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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和諧民政民生工作調研報告

創新和諧民政民生工作調研報告

創新和諧民政民生工作調研報告

保障民生,是黨和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中央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需求,推動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中,既要保障困難羣體、特殊羣體基本生活,又要改善和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還要關注其他低收入人羣的困難,尤其要保障和維護優撫羣體的合法權益。近年來,民政部門在做好保民生、促發展、促穩定工作中,在堅持政府救助的同時,積極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社會救助活動,既彌補了政府救助力量的不足,又營造了濃厚的扶貧、幫困、救孤、助殘的社會氛圍,增進了人與人之間的和睦相處,爲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

民政民生工作涉及面寬、政策性強,是被社會廣泛關注並與人民羣衆生活密切相關的一項重要工作,隨着時代的發展,改革的不斷深入,如何做好民政民生工作,以實現適應形勢、與時俱進,改善民生,是當前急需研究解決的一個課題。

一、存在的問題

1、少數地方對民政工作重視不夠。一是個別地方領導在探索做好民政工作中,深入基層、深入羣衆調查瞭解較少,缺乏深層次的全面掌握困難羣衆的生活情況,導致部分困難羣衆越級上訪。二是基層基礎薄弱,民政幹部隊伍的思想觀念、工作條件、手段方法等與建立規範完善的民政工作體系不相適應。從民政工作的任務量和工作難度來看,任務最重、難度最大的在區、鄉兩級,但鄉鎮和街道一般只有1-2個民政幹部,有的民政幹部還是兼職人員,但卻要完成所有民政方面及其鄉鎮、街道交辦的工作。這就可能導致做好基層民政工作在準確地確定對象,快速地落實政策時出現漏洞。三是民政工作發展不夠平衡,一些工作未落實到位。

2、民政民生工作開展難度較大。一是城鄉低保,從我區目前現狀看:全區現有城市低保戶9860戶、23533人,農村低保戶7034戶、17212人,這項工作涉及面寬、政策性強、任務繁重,要做到準確無誤的核定好對象,困難重重,目前,市城區聘請了14名臨時人員擔任低保協管員協助搞好城市低保,一無工作經費,二無固定辦公場所,致使低保協管員開展工作難度較大。二是城、鄉醫療救助,涉及面寬、政策性強,要求救助的困難戶多,由於無任何工作經費,在開展工作時,困難較大。三是在實施貧困家庭學生救助工作中,由於救助經費的不足,因而,在救助中十分受限制。

3、殯葬改革工作推行難度較大。受傳統觀念的影響,部分死者親屬,在親人死亡後不願意火化,而在殯葬改革執法中又無強硬的執法措施,導致近年來,全區火化率有下滑的趨勢。甚至,殯改協管員在殯葬執法中多次遭到死者親屬的謾罵與毆打。

二、幾點建議

1、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做好民政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爲保障民生,體現我黨“以人爲本”的宗旨,我們一定要把民政民生工作作爲關心人民羣衆冷暖的實事辦好,加強領導,不斷完善民政民生工作管理機制,從根本上保證民政民生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形成良性的監督、反饋和互動體系。

2、部門配合,上下聯動。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是黨和政府聯繫羣衆的橋樑和紐帶。各級、各部門應高度重視,支援民政工作,加強部門之間、上下之間的相互配合,把解決好睏難羣衆所需,保障和改善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作爲做好民政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重視、支援民政工作中,要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強大合力。

3、加大投入,提高水平。以提高“三個羣體”生活保障水平爲着力點,促進中省民生工程要求的貫徹落實。要做好此項工作,必須加大工作經費和匹配資金的投入。

第一,保障和改善困難羣體的基本生活。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是最兜底保障的基礎,這項制度對保護困難羣體生存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巨大作用。因而,在實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應加大資金投入,加大救助力度,努力保障和改善他們的生活。一要科學確定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二要適度擴大社會救助範圍。三要切實落實分類施保措施。

 第二,在大力推進城鄉醫療救助工作中,要改進完善醫療救助辦法,搞好與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高醫療救助的惠及範圍和補助水平。要結合城鄉醫療救助的工作任務提供必需的經費保障。

第三,在做好民政民生工程中,要廣泛動員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捐款、捐物,多渠道籌集資金,不斷擴大社會救助面,讓更多困難羣衆共享發展成果。

 第四,進一步搞好政策銜接。在農村,要制定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銜接辦法,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家庭、低收入人羣,要納入扶貧範圍,提高其自我發展能力。在城市,要加強城市低保與失業保險、最低工資和再就業政策的銜接,鼓勵低保對象自我發展、積極就業、走出低保。

4、注重基層,建好隊伍。針對基層工作力量薄弱問題,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各自的實際,充實民政幹部隊伍,可從一村一居的大學生中抽派有能力、責任心強的人員擔負民政工作,爭取財政資金支援,各級黨委、政府要多關心、多支援基層民政幹部,充分調動基層民政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使他們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更好地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