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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狀範本+交通事故訴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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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由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交通事故起訴狀範本+交通事故訴訟期,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交通事故起訴狀範本+交通事故訴訟期

  交通事故起訴狀範本

第一原告:張xx(系張xx之父),男,漢族,生於xxx年8月29日,家住xx市臨渭區某某花園。電話:1390913****

第二原告:郭xx(系張xx之母),女,漢族,生於xxx年3月6日,家住xx市臨渭區某某花園。

第三原告:白xx(系張xx之妻),女,漢族,生於生於xxx年10月30日,家住陝西省xx市華縣。電話:1829137****

第四原告:張xx(系張xx之子),男,漢族,生於xxxx年9月14日,家住xx市臨渭區。

第一被告:田xx,男,42歲,家住xx市臨渭區某某鄉某某村東組。電話:1380177****

第二被告: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宏,系該公司總經理。

住所地xx市解放路135號新華書店圖書大廈6層。

第三被告:xx某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強,系該公司經理

地 址:陝西省xx市臨渭區某某大廈某某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一 、請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四原告精神損害賠償費10000元;喪葬費19521.5 元,死亡賠償金80478.5元,車輛損失費2000元,共112000元:在商業險範圍內賠償四原告死亡賠償金200000元。以上共計312000元。

二 、請依法判令第一、第三被告賠償四原告死亡賠償84421.5元,被撫養人生活費222825.5,車輛損失40900元,車輛價格鑑定費1000元,共計:349147元。

三 、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21日19時10分,田xx駕駛陝E**133小型客車沿渭清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某某路口與由北向南張xx駕駛的陝E**016小型轎車相撞,造成原告死亡,被告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即渭公交認字【20xx】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田xx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張xx無責任。

死者張xx,生於 xxx年 9月13 日,爲某某局在崗職工,爲城鎮戶口,死亡賠償金應爲: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18245元× 20年= 364900元。

喪葬費:2011年度陝西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9043元÷12個月×6個月=19521.5 元

被扶養人生活費: 張xx有兒子張xx,生於xxxx年9月14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 ×(18-9)÷2=62023.5元。

張xx是張xx的父親,生於1xxx年8月29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 ×15÷3=68915元。

郭xx是張xx的母親,生於1xxx年3月6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 ×20÷3=91887元。

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給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和打擊。只因目前中國國情和相關規定,所以僅酌情提出這一賠償數額。

20xx年11月6日,原告收到xx市價格認證中心關於陝E**016的鑑定價格報告,鑑定該車事故損失價格爲42900元。鑑定費爲1000元。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爲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被告應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據此,爲維護原告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臨渭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〇xx年*月**日

一、交通事故什麼時候可以起訴

交通事故案件訴訟時效期間是一年,法律有明確規定,這一點沒有任何爭議。但訴訟時效從何時起算,是長期以來民事審判中頗有爭議的一個問題,目前尚無定論。

如果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十日內均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調解申請,這種情況的起算時間比較容易確定,也沒有太多的爭議,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終結書並送達當事人,訴訟時效自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算;調解未達成協議,公安機關未製作調解終結書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失敗之日起算;調解達成協議,但當事人不履行的,自調解書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當事人未向公安機關提出調解申請的,這種情況比較複雜,實踐中爭議也非常大。

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二、交通事故訴訟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案件訴訟時效期間是一年,法律有明確規定,這一點沒有任何爭議。但訴訟時效從何時起算,是長期以來民事審判中頗有爭議的一個問題,目前尚無定論。

如果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十日內均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調解申請,這種情況的起算時間比較容易確定,也沒有太多的爭議,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終結書並送達當事人,訴訟時效自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算;調解未達成協議,公安機關未製作調解終結書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失敗之日起算;調解達成協議,但當事人不履行的,自調解書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當事人未向公安機關提出調解申請的,這種情況比較複雜,實踐中爭議也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