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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論表象論文

簡論表象論文

簡論表象論文

一、什麼是表象?

表象是外物的呈現方式,自在之物呈現給我的東西才叫表象,它自在的狀態不叫表象,只是物自身。自在之物是如何呈現給我的呢?其途徑就是自在之物發出資訊,這些資訊透過我的感官進入主體內,主體利用自己的設備把這些資訊轉化爲表象,表象就是自在之物的呈現,表象呈現給我們,我們就看到了事物。就像有線電視透過光纜把信號傳遞到電視機中,電視機將信號轉化爲圖像,我們就看到了電視節目。不能說我們看到了電視信號,我們只能看到電視屏幕上的圖像。同理不能說我們看到了資訊,而是我們看到了透過我們的感官將資訊轉化來的表象。也不能說我們看到的是外物,而只能說我們看到的是外物的表象。

一個著名的實例

我們做一個設想:假設太陽本身現在突然不存在了,我們擡頭還能不能在天空中見到一個太陽?有人可能會說我們看不到太陽了,因爲它已經不存在了。但事實是,我們在8分鐘之內還能在天空中見到一個太陽,這可以透過其它科學試驗來證明這個問題。

那麼,我們還能看到的這個太陽是什麼?

⑴是太陽本身?它已經不存在了。

⑵是過去的太陽?過去的太陽是什麼意思?已經過去了的東西就是在現在已經不再存在了的,現在已經不存在了的現在還會存在,這在邏輯上是不能成立的。

⑶是太陽的光線?當然不是,我們看到的不是光線,一定是一個圓形的太陽。

⑷我們既不是看到的現在或過去的太陽本身,也不是見到的太陽的光線或資訊,我們看到的只能是我們的表象——經過我們的感官轉化成的表象。

我們能用科學的方法來解釋:太陽雖然已經不存在了,但是它發出的光線攜帶的資訊還存在,在8分鐘之內不斷的傳遞到我們的眼睛中,形成表象。

但是經科學分析解釋出來的表象應該在我們的眼睛中或者說大腦中(心靈中),爲什麼我們看到表象(太陽)在我之外的天空中呢,這如何解釋?

只能這樣解釋(象康德一樣):這個天空、這個空間是在主體中的空間,是一個先驗的主觀的空間;但對自我來講,這個天空卻是客觀的、外在的,所以自我在太陽消失8分鐘之內仍然在天空中(其實是一個主觀內的天空)見到一個太陽(其實是已經消失的太陽的表象)。

因此我們得出一個結論:物自身與它的表象是兩個東西。

這個實例就告訴我們表象是什麼:

表象不是物自身。

表象是外來的資訊的在主體內生成的東西。

表象是我們的感覺。

表象是外物在我心中產生的印象。

表象就是我們見到的事物的樣子。

解剖學的解剖出來的是物體之間的資訊與能量的傳遞,不是表象,表象是這些資訊的對自我的呈現。

二、表象、事物、物自體之間不能劃等號

表象與我們生活中的事物、我們生活中的事物與物自體三者是有區別的,下面我用一個桌子的實例來說明它們之間的區別。

一 張 桌 子

我們對於一張桌子大體會有三種情況:

⑴在我們不去看它的時候的桌子。

⑵在我們去看它、用它時的桌子。

⑶我們在鏡子中看到的這張桌子的鏡像。

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張桌子,在我們不去看它的時候是一個自在之物;當我們去看它、去用它的時候,是一個事物;當我們在鏡子中看到它時,這個鏡子中的桌子就是桌子這個物自體的一個純粹的表象。這就是三者的區別。

