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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小學畢業生體質測試須知

畢業生,意思是在學校或訓練班學習期滿,達到規定的要求,准予結業的學生或學員。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南通小學畢業生體質測試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通小學畢業生體質測試須知

一、測試對象

全市全體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二、測試時間

5月——6月,各縣(市、區)、市直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三、測試項目和評分辦法

(一)測試項目

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六年級測試項目爲依據,具體項目:50米跑、坐位體前屈、1分鐘跳繩、1分鐘仰臥起坐、50*8往返跑。

(二)評分辦法

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表評分,綜合評分60分以上爲合格。

四、成績運用

1、測試成績計入學生體育綜合成績;

2、測試成績不及格的,不得頒發畢業證書;

3、測試成績未達良好的,不得參加評優評獎。

五、減測、免測辦法

(一)對心、肺、肝、腎等重要器官有嚴重疾病的個別考生,持縣(市、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經本人和家長申請,所在學校同意、公示後,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覈批准,考生可以選擇適合的項目進行測試,以實測項目計分。

(二)對喪失運動能力,不能參加測試的`身體殘疾學生,持殘疾證,經所在學校同意、公示後,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覈批准,可以免試。

六、測試要求

(一)以各縣(市、區)爲單位統一組織測試,抽調骨幹教師,組成測試組,實施送測到校。測試嚴格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與要求,不得隨意降低標準與尺度。

(二)各地各校要切實加強對體質測試工作的領導和宣傳,要講清體質測試的目的意義、具體要求;加強科學指導,測試前組織學生鍛鍊,運動強度要適當,有效防止運動損傷和傷害事故;各校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要制定安全預案,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學生的安全。

(三)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體質測試。無故放棄某一項測試的,一律不予補測,該項目測試成績爲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