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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錄取指南

大學(University、College)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是一種功能獨特的組織,是與社會的經濟和政治機構既相互關聯又鼎足而立的傳承、研究、融合和創新高深學術的高等學府。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錄取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錄取指南

第十四條學院面向全國1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批次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爲準。

第十五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院參照執行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之規定。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院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

第十六條學院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錄取時學院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學院公共外語爲英語(英語專業除外)。

第十八條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英語成績要求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第十九條學院認同並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浙江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條浙江省以外的招生省份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院確定調檔比例,學院調檔數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對1、2、3專業志願按1—3分級差進行專業投檔,對4、5、6專業志願視爲並列志願,不設級差分;若出現總分相同的考生,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將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江蘇省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取。

非第一學校志願的進檔考生,在計劃未滿專業中根據上述原則錄取。

第二十二條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之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藝術類、高職單考單招、專升本等其他特殊類別另行制定招生簡章或辦法。

第二十四條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佈。考生也可登陸學院招生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