有人可能認爲作爲自在之物的桌子與作爲事物的桌子沒有區別,也就是這張桌子在我去看它的時候與不去看它的時候是一個樣子。這種看法是一種常識信念,其錯誤在於:物自身在我們不去看它的時候沒有“樣子”——也就是沒有表象,只是物自身,只有當我們去看它的時候才生成表象,它才呈現給我們,它纔有“樣子”。對於這種常識信念,休謨早已在《人性論》中分析了人們的持有這種信念的心理依據,在休謨看來: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一般把感覺中呈現的東西當作外界的對象,在常識看來,感覺(表象)和對象是不分的,感覺就是對象,對象就是感覺,常識對外界物體存在的信念就是感覺持續存在的信念。這是因爲人們總是把感覺看作是恆定的和連續的,感覺的這種恆定性和連續性是由心理的聯想造成的。人的心理有一種將相似的感覺當作是同一的事物和不同的感覺看作變化的事物的心理傾向,這樣把分離的感覺構造成爲一個同一的東西。外物持續存在只有心理的依據、沒有客觀的依據,把不同的感覺構造成一個同一的東西,所以我們不去看它時認爲它仍然存在。這樣就會更好的抓住外物,得到心靈的安定,因此這種信念適應人的利益的需要而產生。

鏡子中的桌子是桌子(物自身)的一個鏡像,也就是桌子的一個純粹表象。作爲一個純粹的表象我們來看一下它的特點:⑴鏡子中的桌子與作爲事物的桌子有幾乎一樣的“樣子”。 ⑵我們能看到它,它是一個意識的對象。⑶我們不能直接作用它,它是不能到手的,它是虛的,不能成爲一個實踐的對象。⑷它是沒有獨立性的,不能離開實在的桌子、實在的鏡子和看它的人,當我們不去看它的時候它就不存在了,在瞎子的世界中沒有鏡像,但有鏡子、桌子和人。

我們再來看作爲事物的桌子:它是有“樣子”的,我們能看到它的樣子,它是一個意識的對象;它是我們能使用的,我們能再上面寫字,我們能推動它,是一個行爲的、實踐的對象;它是實的、不是虛的;它同時兼有作爲自在的桌子和作爲表象的桌子的特徵,那麼,它與物自身和表象是一種什麼關係呢?

作爲事物的桌子是表象的桌子與自在的桌子的一種構造之物。從自我來講,表象與自在之物是一個東西,我無法把它區分開來,二者是同一的,這正是哲學的一個古老命題:思維與存在是同一的;從理性上來分析,表象與物自身是一種對應關係,自在之物變化了,資訊就會變化,表象相應發生變化。對於自我來講,我看到的東西與我作用的東西是一個東西,意識的對象又是行爲的對象;但實際上我看到的是表象,作用到的是物自身,我作用不到表象,看不到物自身,由於二者在自我中實現了統一,所以事物作爲一個構造體,我就能既作用到它,又看到它,它既是實踐的對象,又是認識的對象。事物是表象與物自身的統一體,這種統一從人類來講是在進化中實現的,對於一個具體的人是從遺傳中帶來的,這種統一隻是在自我中實現的。

三、影響表象的因素

表象是一個生成的東西,它的生成受到許多因素的制約,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影響表象的因素有那些:

⑴物自身。從物自身來看,物自身的資訊是表象產生的根本原因,不同的物自體就會發出不同的資訊(當然也會有相同的資訊),不同的資訊就會產生出不同的表象,透過這些不同的表象在實踐中我們就會把外物區別開來。物自身發生變化了,發信的信號就會不同,我們就會看到表象也變化了。比如秋天來了,樹葉變黃了,其原因主要不是我們的眼睛變了,而是物自身發生了變化,傳到眼睛的資訊變了,所以生成的表象也就變化了。

