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新政策發佈
25日上午,民政部正式發佈《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就特困人員的認定標準、申請程序等作了詳細規定。根據辦法,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法履行義務能力的,應當列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介紹,辦法共八章二十九條,重點對認定條件、認定程序、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標準作出了具體規定。在認定條件方面,民政部在總結地方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適用於特困人員認定工作的“三無”,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或法定義務人無履行法定義務能力的具體情形進行了明確。
此前,各地在認定特困人員時,大多依照“三無”標準,但具體應當如何界定“三無”,並無統一標準。按照此次發佈的《認定辦法》,無勞動能力的情形包括:年滿60週歲以上的老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及殘疾等級爲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爲一級的肢體殘疾人等。
在認定無收入來源這一項時,辦法中提到,認定的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淨收入、轉移淨收入等各類收入,但不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高齡津貼等社會福利補貼。
此外,辦法中還規定,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同時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和孤兒認定條件的,應當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範圍,不再認定爲特困人員。同時,辦法還對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標準進行了分類,並規定了幾種終止救助供養的情形。
1特困人員供養如何制定標準
一般不低於低保標準的1.3倍
蔣瑋表示,過去的供養標準是以供養的方式劃定,分爲集中供養標準和分散供養標準兩項。就農村特困人員而言,目前全國平均供養標準集中供養方面是6385元每年,分散供養是4844元每年。集中供養標準最高的是天津市,達到人均17183元;最低的是貴州省,只有4250元。分散供養標準最高的是上海市,年人均13800元;最低的也是貴州省,年人均只有2726元。而城市過去“三無”人員主要納入到了城市低保裏面,目前城市低保全國平均標準是每人每月473元,最高的是上海市880元,一般全額低保比如說平均的473元,然後在這個基礎上,一般再提高百分之三十。
蔣瑋指出,在基本生活標準方面,民政部已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各地可以參照當地的人均消費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低保標準,這三者的比例來確定。但是民政部提了一個最低的要求,一般情況下,不低於低保標準的1.3倍。
2無收入認定爲何不包括社保等
面對全民的普惠性政策應扣除
蔣瑋表示,之所以這樣規定,是考慮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是政府補貼,基本醫療保險,以及高齡津貼等福利補貼,都是國家建立的面向全民的普惠性社會保障政策,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是一項救助制度,特困人員裏有老年人,也有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所以認定時沒有把帶有身份特徵的福利補貼加進去,但把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的福利補貼予以疊加,也是爲了維持制度的公平性。“因爲在特困人員制度設計的.時候,已經考慮到了這三個特徵。所以說在這上面不再做疊加,而把全體居民都能享受到的普惠性政策疊加在上面,認定的時候可以把它扣除。”
3供養人員照料服務標準如何定
首先根據特困人員自理能力定
對於如何制定照料服務標準,蔣瑋表示,照料服務標準首先要根據特困人員的生活自理能力來定,如果是生活完全能夠自理的,那麼照料服務標準就低一些;如果是半自理的,那麼標準可能就高一些;完全喪失的可能標準最高。所以以後的整個標準體系就是基本生活標準加上照料服務標準,將來的標準針對每一類對象,將根據他的生活自理能力情況,納入到不同的標準檔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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