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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財產權的教案

維護財產權的教案

維護財產權的教案

一、學習目標

1、透過學習,瞭解什麼是公民的財產所有權,瞭解公民財產繼承權的兩種實現方式。

2、透過學習,知道自己在法律上的經濟權利,懂得合法的經濟權利受到侵害時應該如何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學習重點:公民的財產所有權

三、學習難點:公民的財產繼承權。

四、學習方法

自主學習 、 問題探究 、以案說法、 練習法

五、學習過程:

匯入:出租車司機李某應顧客王某的要求將其送往火車站。王某下車時不小心將錢包丟在了出租車上。李某發現後,開啟一看,內有5000元現金。此時,他正好從收音機裏得知某大學的學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會求助。李某就產生了將這筆意外之財捐給患病的學生的想法,於是就將這拾到的5000元現金寄給了這位大學生用以治病。

請問:司機李某“將拾到的5000元現金寄給了大學生用以治病”的行爲合法嗎?爲什麼?

(一)自主學習

一、公民的財產所有權

1、什麼是公民個人的私有財產?

2、什麼是財產所有權?

3、國家法律如何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二)問題探究()

1、財產所有權:指財產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佔有權:對財產的實際控制權。

使用權:根據財產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

收益權:使用財產取得經濟效益的權利。

處分權: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即公民決定其財產的命運的權利。

2、國家法律保護公民的財產所有權:

我國法律只保護合法財產的所有權,不保護非法財產的所有權。

(三)學法用法。

1、李某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購得棉衣10套,送給社會福利院老人過冬。李某在行使對自己財產的什麼權?

2、金庸先生以一元的版權將《笑傲江湖》轉讓給中央電視臺,金庸先生是行使對自己財產的什麼權?

(四)自主學習

二、公民的財產繼承權

1、保護公民繼承權的基本法律是什麼法?

2、財產繼承有哪兩種方式?

3、什麼是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的範圍和順序是什麼?法定繼承有什麼原則?

4、什麼是遺囑繼承?什麼是遺贈?

5、未成年人獲得財產的主要形式是什麼?當繼承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樣做?

(五)難點分析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我國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財產的繼承權。

繼承人 依法取得 被繼承人 遺產 的權利稱爲繼承權。

繼承人:依法繼承死者遺產的人

被繼承人:遺留財產的死者

遺產: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財產和財產權利。個人租借的、承包的財產不屬遺產。

2、法定繼承的範圍、順序、原則:

(1)範圍: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第一順序繼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

說明:這裏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異母的或同母異父的。

(2)順序: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分配原則:

(1)一般均等原則――一般情況下,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當均等;

(2)協商原則――特殊情況下,繼承人協商同意的,繼承人繼承的份額也可以不均等。

(3)照顧原則――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或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給予照顧;

(4)權利與義務一致原則--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傳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少分。

3、遺囑繼承的特點和有效性

(1)特點:在遺囑繼承中誰能接受遺產,接受的份額多少,是由遺囑人的意願來確定的,不受繼承順序的限制。

(2)遺囑的有效性:

A、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具有立遺囑的能力;B、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C、遺囑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D、遺囑應當爲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 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4、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有什麼不同?

(1)繼承方式不同

法定繼承:按法律規定直接獲得繼承權

遺囑繼承:根據被繼承人所立的有效遺囑獲得繼承權

(2)繼承順序不同

法定繼承:受繼承順序的限制

遺囑繼承:不受繼承順序的限制。

(3)分配方式不同

法定繼承: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不論人數多少一般平均分配遺產;

遺囑繼承:遺囑人可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其他繼承人被排除在外。

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六)以案說法

1、張某上有八旬老母和一個姐姐,妻子早逝,下有二子一女,大兒子和女兒都已成家。小兒子先天癡呆,生活不能自理。張某省吃儉用積攢了8萬元存款和一些珍貴藏書。但張某體弱多病,生活自理困難,大兒子嫌負擔重,以工作忙爲藉口不予照顧,女兒把父親接回家悉心照顧。幾年後,張某去世,生前留下有效遺囑,將藏書留給姐姐。

請問:(1)張某的遺產有哪些?分配遺產時用什麼繼承方式?

(2)誰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假如你是法官此案將如何判決?

2、畫家葉某有兩個女兒,但女兒出嫁後從未回家照看過父親。於是葉某請了一位保姆,照顧自已的生活。葉某去世前立下遺囑,將百萬遺產贈給保姆。葉某去世後,他的兩個女兒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得遺產。

請問:保姆能拿到百萬遺產嗎?葉某去世前立下遺囑,將百萬遺產贈給保姆是什麼行爲?

3、李某生有一子一女,妻子已逝,大女兒已成家,小兒子只有12歲。李某積攢了20萬元存款,幾年後,李某去世,生前留下有效遺囑,將20萬元留給小兒子。在處分遺產時,大女兒說,自己的弟弟還小,不具有繼承權,所有財產應該歸她所有。請問:

(1)大女兒的說法對嗎?未成年人有財產繼承權嗎?

(2)未成年人獲得財產的主要形式是什麼?

當未成年人的財產繼承權受到侵害時該怎麼辦呢?

六、小結本節課的內容。

1、合法財產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

2、合法財產繼承權(法定繼承,遺囑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