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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輸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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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汽車運輸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汽車運輸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汽車運輸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1

1、嚴格執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運輸工作。

2、運送爆破物品時,駕駛員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提高責任心,嚴禁酒後駕駛,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在運送途中嚴禁攜帶煙火。

3、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嚴禁炸藥和起爆器材同車載運。

4、運輸爆炸物品時,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運輸,到達庫區時押運員、保管員要清點核對數量。

5、運送爆炸物品時,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送、押運和看護,押運、看護人員在運輸途中負監管責任。

6、出車前後要檢查車輛,不準帶病作業。如天氣影響並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禁止雷雨天氣運輸民爆物品。

7、在運輸過程中,行駛過程中不得超過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時運輸,運輸途中遇到前方有車輛應停車、躲避,在主運輸巷道有放炮作業時,必須聽從警戒人員指揮,將車停放在警戒線之外的安全區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車,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個工作面。

8、在井下運輸時,要按照井下車輛運輸管理制度執行。

9、民爆運輸車輛只允許運送民爆物品,不運送民爆物品時,車輛應停放在發放站附近。

汽車運輸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2

1、獎勵條件

(1)全年駕駛無事故。

(2)全年運輸貨物無丟失,無損壞

(3)發現並能及時制止重大錯誤形爲的發生,避免公司遭受經濟損失。

(4)工作認真負責,恪守職責,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5)積極進取,努力鑽研。對倉庫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爲公司開源節流做出貢獻者。

(6)在安全檢查評比中,消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項頻率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之車隊,車隊長、安全員、車管員、調度員每人獎勵二百元。

(7)在每季度車輛安全技術檢查評比中,保養質量達九十分以上的車輛,獎勵主管司機五十元;連續四個季度均達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終加獎一百元。

2、處罰標準

(1)承運司機未按要求時間把貨送到用戶手中,影響用戶生產,每晚一天罰款200元;

(2)承運司機不得私自將承運的貨物轉主或委託其它車輛運輸,如果發生上述情況罰款500-1000元,視情節拒付運費。

(3)承運司機在整個承運過程中有倒換、盜竊所運物等行爲者,要按零部件價格的3-5倍進行罰款,賠償零件損失。

(4)在承運過程中對承運貨物造成丟失、損失、鏽蝕等,視情況予以200-1000元罰款,根據情節對丟失和損失的.零件進行賠償。

(5)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交通事故和臨時故障不能按時間要求到達目的地,在出事後2小時內不能及時向公司彙報的罰款500元/次,彙報後也要視情況罰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較大影響,可加重處罰。

(6)承運司機不能按要求傳遞票據或將票據塗改或損壞,罰款100-200元,如果丟失視影響程度進行罰款。

(7)承運司機到達運送目的地,要熱情服務和交接,協助卸車,如因工作服務態度不好,用戶反映強烈,視情況罰款100-500元。

(8)輕微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0元以下):負同等以上責任,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9)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五至十天,賠償10%至20%經濟損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萬公里安全里程;負同等以上責任停駕十至三十天,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一萬至六萬公里安全里程。

(10)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一至三個月,賠償10%至20%經濟損失,取消二十萬至三十萬公里安全里程(屬死亡事故,取消三十萬至五十萬公里);負同等以上責任,停駕三個月以上,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貨運事故損失賠償限額,同等責任以下最高不超過一千元,主要責任以上最高不超過二千元。

(11)特大事故:凡負有責任的,停駕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12)駕駛員在一年內累計發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責任事故,每宗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者或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駕車資格。

汽車運輸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3

商品運輸、卸貨與交接

1、運輸員必須按規定地點卸貨。如貨運方有其他要求需向調度員講明,以便重新安排調整。

2、卸貨時按要求堆放整齊,方便點驗。

3、定位卸貨要輕拿輕放,根據商品性質和技術要求作業。

4、交貨時,運輸員按貨票向接貨員一票一貨交待清楚,並由接貨員簽字,加蓋貨已收訖章。

5、貨物移交後,運輸員將由接貨員在臨時入庫通知單或入店票上簽字、蓋章的票據交儲運業務部。業務部及時轉各商店辦理正式入店手續。

6、若運輸貨物移交有誤,要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

7、運輸任務完成後,運輸員需在派車單上註明商品情況,連同鉛封交收貨單位。

8、在運輸中,因運輸人員不負責任發生問題,按場內有關規定處理。

貨物通知、提貨和裝運

1、調度員接到貨運通知和登記時,要驗明各種運輸單據,及時安排接貨。

2、調度員按商品要求、規格、數量填寫運輸派車單交運輸員。

3、運輸員領取任務後,需認真核對各種運輸單據,包括髮票、裝箱單、提單、檢驗證等。問明情況,辦理提貨。

4、提貨

(1)運輸員提貨時,首先按運輸單據查對箱號和貨號;然後對施封代、苫蓋、鉛封進行認真檢查;確信無誤後,由運輸員集體拆箱並對商品進行檢驗。

(2)提取零擔商品時需嚴格檢查包裝質量。對開裂、破損包裝內的商品要逐件點驗。

(3)提取特殊貴重商品要逐個進行檢驗;注意易燃、易碎商品有無異響和破損痕跡。

(4)提貨時做好與貨運員現場交接和經雙方簽字的驗收記錄。

(5)對包裝異常等情況,要做出標記,單獨堆放。

(6)在提貨過程中發現貨損、貨差、水漬、油漬等問題要分清責任,並向責任方索要“貨運記錄”或“普遍記錄”,以例辦理索賠。

5、裝運。

(1)運輸員在確保票實無誤,或對出現的問題處理後,方可裝車。

(2)裝車要求嚴格按商品性質、要求,堆碼層數的規定,平穩裝車碼放;做到噴頭正確、箭頭向上,大不壓小,重不壓輕,固不壓液;易碎品單放;散破包裝在內,完好包裝在外;苫墊嚴密,捆紮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