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知識文庫 > 專業資料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

一、危險品操作規程

1、從事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牢固樹立對國家企業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責任性。

2、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運輸證”

3、運輸化學、危險物品要事先掌握瞭解貨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對包裝容器、工具和防護設備要認真檢查,嚴禁危險品漏、散和車輛帶病執行。

4、在運輸、停靠危險區域時,不準吸菸和使用明火。

5、凡危險品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採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現象,應立即採取自救,向領導、廠方、當地消防部門報告,儘快妥善處理解決。

6、易燃危險品在炎熱的季節應在上午10時前,下午3時後運輸。

7、嚴禁將有牴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在一起運輸,各種機動車進入危險品庫區、場地時,應在消聲器上裝卸阻火器後,方能進入。

8、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在人員稠密、集鎮、交通要道、居住區等地主,不準將載有危險品的車輛停放在本單位車間、場內。如確因裝卸不及、停車或過夜修理等,應向領導或負責值班人員報告,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9、危險物品運輸的車輛,應及時進行清洗、消毒處理,在清洗、消毒時,應注意危險物品的性質,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識,防止污染、交叉反應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需過渡口時,應自覺報告渡口管理部門,遵守渡口管理規定,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指定的路線行駛。

11、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藥品,黃色三角旗或危險品運輸車輛標誌等。

12、危險品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

二、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1

1、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有關規定。

2、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選購、使用、轉讓、銷售、儲存危險化學品。因教學科研確實需要使用危險化學品,須經校設備科和實驗室主任同意,由實驗室負責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工作的實驗人員統一購買。

3、實驗室制定專人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配置專用存入櫃,嚴格執行專人保管制度,嚴禁超量儲存。做好危險化學品的領用,登記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做到責任到人。

4、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時,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時操作,要有實驗記錄。如發現危險化學品丟失,使用人應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和保衛處,由保衛處通知公安部門處理。

5、實驗室對危險化學品實驗統一管理,加強安全教育,落實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有關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進行實驗,保證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條爲了加強對學院危險品的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院和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危險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統稱“危險品”。

第三條凡使用和保管危險品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消防滅火常識;使用危險品的實驗室和場所要有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並落實相關責任人。

第四條危險品儲存保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二)危險品倉庫的建築和設施,必須符合《化學危險品貯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要求,倉庫區要與教學區、生活區有適當間隔,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災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

(三)危險品應分類、分項存放,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庫房內儲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盜的儲存設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條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嚴禁煙火,不準在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試驗、分裝、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操作。凡包裝、標誌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和使用。

第六條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領取,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劇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領取,必須經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人簽字。

第七條存放、提運、使用危險品時,應根據物品的性質,採取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曬、防火、防水措施,確保危險品不分解、變質、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條單位和個人領取的劇毒、麻醉等危險品,使用後剩餘的要及時退回庫房,嚴禁在實驗室內超量存放,嚴禁隨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條所領取實驗用危險品、實驗完剩餘物品,因特殊情況不能交回庫房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覈准後方可存放;實驗室內應使用絕對安全的儲存設施,嚴禁將危險品私處帶出實驗室。

第十條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十一條有關單位使用危險品的剩餘廢品和殘缺、滲漏、變形、變質的危險品,應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銷燬,嚴禁隨意亂放和丟棄。

第十二條單位主要領導對危險品的管理負總責,主管領導根據管理規定,具體落實各項管理措施。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危險品管理責任制,本着對國家負責、對學院和師生負責、對社會和羣衆負責的態度,加強對危險品的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的責任,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法規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3

1、嚴格採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2、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並有專人、專箱(櫥)儲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3、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實驗多餘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4、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範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儲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4

1、化學危險品是指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溼易燃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

2、化學危險品由專人領用和保管,分類存放,注意存放地的通風防熱、防潮、防凍。配備適用的消防器材。

3、化學危險品的保管人和使用人要懂得危險品的性質和安全知識

4、做好化學危險品的安全檢查登記。

5、使用後的有害廢液,須在指定。地點安全處理。

6、在國定假期和寒暑假前夕,特別要對存放地的化學危險品進行檢查。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5

