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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年級法律在我身邊徵文

【例文一:法在我身邊】

2015四年級法律在我身邊徵文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是呀,法是治國之本。法將社會變得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離不開法。雖然生活有法的約束,但是一些人卻爲了個人利益而去不擇手段,去犯法、冒險。

有一天,我在電視上看見了一件事:一個寂靜的夜晚,村子裏靜悄悄的,一對老年夫婦在睡覺。突然,院子裏傳來狗的狂吠聲,一會兒又沒了。後來,小羊“咩咩”地叫了幾聲,也沒聲了。他們沒怎麼在意。早晨,老爺爺正要開門,卻怎麼也開不開。原來不知哪個缺德的在外面鎖了門。好不容易開了門,令他們驚呆的是,狗倒在血泊中,羊圈的門開着,一隻羊也不見了。透過警方調查,原來是幾個遊手好閒的小偷翻了牆,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氣味,便狂叫起來,小偷拿藥毒死了狗。然後又把羊趕走,還不放心,將門鎖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損失了別人的財產,觸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離不開法呀!

小孩子六歲就應上學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輕女,讓男孩子上學,女孩子在家幹農活,幫把手,認爲女娃上學頂啥用;有些人爲了圖財,變着法賣掉小孩,甚至自己的親骨肉,從中獲利;還有些人讓青少年賭博、吸毒,讓我們加入他們小混混的行列,跟他們一起偷呀搶呀玩呀上黑網吧呀,引我們走上不正之路……這些例子都與少年有關,而法卻維護了我們的利益。

12月4日是法制宣傳日,爲了迎接這個日子的到來,讓我們成爲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維護法,是我們的職責。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義之者,讓法成爲我們的好朋友!

【例文二:法在身邊】

明初的靖難之變既造就了一個雄心勃勃的明成祖,也造就了一個跳火自焚的建文帝。其中是非自由評論,這裏先按下不提,單說一個在整個事件中貫穿到底的一個人物――方孝孺,從他身上所體現的一些東西。

明初藩王的權利過大,建文帝即位就開始着手削藩之事。而方孝孺作爲建文帝所倚重之臣,積極參與其中。這是加強中央集權,鞏固國家統治的大事,也是最合憲之事。用現在的話說,這是憲法賦予的權力。此事上關皇位大統,下系社稷福祉。然而燕王朱棣篡逆大統,破壞了立嗣以長以嫡的規矩,用現在的話講,就是破壞了憲法。故而在成祖攻破南京城後,方孝孺纔會以不奉詔而身死。所以方不是殉於一家一姓一人,而是殉於成憲,是爲了維護制度而死。如此看來,方孝孺並非完完全全的所謂的忠孝奇儒,更不是愚忠之人,乃是中國古代爲維護制度而獻生的典型。

言及制度,不得不說我國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後的君王制度乃是整個世界封建歷史上最完備、最合理的君王制度。皇帝,作爲一種國家象徵,其的實質權力並不能太大。真正專制的並不是皇帝本人,而是以之爲首的整個文官集團。皇帝受到某種與文官集團所達成的成憲的制約,透過皇權與相權的分立,從而達到維護國家統治的目的。皇權如果在某一代皇帝的手中無限大,那麼他被推翻就成了必然,而且很大程度上會導致國家的傾覆。

由此可見,我們國家自古便有着完善的憲法制度和深刻的法制意識。而現代的法制意識也將隨着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深入人心。所以,那些透過證明中國古代缺乏法制意識從而企圖說明現代中國法制意識普及不可能的說法,是完全不值得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