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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補助救濟申請書     

申請書3.34W

導語: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以下是小編整理房屋補助救濟申請書,以供參考。

房屋補助救濟申請書     

尊敬的連山縣民政局、救災救濟科的各位同志:

您們好!我叫肖xx,女,生於1975年,現年39歲。戶口地址:廣東省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永和鎮大富村,現暫時租住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街道南莊新村,全家3口人,租房面積還不到15平米的所謂的家中,除了簡單的煮飯炊具,就只是剩下一張1.5米寬的牀鋪,每天媽媽老人家、兒子和我三人擠着睡在一起。

因19xx年期間在一次特大暴雨中,我們家的土牆房被大水衝涮而倒蹋,體弱多病的父親因無錢找醫生看病,不得已父親在三年後撒手離開了這個美好幸福的大家庭,留下我們三姐妹。在1994年由媽媽帶着我們從高序富村搬到永和鎮,每月支付25元的房租。4年後搬至吉田連山縣區域租住至20xx年年初,居住的都是磚瓦房,由50元到200元之間不等,爲了節省生活費用,這些年不得不選擇低廉的租房而導致經常性地需要搬家。

本人肖xx於19xx年還未滿15歲,經人介紹外出幫人幫工,只付給最低的日常用品的費用。幾經周折,由年歲的增大,來到廣州的東莞某一家工廠上班,那時的工時長,工資又少。爲了要照顧好媽媽,與二個年幼的妹妹,每月的工資都要寄回給她們作生活費。在那裏認識了當地的範某,抱着無限希望與美好的憧憬的渴望時,與他同居數年,而在1999年是我25歲的那年,卻生下了兒子。範某某是經不起外面的誘惑,在殘酷的'現實面前時,離我而去,讓我哭幹了淚水,卻無處訴說。於是我只有帶着我親生的兒子回到本不屬於我的家,回來後千辛萬苦的領着我們一家人,慢慢走過這不尋常的生活歷程。於20xx年,經人介紹認識了同村的朱某,生於1974年的單身,而正式結婚,只有幾個月的時間,守不住的貧窮與勞累,一紙離婚協議書就這樣的結束了我們的婚姻,我只能獨自帶着媽媽,我的兒子,堅守着這個殘缺、不幸而無孤助的家。

目前爲了更好的照顧媽媽與兒子的日常生活,只能選擇在一家超市上班,僅僅靠着深圳市最低生活標準的工資(1000元到1800元)而過着這清貧的日子。

我的媽媽:蔣石瓊,生於1946年,現年69週歲,每天清早,不管是烈日當頭還是暴雨連天,都要去公路邊撿些能換錢的垃圾紙皮、膠瓶,減免生活中的一小部分負擔。

兒子:肖俊封,生於1999年,現年15週歲,初中二年級學生,屬於一家民辦學校,一年繳費包括生活費上萬元。因在連山縣內無家無房,無生活來源。全家人在深圳的生活僅靠2000元左右來維持。

雖然我一直努力克服困難,但考慮到媽媽她老人家和我唯一的兒子,只好來求政府的幫助,以解決最基本的住房問題。因三年前有申請移民住新房的新政策與優厚的補帖金,我們家卻只爭取到了名額,在電腦選票,抽籤中而失去了這次機會,目前卻還是沒有得到解決住房的根本問題。媽媽年齡越來越大,身體越來越差,萬一病倒還不知安置到那裏去。又缺少購房的資金來源。年邁的媽媽與幼年的兒子都無法面視現在的處境。只希望能得到政府的再次給予支助,能購買一間能住的房子。

我現在還儲存着:

永和移民新村安置點住戶安置方案。關於終止《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移民建房搬遷協議書》的協議,等相關資料。

這些年來我們的家庭依然一貧如洗,現在根本就無力交納買房子的部分費用,也無力承擔起今後分期付款的錢。無奈之下,只能請求黨和政府,對我們家伸出援助之手,幫我們渡過難關。如果申請得到批准,我將牢記並教育孩子們,永遠不忘黨和政府的恩情,竭盡所能回報社會,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做出他們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