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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民事起訴狀範文

起訴狀2.53W

近年來,馬路上車輛越來越多,發生交通事故也多了,那麼,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交通民事起訴狀範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交通民事起訴狀範文1

原告:李××,男,xxx年11月10日出生,漢族,xx××集團吉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木工班技工,現住xx市朝陽區清河街道萬寶小區。

委託代理人:張xx律師,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紅,男,xxx年9月13日出生,漢族,出租車司機,現住農安縣××鄉

被告:王×濤,男,看着民間借貸民事起訴狀。xxx年3月16日出生,漢族,個體車主,現住xx市朝陽區西昌小區××棟6門716室。電話××,××

被告:xx省××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xx市綠園區××街××小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經營場所地:xx市西四馬路××號××房地產3樓。

法定代表人:朱××,總經理

聯繫電話××,××

被告:宋××,男,xxx年8月3日出生,漢族,出租車司機,現住xx市寬城區黑水路。電話××。

被告:xx市××出租汽車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寬城區新月花園××棟××室。

法定代表人:高××,總經理

聯繫電話××

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聽聽附帶民事訴訟狀。住所地:xx市朝陽區西安大路××號××廣場1號樓12層××號。

負責人:劉××,經理

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判決五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30元,護理費2017.2元(67.24元×2人×9天+67.24元×12天),住院伙食補助費1050元(50元×21天),誤工費元400元×67天),營養費2000元,交通費1000元,住宿費40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元,扣除已付2000元,以上合計79,457.5元;

2、判決五被告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後續治療費(待鑑定後確定);

3、判決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4、訴訟費、鑑定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由五被告承擔。

5、判令被告賠償車輛停運期間損失10783.92元;

6、判令被告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事實及理由

xxxx年7月25日19時許,被告王×紅駕駛吉AZ20××號捷達出租車沿解放大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萬寶街交匯處時,因違反禁令標誌向左轉彎,與被告宋×明駕駛的吉AZ83××號捷達出租車相撞,在人行步道上等信號燈的原告撞傷。經醫院診斷,原告頭部開放性顱腦損傷、左側頂骨凹陷性骨折、氣顱症等多處損傷。經認定,此次交通事被告王×紅承擔主要責任,被告宋××承擔次要責任,原告無責任。

被告王×濤系王×紅駕駛吉AZ20××號捷達出租車車主,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xx省××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西吉AZ20××號捷達出租車的掛靠公司,依法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xx市強生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系宋××駕駛的吉AZ83××號捷達出租車車主,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作爲兩輛出租車的保險人,應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被告的行爲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並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爲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請依法判決。

xxxx年4月18日原告羅xx駕駛深圳市海怡出租車公司粵xxxx出租車與被告楊xx駕駛粵xxxx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經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福田大隊認定被告方司機楊xx負全部責任。原告羅xx所駕駛的車輛因事故造成損壞經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定損爲10482 元,損壞後送到修理廠修理,xxxx年4月29日修理完畢交給原告羅xx行駛。

原告認爲:被告楊xx在行車中未確保安全行車,與原告車輛發生追尾,致使原告車輛損壞並造成車輛無法正常營運,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運損失,被告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告薛會羣作爲車主理應對肇事司機楊xx的行爲承擔連帶責任。原告的車輛是從事出租營運的,由於被告的肇事行爲致使原告的車輛停止營運12天,損失十分慘重。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之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或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用於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據此,原告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兩被告賠償原告的停運損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交通民事起訴狀範文2

原告: 性別:男 年齡:

民族:漢 住所:

身份證:

被告(一): 性別: 年齡:

住址:

聯繫方式:

被告(二):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

負責人:

地址:

聯繫方式:

請求事項:

一、 請求被告承擔傷殘賠償金70792.2元。

二、 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 (原告之子)生活費17204.2元,承擔 (原告之女)生活費25806.3元。合計43010.5元。

三、 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 (原告父親)扶養費5883.22元,承擔被扶養人 (原告母親)扶養費7984.37元。合計13867.59元。

四、 請求被告承擔醫療費75000.00元(醫療費約125000.00,被告已承擔50000,具體數額以醫院證明爲準)。後續治療醫療費12000元。合計:82000元。

五、 請求被告承擔誤工費35000元。

六、 請求被告承擔護理費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費351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2200元、營養費5000元。合計:43510元。

七、 請求被告承擔精神賠償金20000元。

八、 以上合計:308180.29.

九、 請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十、 請求二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實和理由:

xxxx年2月2日晚上8時40分,在某某廣場地下停車場,被告(一)駕駛機動車從停車場駛出,行駛至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通道右轉彎時,從後面撞倒原告並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車停了下來再次加速,車的右輪從原告下腹部碾壓過去,被告在停車場駛出時速度過快,未盡注意義務,沒有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壓過去,造成原告九級傷殘。

xxxx年3月14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隊作出了交通事故認定,但是在xxxx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佈,當時原告就懷疑被告(一)酒後駕駛,因爲事發時間爲晚上八點多,正是晚飯時間,況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過,是旁邊有人叫停車時車才停下來,種種跡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後駕駛,原告向交警大隊提出質疑,交警大隊既未給被告(一)做酒精檢測,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經過,忽略被告(一)存在嚴重過錯,只作了簡單的筆錄後就作出事故認定,原告對該份事故認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心存疑慮。原告申請法庭能詳細瞭解當時的事發經過,調取事發錄像資料以確定當時事發情況及責任關係。

原告在醫院住院將近一年,花費醫藥費十多萬,並落下殘疾,被告支付少量醫療費後對原告不聞不問,導致原告至今大部分醫療費都未能結清,原告上有年老無工作能力無經濟來源的父母,下有二個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權行爲給原告身體、經濟、家庭、生活帶來巨大傷害。

被告人身侵權行爲導致原告傷殘,雖然傷殘鑑定原告喪失的是部分勞動能力,但原告從事的是貨物運輸行業,除了汽車貨運原告無其它特長也無其它手藝,而被告侵權行爲導致原告右腿殘疾,從此原告不能再從事汽車運輸,甚至不能再開車,使原告不能再從事賴以維持生計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養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擊,生活着落出現問題,原告二個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從此生活在父親殘疾的陰影之下,對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負面影響,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打擊是非常大的。原告作爲父母的經濟來源支柱,作爲自己家庭的頂樑柱,從此可能變成傷殘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員的精神損失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廣東省xxx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民事訴訟法》及交通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被告的行爲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造成無法彌補的痛苦,被告應承擔相應責任,而被告至今未給原告任何賠償,據此,原告爲維護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