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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三年級期末法律在身邊徵文

【第一篇】

小學三年級期末法律在身邊徵文

我們身邊處處有“法”我們每個人都必須遵守。

如果在馬路上看見有人亂穿馬路,你要馬上阻止,並告訴他這樣很危險,這就是“交通法”,在我身邊,我看見許多地方有“交通法”如:在每個十字路口,都有紅綠燈,我們要按照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則,當綠燈時前面、左面、右面都可以走,當紅色時只能走右面。如果紅綠燈壞了或者人特別多的時侯,交通警察就馬上到馬路中央指揮,那時就要聽警察的指揮;摩托車最多隻能帶兩個人而且都要帶頭盔,自行車要在自行車道行駛,汽車裏所有的人都必繫好安全帶,不能超載,也不能超速,車上不能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在比較危險的地方,都有警示燈,警示燈一會兒閃紅燈,一會兒閃藍燈告訴人們這裏很危險,要小心行駛;不能酒後駕車,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在開車的時候,不能轉過去和後面的人說話、接聽手機……

只要大家遵守交通法,交通事故就不會發生。

【第二篇】

法律這個詞在我心裏既嚴肅,有莊重,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沒有了法律,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如果沒有了交通法,車輛可以隨心所欲的行駛,這樣又會釀成多少起交通事故的發生。如果沒有了《刑法》,又會有幾個好人不會變成壞人。如果沒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又會有多少孩子無法上學呀!

法律這個詞也有它可怕的一面。它可以把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撕成兩半。那是多麼可怕的呀!可是那些人又有沒有想過,法律的可怕是建立在人們的貪念和嫉妒上的,如果能夠先想到法律的可怕而不是個人的貪念和嫉妒,就沒有那麼多人犯法了。

爸爸、媽媽從小就教育我一定要守法、懂法、絕不犯法,因爲這樣纔是遵記守法的好公民。而我也做到了,並且一直記住了這句話。

法律這個詞,再好人身上是溫暖的,但用在壞人身上就是冷酷無情的。所以做個守法的好公民吧!

【第三篇

一提到法律,我們就會想到警察,監獄,法庭,成本成本的法律條文,認爲這些東西離我們很遙遠,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在我們生活的點滴之中。

去年春天三月份,鄰居家的姐姐跑到我家玩我的手機,結果,幾分鐘功夫,我的手機就欠費了,媽媽剛交的費啊!媽媽查了通話記錄,才知道我的手機被莫名其妙的運營商扣了莫名其妙的話費,特別申請了屏蔽業務,也就是我的手機只能產生正常的通話費和短信費,不可能產生上述莫名其妙的費用。針對這個問題,媽媽向聯通公司進行了投訴,用消費權益保護法維護了自己的利益,最後,聯通公司向我們雙倍退賠了有此造成的話費損失。

透過這件事情的教訓,我懂得了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我們應該做一個知法懂法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