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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細則1.2W

2017年河南平行志願錄取規則於往年的有什麼不同?遵循什麼錄取原則?那麼,下面就隨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2017年河南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平行志願設定及投檔規則: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高專批均設定爲平行志願:本科一批和高職高專批次,考生可以填報1-6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可以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本科二批考生可以填報1-9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可以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平行志願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即首先將同一科類批次線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後遵循考生志願,並根據高校招生計劃數和調閱考生檔案比例要求投檔。當遇到多名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分別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進行排序;對考生投檔時,根據考生填報的平行志願中的院校志願順序,投檔到排序相對在前且有計劃餘額的院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高專批的平行志願,省招辦按計劃數的適當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線生源情況,高校提出調檔比例意見,省招辦根據高校調檔要求進行模擬投檔。高校根據模擬情況,最終確定調檔比例,省招辦根據高校最終確定的調檔比例進行正式投檔。高校退檔或計劃調整所產生的計劃餘額統一徵集志願。其他批次(藝術類除外)第二志願(平行志願)投檔後,將根據生源缺額情況進行不超過兩次的批量補檔,未完成的計劃統一徵集志願。徵集志願投檔後,將根據計劃和生源情況進行補檔。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高專批的`平行志願,應考慮在高校順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其他批次(藝術類除外)第二志願是平行志願,只有當院校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才起作用,所以考生應把估計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院校作爲第二志願的主要選報對象,專業志願也應拉開檔次,合理搭配。同時,建議考生儘可能填滿專業志願,並在考慮成熟後選擇服從專業調劑,以增加錄取機會。

藝術類高校(或專業)志願填報和錄取有關規定

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並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且成績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可按藝術類填報志願。

藝術類志願設本科、專科兩個批次。本科批次分A、B兩段,每段可按順序填報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填報1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只適用於同一專業組內的專業);專科批次可按順序填報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填報1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只適用於同一專業組內的專業)。

藝術類考生除填報提前批藝術類高校錄取志願外,可兼報非提前批次普通類高校志願;兼報普通類專業志願的考生,如所報藝術專業志願未錄取,而文化成績又達到普通類錄取分數線時,可隨錄取進度參加普通類學校錄取。藝術專科專業志願在提前批,與本科二批同時段錄取。

經教育部和我省批准進行專業校考的高校錄取時,要求考生省統考的專業成績和校考的專業成績均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相應的錄取控制線。其中教育部規定的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含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執行的院校和專業)本科專業自行劃定文化分數線,其他高校均執行我省劃定的文化分數線。

對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分類別按考生成績和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分別劃定藝術類本科A段、本科B段、專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分數線。錄取時按照專業、文化雙上線的原則,依據高校向省招辦報送的錄取規則排序綜合分,按考生志願和高校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分專業或專業組向招生學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擇優錄取。

按照志願投檔後未能錄取滿額的高校,重新徵集志願。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高校在專業省統考合格考生中徵集志願;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在校考專業合格生源內徵集志願。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應注意瞭解相關學校及專業的錄取規則。

體育類高校志願填報和錄取有關規定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閒體育專業(以上三個專業簡稱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考試併合格。否則,不得填報以上專業志願。

體育類專業錄取分本科和高職高專兩個批次,每個批次可填報1—5個高校,其中,第一志願可以填報1個高校志願、1—3個專業;第二志願爲平行志願,可填報1—4個高校志願,每個學校各填報1—3個專業。省招辦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和術科成績,按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分別確定文、理科的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文化成績和術科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錄取時根據考生志願按文化成績排序投檔,已投檔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據公佈的招生章程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考生在填報提前批錄取院校的體育類專業志願時,不得兼報提前批其他類別院校,但可兼報非提前批次普通類高校志願。兼報普通類者,如所報體育類專業未錄取,而文化成績達到普通類錄取分數線時,可隨錄取進度參加普通類高校錄取。體育類專科專業志願在提前批,與本科二批同時段錄取。

體育類院校的其他非體育類專業按普通文、理科類錄取,執行普通類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不要求考生參加體育專業術科考試,填報志願、投檔及錄取辦法同普通類考生。

軍隊院校志願填報和錄取有關規定

報考條件: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未婚,年齡不超過20週歲(截至報考當年8月31日),其中報考軍隊院校(不含預備軍官學員)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得低於17週歲(200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填報軍隊院校志願、統考成績達到一定分數線的考生,必須經過政治考覈、面試、體能測試和身體複檢,省軍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體能測試,並按照軍校招生體檢標準組織身體複檢。面試主要從入伍動機、語言表達能力、形象氣質、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行爲反應能力等方面對考生進行全面衡量,作出綜合結論。面試、體檢結論分爲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包括指揮、裝甲、測繪、雷達、水面艦艇等15類專業合格。不合格即各類專業不合格。

面試、體能測試和複檢全省集中分批進行。6月29日,省招辦將透過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公佈軍檢線和分批安排情況,請填報此類志願的考生及時上網檢視。

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第一志願可填報1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第二志願爲平行志願,可填報1—4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可以填報1—5個專業。錄取安排在提前批次。省招辦從政治考覈、面試和身體複檢合格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計劃的110%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軍隊院校招生過程中,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投檔擴大到第二志願上線考生。對非第一志願考生的錄取,仍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如重點院校指揮專業透過調劑生源仍然不足,經報全軍招生辦公室同意後,可在本科一批最低錄取控制線下投檔,但不得低於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