⑵資訊的傳播媒介。兩小兒辨日的困境就是這種原因造成的,太陽早晨大、中午小,不是因爲物自身變化了,也不是太陽在早晨與中午與我們眼睛的距離有多大的差距造成的,也不是人的眼睛有問題,這種差異的主要原因,就是在早晨傳播資訊的光線距離地面較近,受到地面物體的干擾,資訊發生變化造成的。常識堅信物體獨立於我而存在的,唯物主義有常識信念的支援對這一點是堅定不移的,“物是不依賴於我們的心靈而獨立存在的客觀實在”。但事實卻並非如此,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發現許多物體會隨着我的變化而變化。我戴上墨鏡,實在事物的顏色就改變了,全部變成了墨色;晚上戴上夜視鏡,外面的世界就發生變化,明亮起來;透過望遠鏡,外面的物體與我的距離就會拉近,透過放大鏡,世界就會變大。在這些情況下變化的是表象,而不是物自身,表象之所以變化,是因爲外來的資訊在透過眼睛時發生了改變造成的。

⑶人的感官。大家看到的一片綠葉,在色盲的人看來不是綠色的;有一種藥吃下去,外面的樹葉就變成黃色,在盲人的世界中沒有顏色;如果所有的人的眼睛都象狗的眼睛一樣(據說狗都是色盲),樹葉的顏色不會是綠色的;如果所有的人都是瞎子,世界就沒有顏色,雖然不同長度的波還存在。物體的大小也是隨我的感官的性質的變化而變化的,據說有一個英國人,眼睛害了病,在他見到的世界中,所有的東西都比平時放大了,看報紙,每一個字象拳頭般大小,嚴重影響了它的閱讀。物體的位置也會隨着我的眼睛的變化而變化,用手積壓我的眼球,外面的物體就會上下或左右搖晃,會隨着我的眼睛的變動而變動。我失掉方向,太陽就會從西面出來。蘋果是甜的,在我生了病的時候,吃起來就是苦的,如果我吃了糖再去吃蘋果,蘋果就特別酸;我把一隻手放在冰上,另一隻手放在火上烤,然後把它們同時放在一盆水中,這盆同樣的水就會變化成既是熱的又是涼的。物體的顏色、大小、冷暖、酸甜等屬性都會因我的感官的的變化而變化,這些變化都不會是物自身的變化,而是表象的變化,因我的感官的變化造成的。

⑷我所在的位置。表象與物自身實際上是一種對應關係,而不是真正的融爲一體,既然是一種對應關係,那麼就會因我與物自體的距離和方位的關係的不同帶來表象的變化。同一個物體在近處看就會大,在遠處看就會小,科學描述的太陽是如此的大,我們卻把它看的如此之小,只是因爲我們看到的不是太陽本身,只是它的表象。所謂“橫看成嶺側成峯,遠近高低各不同”的詩句就是說的這個道理。同一個物自體,因我們與它的方位不同,接受到的資訊就不同,產生的表象就不同。

⑸經驗與環境。表象的形成過程也受到人的已有經驗的影響,我們的眼睛在看遠處的物體時,並不是嚴格遵循透視法則,我們並不象照相機一樣把遠處的東西看成很小。但是長期生活在熱帶雨林中的部落,由於沒有看遠處的東西的經驗,所以在走出雨林,就會把遠處的東西看得很小。同樣一般人由於沒有從高出往下看東西地經驗,所以當從高樓上往下看時,就會見到下面地人很小。但是長期從事高空作業地人員在他們地眼中地面上物體就不會變小。

四、表象的存在方式

表象的存在方式是一個最爲難以理解的東西,我們的許多混亂和錯誤就出在這裏,所以搞清楚表象的存在方式就成爲把握它的關鍵。

從生理上來講,表象很可能只是一種經過感官加工過了的資訊(或者說檢測到的電流),它是當下的,只有外物正在刺激並經過感官轉化來的資訊纔是表象的物理狀態,一旦失去外物的刺激,它就變成一種儲存的資訊。正在接受外物刺激轉化而來的資訊才能呈現爲表象,儲存的資訊只能呈現爲記憶(觀念)。表象不是資訊的物理狀態,而是資訊對自我的呈現狀態,也就是說表象是資訊的意識狀態。一塊石頭在外力作用下也會留下痕跡,但這只是資訊的存留,對於石頭,這種資訊不會有表象的出現。因此表象是資訊的另一種表現方式,不是物理的存在方式,只有對自我纔有這種表現方式,所以在解剖學中解剖不出表象來。

