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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報告要手寫嗎

離職報告要手寫嗎

離職報告要手寫嗎

導語:勞動手冊是紀錄你每個工作經歷的手冊,通常你本人是拿不到這個手冊的,由人事機構互相轉交,跟檔案一樣的管理方式,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分享的離職報告要手寫嗎,歡迎閱讀參考。

首先我們來看一看我國《勞動法》對於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其實說這麼多其核心宗旨是職工辭職,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規定辭職一定要書面通知,沒有規定是打印的還是手寫的,但簽名必須是手寫的,打印上去的名字怎麼能叫簽名呢?

如果全篇打印可能會出現以下糾紛:

別人打印一份辭職信署你的名交上去,你怎麼證明不是你交的?

或者到了離職日期,你又不承認你交過辭職信怎麼辦?

辭職需要注意什麼

1,正規勞動合同,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

2,提交日到離職日——最多30天。有些單位有什麼領導不肯簽字等情況,不用理睬,可以直接走人。他們不幫你辦理離職手續,可以仲裁公司。

3,辭職報告——書面,親筆簽字和日期。交給人事部經理。然後再透過郵件的形式,告知部門經理,抄送人事經理。(格式網上自己找吧)

4,郵件的形式並沒有在勞動合同法中註明,建議BCC—密送一份到自己郵箱。目的爲了證明你申請辭職的時間,怕公司拖延不讓你。

5,辭職申請後,部門領導會跟你協商確認最後離職日,但絕對不會大於30天。這個需要領導簽字後,交於人事部(故居人事部要求辦理離職)

6,30天內,全部都是交接工作。不用接任何新的任務。

7,離職當日,需要各個部門領導簽字,確認,把所有公司物件,門卡,電腦等交換公司的。全部領到簽字好後再交於人事部(最後一天內完成)

8,注意離職當日你應該要獲得的材料

公積金帳戶;公司出具的離職證明;勞動手冊。 這三樣東西不要忘了哦。

勞動手冊是紀錄你每個工作經歷的手冊,通常你本人是拿不到這個手冊的,由人事機構互相轉交,跟檔案一樣的管理方式,但是很多公司和地區都可以交到員工手裏。一旦被公司錄取了,那個勞動手冊就由公司管理,離職的時候再還給你或人事機構。勞動手冊通常紀錄,服務的公司名稱,入職和離職時間,以及離職原因。離職原因通常有3:辭職,合同到期離職和開除。如果弄個開除,對以後找工作是非常不利的。

標籤:手寫 報告 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