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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醫保問題的調研報告

關於農村醫保問題的調研報告

關於農村醫保問題的調研報告

篇一:關於農村醫保問題的調研報告1

前言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科學發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緩解農民羣衆看病難看病貴的重點問題,也是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舉措。20xx年,黨中央、國務院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爲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求到20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覆蓋全體農民。 從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成爲解決農民醫療問題的主要安排。時至今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經過迅速發展,參合率大大提高,參合農民的就診率和住院率均有明顯提高,就以經濟負擔明顯減輕。但是,從各地實施的不同情況來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仍然存在着各種各樣的問題,如宣傳不到位、補償水平低、受益面過窄、服務質量下降等問題,都威脅着新農合的健康發展,這引起了很多相關人士的反省和反思,併成爲政府、學術界乃至全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如何在適應經濟發展水平的基礎上,更加合理的進行制度創新和完善,切實解決農民醫療問題。

一、調查方法和對象

(一)調查方法

對於本村新農合政策的調研,我們先在網上查了大量關於新農合政策的資料,對新農合有了初步認識。然後採用的是自編的“關於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農村醫保的調查問卷”,採取的隨機抽樣的方法,共發放了50份問卷,並採用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以保證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客觀性和準確性,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

(二)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50份,回收問卷50份,其中,有效問卷50份。由於問卷的份數比較少,所以主要還是對村裏部分村民。

(二)調查分析

經過我們的調查,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一定的問題,具體如下:

1、社會滿意度低

社會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點就在於,它強調的不是個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險金的社會滿意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爲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稅人的滿意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瞭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爲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考慮。

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爲保障水平低,參加和辦理報銷的程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2、醫療保障水平低

調查中,只有2%的人認爲醫療保障水平有明顯的提高,而有58%的人認爲提高不明顯,30%的人認爲沒有提高,還有10%的人感覺下降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爲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這個定義顯示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救助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的而門診、跌打損傷等不在該保險範圍內,這項規定使得農民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麼大。

3、新型合作醫療的宣傳不到位

透過問卷調查,我們看到雖然有84%的人已經參保,可對農村醫療保險政策瞭解的也只有48%的人,大部分是跟風行爲。對於農村醫保政策瞭解的也大部分是從親友得到,並不是體統的、正確的。

現有的宣傳多集中在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表面好處上,沒有樹立起農民的風險意識,也沒有體現出重點,沒有對那些不參加的農民進行調查,使得宣傳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許多農民並不真正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從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慮,由於自己身體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還有一些農民認爲它跟以前的義務教育保證金一樣,最後被政府騙走了,認爲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麼多藥費不能理賠一些農民有被欺騙上當的感覺。

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程序過於繁瑣

首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序繁瑣。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程序也很繁瑣。“新農合”的報銷制度對農民有着重要意義,但參保者對報銷制度還不是很清楚,很多人只是知道有報銷, 但根本不知道怎麼去做, 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農民對“新農合”的參與熱情。在對於報銷程序的感受上,56%的人認爲太麻煩,很難完成,40%的人認爲一般可以接受,只有4%的人認爲非常方便。這其中可能是因爲農民的教育水平普遍不是很高,再加上相關組織對“新農合”的宣傳力度不夠,使得農民對“新農合”一系列的報銷規定理解起來比較難,做起來就更不易。繁瑣的登記、理賠程序增加了農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降低了農民的滿意度。 所以新型農村醫療保險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5、農民思想認識有偏差,對政府缺乏足夠的信任

隨着經濟發展,通訊技術的進步,人們獲取資訊的渠道越來越多,不止侷限於報紙新聞,網絡也成爲主要手段。而相應的政府的作爲更加公開化,透明化,人們也越來越深刻認識到當前中國方面政府的反腐狀況的緊迫,這一結果使得農民對政府的信任幹本來就不強而得到進一步削弱。政府在出臺各項惠農政策的同時,更應該加強自身正面形象的建立,增加農民對政府的信任。同時,加強對廣大農民思想認識,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建議

要使農民得到最大實惠,不但要使農民有地方看病,還要有錢看病。就要不斷完善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正確對待擺在我們面前,客觀存在的種種問題。以下是我們所提出的幾點建議:

(一)優化醫療資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

我國現在的鄉鎮衛生院絕大多數都是以行政鄉的建制發展而來,有的鄉鎮只有3萬到4萬人,完全可以同周邊鄉鎮一起建,充分利用醫療資源,合理配置。這樣既可以優化資源配置,又方便農民看病。據統計,中國醫院的腦CT機擁有量是美國、日本的好幾倍。每個醫院都想透過給病人做CT來賺錢。不僅增加了病人的醫療負擔,也造成資源浪費。因此對高檔醫療設備,國家應該統一配置和管理。