正因爲表象是我正在接受刺激時資訊對自我的一種呈現方式,因此表象就會比觀念生動、形象、強烈、實在,正是這種物理的刺激,我們受到外物的物理的作用,我們纔會本能的感受到外物的存在,這也是常識堅信外物存在的深層根源,因爲我們實實在在的感受到外物的刺激,而得知外物的存在。當儲存的觀念與刺激聯繫起來時,也會出現生動的表象,此時儘管沒有實在的外物相對應。在夢境中,我們也會有表象的生成,這是因爲我們儲存的資訊受到刺激的激發,與刺激結合起來出現的情況。在航海模擬艙或飛機模擬艙中,就會產生出表象,雖然沒有實在的外物。當然這時的表象是純粹的表象,是沒有外物對應的表象,這種表象不是事物。區分表象和事物只能透過實踐,這也就是爲什麼事物既是意識的對象又是實踐的對象,而表象只是意識的對象。如果不透過實踐、行爲,我們很難區分純粹的表象和事物。鏡子中的物和事物,如果我們不去透過觸摸鏡面,我們就很難把二者區分開來,這在第一次見到鏡子的原始部落中就會是這樣的。

因此,從物理狀態上來說,表象是正在轉化來的資訊;當然儲存的資訊如果與刺激結合也會生成表象,如夢境與幻覺,但是二者的生成方式是有差別的。從意識狀態上來看,表象是資訊對自我的呈現方式。生理上測到的東西是資訊的物理存在,我們看到的表象是資訊的意識狀態。因此物質與意識的二分,只是同一種東西不同表現方式,物質與意識是同一個東西。

從生理上來講,表象是一種資訊,這種資訊是對來自外面的資訊的轉化。同樣我們也可以把表象這種資訊轉化爲另兩種資訊:語言和文字。語言和文字之間也可以相互轉化,這樣,刺激——表象——觀念——語言——文字,在自我與外物之間、在人與人之間存在資訊和能量的轉化,這就是我與外物的物理關係。

五、感覺材料

對於感覺材料有四種看法:

⑴感覺材料是在人腦中的一種映像,這種映像是對外物的摹寫,與外物具有相似性。——這是反映論的主張。唯物主義堅持這種觀點。

⑵感覺材料是物體的表面,我們不能同時見到物體的全部,只能見到物體的某一的側面,我們見到的這個側面就是感覺材料。——這是摩爾的觀點,也就是哲學史上新實在論的觀點。

⑶感覺材料就是事物的表象,事物有實在和表象之分,表象是實在的符號或代表。——這是表象實在論的觀點。康德、二元論時期的羅素、批判實在論等都持有這種主張。

⑷物體就是感覺材料的堆積,是感覺材料的集合,物體除了感覺材料之外,再也沒有別的東西。——這是貝克萊的主張,貝克萊的著名的理論就是“物是感覺的複合”,同時也是後期羅素的觀點,也是馬赫、詹姆士等要素一元論和徹底經驗主義的主張。是一種現象主義的觀點。

其中後三種感覺材料是摩爾的一種劃分。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四種觀點。

⑴現代反映論的觀點是根據科學的理論來認識感覺材料的,這種觀點認爲,感覺材料是外物的刺激經過感官的接收、轉化在人的頭腦中生成的東西,是在大腦中形成的一種映像,是對外物的摹寫,與外在事物具有相似性。這種觀點有生理科學的支援,這是它的主要依據。但是它有兩個無法克服的困難:一是在我們大腦中的感覺材料,作爲意識的內容,自我爲什麼直觀不到,我們見不到我們大腦中的感覺材料,作爲意識內容的感覺材料我卻見不到這是一種悖論;二是我是如何知道外物與我的感覺材料是相似的?要知道外物與感覺材料相似的前提是,我必須既要知道外物又要知道感覺材料,把二者拿來比較,才能看出二者的相似。但是說我有一個關於外物的感覺,又預先知道外物的狀況,這本身就是一個矛盾。

