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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小學積分入學流程

初等教育機構最早產生於十六世紀的德國,由城鎮主辦,教習實用知識和新教教義。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中山小學積分入學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山小學積分入學流程

1、帶齊資料到中山各鎮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

2、積分累計超過30分參與鎮區積分入學;

3、最後排名能進入鎮區入學指標範圍之內的,其子女可享受入讀公辦學校待遇。

辦理材料:

流動人員申請積分入學,應向受理視窗提供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含中山《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工作單位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複印件,中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參加我市社會保險情況證明(派駐中山分支機構,在總部所在地繳納社會保險,提供總部所在地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中山分支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並按《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學管理計分標準》設定的各項計分指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工作單位所屬鎮區與參保單位所屬鎮區不一致的,提供相關輔證材料。

辦理地點:中山各鎮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

需要爲子女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待遇的流動人員,可自開始受理日起至5月15日前持身份證、父(母)子(女)關係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向其工作地或本人(配偶)產權房所在鎮區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各鎮區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於5月20日前分鎮區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排名結果由市府辦公室組織在中山市政府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經覈實異議不成立的,將積分排名在積分入學指標數內的最終結果在中山市政府的網站公告。各鎮區根據公佈的積分入學指標數和排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不服從安排者,原則上視爲放棄學位,鎮區可不再重新安排。一經發現流動人員子女曾入讀小學的取消其積分入學就讀小學一年級資格;曾入讀初中的取消其積分入學就讀初中一年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