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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答辯狀

答辯狀5.56K

行政複議答辯狀主要是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針對複議申請書提出的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覆和辯解的公文,那麼,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複議答辯狀相關範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行政複議答辯狀

行政複議答辯狀1

答辯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市××縣××鎮(街道)××路××號。法定代表人:×××,職務:局長。

被答辯人:××鋁管加工廠,住所地:×××經濟開發區××路××號。法定代表人:×××,職務:廠長。

第三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縣××鎮(鄉)××村。現暫住××市××縣××鎮××村。

因被答辯人(即行政複議申請人)××鋁管加工廠不服答辯人作出的×社工認[ ] ××號《工傷認定決定書》提起行政複議,現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請求的理由,不符合事實。根據被答辯人《行政複議申請書》訴稱:“第三人×××系醉酒致傷,不應認定工傷”。但在調查覈實時,該廠領導只說他平時經常喝酒,並未說他醉酒上班。而“喝酒”與“醉酒”性質完全不同,不能相提並論。答辯人在作出工傷認定之前,曾向被答辯人送達《工傷認定舉證告知書》,書面告知其答辯舉證,但被答辯人置之不理,既未提出異議,也沒有提供“醉酒”的有關證據。如果第三人確係“醉酒”上班,爲何不予以制止呢?因此,被答辯人說第三人系“醉酒致傷”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難以成立。

二、答辯人認定第三人爲工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法規正確,依法應當予以維持。經調查,事發當日下午3時許,第三人在操作電鋸加工產品時,因材料打滑,不慎右手食、中指被齒輪割傷。以上事實,有現場見證人證明材料以及工傷認定經辦人所做的調查詢問筆錄等爲證。

答辯人認爲,第三人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一)項規定,依法應當認定爲工傷。只要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16條規定的排除工傷的三種情形(即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殘或者自殺的),即使第三人違章操作致傷,按照工傷職工無過錯的'原則,也可以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綜上所述,答辯人根據調查覈實的情況,依法認定第三人爲工傷,並無不當。被答辯人以第三人“醉酒”爲由否定工傷,目的是爲了逃避自己應負的工傷補償責任。鑑於上述情況,請縣人民政府(或者行政複議機關)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複議請求,維持答辯人所作的該工傷認定結論。

此致

  ××縣人民政府

  答辯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蓋章)

  ×年×月×日

附件:

1、本行政複議答辯書副本3份

2、相關檔案和證據材料各2份

行政複議答辯狀2

答辯人(第三人):鄭某某,男, 19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xx省xx市荔城區XXX鎮XX村,公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

xx省XXX有限公司因不服xx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作出的莆人社工認 [xxxx]第XX號《工傷認定決定書》,已向貴處申請行政複議;因該具體行政行爲與第三人有直接的利害關係,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xx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作出的莆人社工認 [xxxx]第XX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答辯人鄭某某xxxx年12月26日所受傷害性質爲工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依法應當予以維持。

首先,答辯人系申請人聘請的架線工,自xxxx年3月開始上班。xxxx年12月26日上午,答辯人受該公司駐仙遊項目部指派與李某某、馬某等該組成員一起前往242縣道仙度路書峯口往大濟鎮方向約300米處進行電信光纜施工架線,約上午8點50分許,答辯人鄭某某在操作滑板(通信專用滑車工具)在離地面約4-5米高的鋼絲索上滑行搭設電信光纜過程中,不慎跌落地面,導致答辯人受傷。因此答辯人是在上班時間內進行工作而導致的受傷,是履行職務過程中受傷,xx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認定答辯人xxxx年12月26日受傷爲工傷,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其次,答辯人在受傷之後被送至仙遊縣人民醫院治療,後又轉院至xx市九五醫院治療,申請人仙遊項目部經理都是知情的,且也都有到醫院進行探望和協調。xx市九五醫院的入院記錄、出院小結、疾病診斷證明書上都記錄答辯人受傷是由於入院前4小時餘不慎從高約4米的腳架上墜落致傷。上述事實可以印證答辯人是由於進行架線工作時而導致受傷。

再次,在答辯人受傷後,答辯人親屬也多次與申請人仙遊項目部負責人多次進行協調,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申請人仙遊項目部負責人等人也認定答辯人是在進行工作時受傷,認定爲工傷沒有疑問。

綜上,答辯人系申請人員工,在上班時間內進行架線工作時受傷,是在履行職務時因公受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應依法認定爲工傷。申請人顛倒黑白,否認上述事實,是爲了拖延時間推卸責任,是惡意的行爲,沒有一點社會責任心。答辯人請求貴單位駁回申請人的複議申請,維護處於弱勢地位的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政府法制辦

  答辯人:

  xxxx年8月21日

附:

行政複議答辯狀內容及結構

(一)首部 包括標題、答辯人基本情況、案由三項內容。

1、標題。在公文頂端一行居中標明“行政複議答辯書”字樣。

2、答辯人基本情況。在“答辯人”之後依次寫明答辯機關的全稱及地址。

3、案由。即答辯的事由,要求另起一行寫明對×××(申請人)×年×月×日提出的複議申請,現答辯如下……

(二)正文

1、答辯理由

2、答辯請求

(三)尾部

1、致送的複議機關的名稱,分兩行寫“此致”“×××××(複議機關名稱)”

2、落款寫全稱,並加蓋公章

3、製作答辯書的日期——年、月、日

4、附項。分條註明提供的有關證據材料名稱及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