⑵感覺材料是物體的表面,比如紅色是蘋果的表面。這種觀點儘管有常識的信念的支撐,這是它的優勢,但是問題是紅色是蘋果的屬性還是我們的感覺材料,也就是感覺材料是物體的一部分,屬於物體還是與外物不同。如果感覺材料屬於物體,是物體的一部分,那麼對於新實在論者來說,人的感覺就只有感覺活動和感覺對象(含感覺材料),就不存在任何主觀的東西,那麼意識在哪裏?也就是說有沒有意識存在?

⑶物體是感覺材料的堆積,這種一元論的觀點最大的好處就是克服了二元論的物質與意識、心靈與身體的溝通問題。但是感覺材料是私有的還是公共的是它的難題,如果感覺材料是私有的,那麼他人就只是你的感覺材料的一部分,這就取消了他人的獨立人格;因此,爲了自圓其說,馬赫和詹姆士都把感覺材料看作是一種中立的東西,既是主觀的、又是客觀的,既是物理的又是心理的。

⑷表象實在論的觀點。這種觀點把物體分爲表象與實在,是表象與實在的構造物,表象是主觀的,實在是客觀的,二者存在是一種對應關係,表象是實在的符號。我贊成這種觀點。下面是一個事例分析。

一個思想試驗

有一塊紅綠兩種顏色構成的彩旗,這是我看到的彩旗。現在如果我的眼睛突然害了疾病,我變成了一個紅綠色盲的人,讓我再來看這面旗子,我就會看到這是一面綠色的旗子。

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這一問題:

⑴有沒有一面客觀的旗子?如果有一面客觀的外在的旗子,它一定不會因人的眼睛的結構的變換而變化,不管我的眼睛發生怎樣的變化,它都是它原來的樣子。

⑵現在的問題是因爲我的眼睛的變化,我看到了外物也變化了,它的紅色沒有了,紅綠色的彩旗變成了單一的綠色的旗子。

⑶一種觀點認爲,旗子的顏色沒有變,仍然是紅綠色的,只是我現在看不到它的綠色,因爲我們只能看到物體的某一些方面,我們不能看到物體的全部。按照這種觀點,這面旗子很可能還會有其他顏色——我們普通人見不到的顏色,在七種顏色以外的我們從來沒有見到的顏色,但是有一些動物可能見得到這些顏色。因爲據科學家分析,我們所見的顏色只是光譜中的一部分,其他部分,例如紫外線我們是見不到它的顏色的。物體有許多性質對我們是隱蔽的,如果我們的感官更精細或者我們有新的感官,我們就會發現這些性質,我們看到的物體就會是另一種新的樣子。這是新實在論的觀點,也是常識的看法。這種自圓其說的看法是一種大膽的形而上學,但是這種觀點卻無法解釋下面的現象:如果我現在壓一下我的眼球,我就會看到外面的紅綠的彩旗跳起來,這是什麼原因呢?難到彩旗本色就有上下跳動的屬性,平時我看不到,只是在我積壓我的眼球時纔會見到,這顯然是荒謬的理論。

⑷另一種觀點認爲,紅綠彩旗是感覺材料的堆積,是感覺材料的構造物,我的眼睛變化了,感覺材料也就變了,紅色材料沒有了,旗子就只剩下了綠色。如果是這樣,由於張三的眼睛沒有變成色盲,所以張三的感覺材料沒有變化,張三的旗子還是紅綠色的。那麼,張三與我面對的就不會是同一面旗子,我們面對的就不會是同一個世界,我們就不會生活在統一世界中,這可能嗎?

