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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年級法律在身邊徵文

【篇一】

2015四年級法律在身邊徵文

犯罪,犯法它們是兄弟?不,不是。它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詞語。

犯法,我們無時無刻不在做,它是我們每個人都做過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顆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

不要自以爲是地說:“我們是未成年人,犯罪沒有關係。”在此,我要嚴肅地告訴你:“不,你說錯了。18週歲以下的我們是不能犯這8種罪的:殺人、放火、搶劫、強姦、投毒、撅水、故意傷害造成他人重傷和爆炸。”

不也不要滿不在乎地說:“我一定不會做這些事情。”因爲,就拿我們認爲離我們最遙遠的投毒來說吧。

曾經有多少人這麼認爲過:毒品有什麼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寫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堅強的人。但是,又有多少這麼認爲過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認爲它離我們遙遠,因爲它就在我們身邊呀。說不定,在無意中,毒品已經走進你的生活。

與法律作朋友,與犯罪作戰鬥。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

【篇二】

一提到法律,我們就會想到警察、監獄、法庭、成本成本枯燥的法律條文……認爲這些東西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在我們每天生活的點滴之中。

去年春天三月份,鄰居家的姐姐玩我的手機,結果幾分鐘的功夫,我的手機就欠費了,媽媽剛交的費啊!媽媽查詢了通話記錄,才知道我的手機被莫名其妙的運營商扣除了莫名其妙的話費,幾分鐘就扣除了我近二百元話費!由於我年齡小,媽媽擔心我會因爲操作不當而被扣除額外的費用,特別申請了屏蔽業務,也就是說我的手機只能產生正常的通話費和短信費,不可能產生上述莫名其妙的費用。針對這個問題,媽媽向聯通公司進行了投訴,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護了自己的利益,最後,聯通公司向我們雙倍退賠了由此造成的話費損失。

透過這件事情的教訓,我懂得了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我們應該做一個知法懂法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