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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的概念是什麼

一、課程的內涵是什麼

課程即教材,課程內容在傳統上歷來被作爲要學生習得的知識來對待,重點放在向學生傳遞知識這一基點上,而知識的傳遞是以教材爲依據的。所以,課程內容被理所當然地認爲是上課所用的教材。這是一種以學科爲中心的教育目的觀的體現。教材取向以知識體系爲基點,認爲課程內容就是學生要學習的知識,而知識的載體就是教材,其代表人物是誇美紐斯。

二、課程的特點有哪些

1、課程體系是以科學邏輯組織的;

2、課程是社會選擇和社會意志的體現;

3、課程是既定的、先驗的、靜態的;

4、課程是外在於學習者的,並且是凌駕於學習者之上的。

三、課程有哪些分類

1、理想的課程:是科學家認爲有價值的和有用的課程。

2、書面的課程:是詳細說明學習目標、相關領域內容、測驗要求以及必須要達到的成績標準文檔。

3、解釋的課程:是教師對書面課程文檔的解釋。

4、實施的課程:是由教師建構內容、提供資訊和描述學生應該解決的`問題的方式所構成。

5、評價的課程:表徵着透過考試、正式測驗和態度調查表而得到的學生成績。

四、課程有哪些作用

1、課程是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依據;

2、課程是實現學校教育目標的基本保證;

3、課程是學校一切教學活動的中介;

4、課程對學校進行管理與評價提供標準;

5、課程是教師教和學生學的依據,是師生聯繫和交往的紐帶;

6、課程是國家檢查和監督學校教學工作的依據;

7、課程是實現教育目的、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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