⑸因此,最好的解釋就是:物體是表象與物自身的構造體。在這裏我的眼睛變化了,表象就會變化,但是物自身沒有變化,客觀事物不會因我的眼睛的變化而變化,但是,我的表象卻會因我的眼睛的變化而變化,所以,我成了色盲,就看到外物變化了,其實是我的表象變化了,物自身並沒有變化。但是表象是我的感覺材料,爲什麼我會把它看作是外在於我的,甚至我就把它看作外物本身呢?下面就是對這個問題的思考。

六、表象是我們把握物自身的手段

自在之物是一個資訊體,它們自在的、獨立的存在着,同時又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有直接的和間接的,在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就會把自身的資訊傳遞給對方,或者說對對方產生影響,這種影響就會使對方產生痕跡或留下記憶。當這種影響指向一個有機體比如人時,就會對人產生有利或不利的作用,這種刺激對人就產生出一種價值,爲了更好的生存在這個相互作用的世界中,把握住外物對人就具有生存意義,將外在的資訊接受、轉化、儲存起來就是非常必要的。但外在的資訊對自我代表了什麼?這就需要對這些資訊進行解讀,讓我明白清楚它代表的含義,於是進化的力量就產生出接受轉化外來資訊的感覺器官,人的感覺器官把外在的資訊接受進來並轉化爲對自我明白的圖像。但是這種圖像只是外物的代表不是外物本身,它與外物只是一種對應的關係,有什麼外物,就會傳遞什麼資訊,就會在我的內部產生出什麼圖像(表象),我們作用到的外物與我們知道的圖像是兩個東西,我們行爲的對象與轉化外來資訊產生的圖像是分開的,我們行爲的對象與我們能直觀到的表象是分離的。進化需要更利於人類的生存,生存需要更經濟的方式,於是就出現這樣一種現象,也就是人的一種本能:在主體中的表象在自我看來卻在我們的外面。這個表象對自我的外化就是人的直觀之物,它與行爲的對象——外物統一在一起,也可以說是融爲一體,自我再也難以把它們分開。

但是進化並非天衣無縫,表象與實在(自在之物)的融合有時不能完全實現,出現了沒有實在與其結合的純粹表象——鏡中之像、水中的倒影、水中之魚、天空中的太陽(當然人們並未認識到它只是一個表象)、海市蜃樓等,人的理性發現這種不同現象並對其進行思考,進一步發現了一個大祕密——我們見到的東西只是我的一個表象,在我之內不在我外面,這就是柏拉圖和貝克萊的思想。但是由於實在是非直觀的對象,離開了表象它就成爲一個不可見的東西,是一個自在之物,於是柏拉圖和貝克萊就利用利用理性的推理把它們想象成爲理念或精神實體。

從人類進化的角度來看,表象的生成本來作爲把握外物的手段。但是到了後來,表象取代了外物,變成了外物本身,人們見不到外物,只見到表象,把表象當成物本身。表象是“人化”出來的外物的“代表”,而我們自己卻忘記了它是自己創造出來的東西,把它看作是外物,而真正的外物卻遮蔽住了,成立一個只有少數研究哲學的人才認可的東西。但當理性自我試圖離開表象去直接直觀外物時,卻發現我們沒有任何手段,我們只能面對表象,不能直觀物自身,我們對物自身所有的直觀只能是“虛妄的幻想”,就像一個天生的瞎子對顏色的所有直觀一樣,因爲一個瞎子對顏色只能“幻想”,不能直觀。

從人的根本上來看,意識不是作爲目的、一開始是作爲一種手段出現的。人與外物在相互作用中,從人的角度來講,所有的行爲皆爲了我的利益,趨利避害的需要就要求對外物進行把握。於是進化出意識來,認識外物是把握外物的方式,而表象(意識)的生成是在進化中產生的把握外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