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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攝影家協會章程

章程3.14W

攝影家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和動員攝影家、攝影工作者和攝影愛好者,推動攝影藝術的普及和提高,服務經濟社會需求,促進攝影事業的全面發展,那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中國攝影家協會章程,歡迎大家閱讀!

中國攝影家協會章程

  中國攝影家協會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攝影家協會(簡稱中國攝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全國各民族攝影家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中國攝影家協會英文全稱是CHINA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縮寫爲CPA。

第二條 中國攝影家協會的宗旨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行動指南,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爲人民服務、爲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團結全國各民族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爲繁榮發展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攝影事業,建設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衆的社會主義文化,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本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開展活動

任 務

第四條 本會以最廣泛地團結全國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爲己任,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的職責。

第五條 本會採取多種方式,組織和推動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深入羣衆,深入生活,記錄偉大的時代和歷史,記錄豐富多彩的現實生活,記錄各民族人民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弘揚和培育以愛國主義爲核心的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

第六條 本會積極推動和支援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不斷提高文化修養和藝術水平,潛心鑽研業務,開展攝影創作,交流攝影技藝,研究攝影理論,發展攝影教育,培養攝影人才和攝影后備力量,爲中國攝影事業的繁榮與輝煌而努力奮鬥。

第七條 本會重視和支援羣衆性攝影活動,並以多種形式加強與羣衆性攝影活動的聯繫,促進攝影技藝的.普及,滿足人民羣衆多方面的精神需求。

第八條 本會根據國家政策,積極發展攝影文化產業,開通攝影器材生產者、攝影作品生產者和廣大用戶間的渠道,主動爲經濟建設服務,在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的同時,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努力增強本會機構的整體實力與可持續發展能力,爲進一步促進攝影事業的繁榮提供物質保障和堅實基礎。

第九條 本會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攝影家及攝影團體的聯繫和交流,積極發展與臺灣地區和海外華僑、華人攝影家及攝影團體的友誼,密切聯繫,加強合作,爲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藝術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十條 本會致力於促進國際民間攝影文化交流,擴大友好往來,增進相互瞭解,努力爲世界文化的發展和各國人民的友誼、和平做出貢獻。

第十一條 本會認真組織中國攝影“金像獎”、全國影展、國際影展、中國攝影節和各種形式的攝影展覽、比賽、評獎活動,對成績優異的攝影家和重要的攝影創作成果、攝影文化理論研究成果,以及在攝影組織、教育、編輯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會員,予以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 本會積極開展攝影行業規範建設和攝影職業道德建設;建立會員權益保護組織機構,依據憲法、法律、法規維護會員和其他攝影工作者的權益。

會 員

第十三條 中國攝影家協會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攝影家協會,爲本會團體會員。全國性行業攝影協會在提出申請並經本會主席團批准後,可成爲團體會員。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中國攝協會員統一參加中國攝協活動。

第十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在攝影領域取得一定成就,贊成本會章程,符合入會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兩名本會會員介紹,經申請人所在的團體會員推薦,報本會審覈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爲本會個人會員。

中央直屬系統的申請者和因特殊原因無法由團體會員推薦的申請者,經兩名本會會員介紹,可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審覈批准並履行手續後,成爲本會會員。

第十五條 本會會員在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本會活動、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批評、提出建議的權利;有退會的自由。

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益、按期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或本會章程,視情節輕重,經本會主席團討論決定,可給予批評教育、暫停會籍、直至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

組 織

第十七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爲民主集中制。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爲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爲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爲最高權力機構。主席團任命祕書長一人,副祕書長若干人,負責處理日常會務工作。

第十八條中國攝影家協會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會議和主席團會議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理事會會議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由主席授權的駐會副主席召集。

第十九條 理事會由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個團體會員單位推舉一名駐會負責人作爲理事人選;其餘理事從個人會員中選舉產生。理事會中代表團體會員的理事,工作變動後,由原單位另行推舉替補人員,報主席團確認。

第二十條 本會可設名譽主席、顧問若干人。在開拓和發展我國攝影事業中貢獻卓越、德高望重的中外攝影家可擔任名譽主席和顧問。名譽主席由主席團推舉,顧問由主席團聘請。名譽主席和顧問不兼任理事。

第二十一條 對違犯國家法律和協會章程的領導成員,透過民主程序,予以調整、罷免或撤換。

經 費

第二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爲國家撥款、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修改權屬全國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主席團。

第二十四條 本會如因故需終止活動,須由主席團提出,經理事會討論透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向社團管理部門申請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