,據說它們的附加值小、“技術含量”低。沒有哪個老闆會“圖省事”直接用豬腿肉做包餡兒,而是不辭勞苦,遍購“豬雜碎”,經過繁雜程序,“整合”加工成包餡兒。更有甚者,爲最大程度降低成本,有的老闆不顧學生健康,專門採購過期變質食品,以不使學生中毒爲底線,損害學生健康,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 

    學生這個巨大的市場太有誘惑力了,爲了與“市場經濟”接軌,讓承包者面對市場競爭,學生食堂的確被分成幾家經營。但學生這個“市場”比較特殊,身份、見識和環境決定他們作爲消費者是絕對的弱勢羣體,面對“市場”,他們實際上沒有選擇能力和選擇權力。幾乎每所學校都“規範管理”,禁止學生校外就餐,禁止校外飲食行業進入,保證食堂的壟斷地位。所以在這樣封閉、畸形市場下的所謂競爭是一種低水平、“心照不宣”的競爭,是一種“五十步”與“百步”的競爭。 

    承包經營的食堂是學校和社會的“兩不管”地帶,具有一切壟斷行業的毛病:質次價高,投訴無門。學生權益受到損害學校鞭長莫及、徒喚奈何。因爲食堂已不是學校的下屬部門,人員也不受學校聘用。向社會職能部門舉報申訴?此路更是不通。因爲他們認爲食堂是學校的食堂,管好食堂是學校的責任。且不說學生是否有這樣的意識和精力,即使舉報真的引起有關部門“重視”了,在目前情況下,學校也是站在食堂一邊,聯手抵禦“外侮”,因爲他們本來就是“利益共同體”,誰會爲學生說話? 

    讓學生吃飽吃好是學校力所能辦之事,也是學校的責任和義務,體現着對學生這個特殊羣體的呵護,將責任和義務“社會化”、市場化、利益化,是學校放棄責任、不負責任的表現。既然已嚴禁學生食堂承包經營,不把它的弊端“講深講透”,很可能給人帶來錯覺:承包學生食堂絕對是放心大膽、毫無顧忌的賺錢行當,千萬得小心!只要不出中毒、投毒的事,那就“偷着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