一、 學生營養餐運輸車輛嚴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 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食品運輸車輛做到專人專用運輸食品,嚴禁裝運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質;避免食品與非食品,與易於吸附氣味的食品和有特別氣味的食品同時運輸。

三、 食品車輛保持清潔衛生,堅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 做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工作,保證送餐車狀況良好,選擇最佳路線,合理執行,縮短運輸時間。

五、 運輸直接入口食品的車輛密閉防塵,運送散裝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潔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潔的保溫箱盛裝。

六、 裝卸押運食品,從業人員應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參加運輸工作。裝卸運輸食品過程中,不得品嚐食品,不得腳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講究職業道德。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6

1、嚴格執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運輸工作。

2、運送爆破物品時,駕駛員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提高責任心,嚴禁酒後駕駛,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在運送途中嚴禁攜帶煙火。

3、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嚴禁炸藥和起爆器材同車載運。

4、運輸爆炸物品時,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運輸,到達庫區時押運員、保管員要清點核對數量。

5、運送爆炸物品時,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送、押運和看護,押運、看護人員在運輸途中負監管責任。

6、出車前後要檢查車輛,不準帶病作業。如天氣影響並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禁止雷雨天氣運輸民爆物品。

7、在運輸過程中,行駛過程中不得超過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時運輸,運輸途中遇到前方有車輛應停車、躲避,在主運輸巷道有放炮作業時,必須聽從警戒人員指揮,將車停放在警戒線之外的安全區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車,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個工作面。

8、在井下運輸時,要按照井下車輛運輸管理制度執行。

9、民爆運輸車輛只允許運送民爆物品,不運送民爆物品時,車輛應停放在發放站附近。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7

1. 維修部門是車輛後勤保障的主要工作項目,我們不但要狠抓維修質量,更必須嚴格管控各項維修費用,必然監督車輛日常維護是保障車輛良好技術性能的根本措施,定期檢查保養車輛是爲保證車輛維持最佳技術狀態,加強車輛維修質量,減少車輛“罷工”事件,是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維修費用的基本手段。

2. 加強維修人員作息時間安排,合理分配工作值班制度,對晚間“歸來”的自備車輛一一進行技術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除,保證車輛出勤率。

3. 繼續堅持分組分量制,將工作任務合理規劃,分配至各組工作人員,在維修質量方面務必監督把好質量關,嚴格杜絕因工作的疏忽導致無謂的返修事件發生,將維修質量與返修率做出評比並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適當做出獎懲制度,以評比數據公佈示範去提高維修質量。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

4. 如車輛遇意外情況在路途行駛中拋錨,必須第一時間趕往進行搶修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延誤公司服務效益。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8

一、氣體車間在充裝前必須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氣體:

1、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定,漆色或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

2、安全附件不齊、損壞或不符合規定;

3、未判明裝進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餘壓;

4、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5、超過檢驗期;

6、瓶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7、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的瓶體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三、氣瓶應儘量專用,若需將氣瓶改裝其他氣體時,必須取得充氣單位的同意。這種氣瓶的設計壓力,不得低於改裝後的氣體規定使用氣瓶的設計壓力。同時,充氣單位對這種氣瓶在充氣以前,必須進行專門清洗,換裝相應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運輸途中,車上不得帶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後,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9

一、爲了全面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責任制,確保公正執法、權責明確,促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規範、高效,結合宣漢交通運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或單位,由本局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給予獎勵:

(一)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活動中,保障交通運輸管理有序進行,維護國家利益,保障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有突出貢獻的;

(二)認真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圓滿完成執法檢查和辦案任務;在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中成績顯著的;

(三)在執法工作中,堅持維護法律尊嚴,依法辦事,堅持原則,不徇私情,依法查處違法行爲成績顯著的。

(四)檢舉揭發行政違法行爲,經查證屬實的;對違法案件查處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進行認真處理、及時結案。

(五)防止或挽救他人執法過錯有功,使人民羣衆的利益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六)模範執行法律法規,遵守各項紀律,清政廉潔,秉公辦事的。

(七)其他應予以獎勵的`。

三、獎勵晉升標準:

凡具備受獎條件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提出推薦意見,填寫《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受獎登記表》,經局辦公會研究批准後,按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報批,予以相應的獎勵、晉升。

四、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品管理規章制度10

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