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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單位章程範本

章程1.72W

辦學單位章程是怎樣的?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分享的辦學單位章程範本,僅供參考。

辦學單位章程範本

  辦學單位章程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促進本事業單位健康發展,保障本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單位名稱是XX小學

第三條 本單位是經XX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全額事業單位。

第四條 本單位住所是:XX市XX鎮XX村(居)

第五條 本單位的舉辦單位是XX市教育局

第二章 宗旨和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單位的宗旨是:實施小學義務教育,幼兒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發展。小學學歷教育。

第七條 本單位的業務範圍包括:相關社會服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條 本單位的決策機構是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決策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

(四)審定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九條 滕州市教育局享有下列權利:

(一)瞭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瞭解本單位的人事編制、使用和管理;

(三)查閱學校支部行政委員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條 本單位行政負責人的產生方式爲:民主選舉產生,經教育上級主管單位任命。

第十一條 擬任法定代表人經登記管理機關覈准登記後,方取得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資格。

第十二條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學校決策機構的決議;

(二)擬訂內部管理制度;

(三)組織實施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四)人事工作安排;

(五)財務管理實施;

(六)代表本單位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四章 財產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本單位的`具體經費來源爲:覈定收支,定額(定項)補助,全額撥款。

(一)財政撥款。

(二)在覈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三)捐贈。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 本單位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十五條 本單位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覈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單位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十六條 本單位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本單位接受的捐贈、資助,必須按照捐贈人、資助人的約定使用,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使用捐贈、資助的情況,應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並以適當方式向捐贈者、資助者公佈。

第十八條 本單位的人事、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負責人離任前,依法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章 終止程序和終止後資產的處理辦法

第二十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學校決策機構提出終止動議,並報滕州市市教育局、滕州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因其它情形需終止的,經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一)舉辦單位和院審批機關決定撤銷;

(二)因合併、分立解散;

(三)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責令撤銷;

(四)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依法被撤銷,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依法被吊銷;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註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本單位申請註銷登記前,須在舉辦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有關清算以外的活動。

清算組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至少發佈三次擬申請註銷登記的公告

第二十三條 本單位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舉辦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單位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自登記管理機關發出註銷登記證明檔案之日起即爲終止。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條 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後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的;

(二)章程規定的內容發生變化的;

(三)決策機構決定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六條 章程的修改,經舉辦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須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xxx年8月31日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透過。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一式三份。本單位和舉辦單位各一份,呈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一份。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覈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