(二)提高醫務人員及基層幹部素質。

醫學人才的引進,是鄉鎮醫院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我國每年有許多醫學大學生寧願在大城市作醫藥代表,也不去鄉鎮醫院當醫生,不外乎是鄉鎮衛生院收入低,待遇差。在現在高校就業形勢如此嚴峻的情況下,寧平鎮衛生院還沒有一個正規大學生,甚至大專生也沒有,國家應該出臺政策,宣傳和鼓勵醫學大學生到鄉鎮醫院就業。這樣才能爲鄉鎮醫院的發展注入活力。農民的醫療保健也纔能有保障。同時,政府在選拔人才時要極其嚴格,切實把好人才關,選拔出能夠真正全心全意爲人民辦實事的官員,改善服務態度,親民愛民,增加農民對政府的信任,使醫保等惠民政策能夠順利推行。

(三)加強藥品購銷監管,明牌標價。

有較低廉的藥品,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鄉村醫院醫藥費用太貴,特別是定點的鄉鎮醫院,必須加強對藥品的購銷監管。可以實行鄉鎮醫院村衛生所,由上一級醫療機構牽頭,直接向廠家統一採購藥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藥品進價,鼓勵使用低成本、低價格,療效又肯定的藥物。要制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實行藥品價格公示,每日都有部分藥價公佈,讓農民看到,瞭解到藥價的具體情況,真正讓他們作到心中有數,讓農民明明白白看病買藥,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四)加強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

我們在寧平鎮以及附近幾個鄉鎮調查時知道,每個鄉鎮的衛生院都是被農村醫保部門自動指定爲醫保定點醫院。對於醫療和藥品定點機構的確定,必須加強對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不管哪種所有制形式,只要條件俱備,人民羣衆滿意的醫院和藥店都可以作爲定點醫療和藥品供應機構。而對於那些不及時提高自身素質,管理鬆弛,私自漲價,弄虛作假的定點醫院和藥品供應機構要及時取消農村醫保定點資格,加強動態監督。否則,這種定點醫院靠醫保養身,農民有苦難訴的現象 ,將嚴重阻礙農村合作醫保繼續向前發展

(五)加大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

農民反映獲得補償不方便,對農村醫保的各種顧慮,關鍵還是要加大醫保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進一步提高農民羣衆參加合作醫療的各種積極性。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本地資源,可以是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對廣大農民進行輿論

動員。在這些工作進行的同時,還要組織基層幹部和知識分子深入農村對農民進行“新農合”系列知識講座和宣傳活動,使合作醫療的政策優越性,實施補償辦法以及各項規定家喻戶曉,人人明白,這樣既可以使農民打消各種顧慮,提高積極性,又可使醫保管理部門提高辦事效率,切實使農民方便滿意。

6、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報銷理賠方案。 地方政府應在分析,總結合作醫療制度和基金執行情況的基礎上認真測算,科學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和理賠方案。在此,應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互助制度。做好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充分發揮民政部門的主導作用。推進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合理消減現有部門不活躍的職能,提高各職能部門的辦事效率,縮短農民在“新農合”登記和理賠的時間。使農民在“新農合”辦事時能感受到國家政策的溫暖和政府辦事效率的提高,真正爲人民服好務。

三、總結

篇二:農村醫療保險的調研報告

爲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近幾年來,經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羣衆積極參與,基本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爲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切實爲老百姓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2012年12月中旬我鎮人大組織代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透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實施以來的基本情況、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項目實施以來的基本情況

1、農村醫療衛生條件不斷改善。我鎮衛生單位共有27家,其中公立醫院2家、衛生室19家、個人診所6家、全部是農合療報銷點。全鎮衛生機構共有人員39名。衛生院的辦公、門診、病房和醫務人員的住宿等條件都得到了相應改善,環境良好,各個衛生院都新配備了一定的醫療設備。

2、施行農村醫療保險之後,廣大羣衆醫療保健意識明顯增強。“小病自費,大病統籌”的惠民政策爲農民解決了實際困難,免除了後顧之憂,醫院的“門檻”低了,農民願走進醫院看病治療。2012年我鎮補償參保病人30775人次,補償金額 3157609.63元,其中在縣外就醫補償2155138.46

元、門診補償868770.93元、住院補償51398.68元慢性病補償82301.56元。

3、參保意識增強,農民羣衆參保率高。全鎮19個行政村,農業總人口17927人,2012年農村醫療保險參保率100%。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實施後,據羣衆反映存在以下問題。

1、審覈結算流程仍顯複雜,羣衆在大病報銷方面存在程序繁瑣導致羣衆來回跑等多諸多不便,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於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等原因,羣衆對審覈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儘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覈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2、羣衆每一年所交的醫療保險金不能進行結轉(第一年所剩金額第二年不能累計)。這一政策致使羣衆繳納保險金積極性降低,部分羣衆由於一年之內沒有用所交金額第二年又不累計,導致抱有僥倖心理,交錢不及時、託交欠繳,積極性不高。同時由於不能結轉和幹部醫療保險的不公平待遇百姓怨言較大。

3、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有限,對有些手術和藥品不予報銷,恰恰這些不予報銷的手術和藥品往往療效都比較好,價格卻很貴。使百姓只能選擇價格比較便宜但是療效一般的手術和藥品。在這方面需要完善報銷範圍,切實爲百姓的健康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