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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學招生指南

西安工程大學(Xi’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簡稱“西工程”,是中國西部地區唯一以紡織服裝爲特色的高校,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西安工程大學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做好西安工程大學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範招生行爲,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西安工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陝西省教育廳。國標代碼:10709。

第三條西安工程大學是一所以工爲主,紡織、服裝爲特色,工、理、文、管、經、法、藝術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高校。學校辦學始於1912年,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准的學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具有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高校。學校現爲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陝西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首批陝西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獲批高校,陝西省博士後創新基地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教育部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高校,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高校,面向港澳臺僑招收本科生資格高校。

第四條辦學地點:

金花校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710048。

臨潼校區:西安市臨潼區陝鼓大道58號

郵編:710600。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

第二章: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六條西安工程大學成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和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爲副組長。成員爲相關部門負責人,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工作處。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政策及招生委員會提交研究的其他重要工作。校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委員會工作條例》(工程大招字[2011]3號)履行職責。

第七條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2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爲準。

第九條本科預留計劃使用原則: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報考生源狀況,經招生委員會研究,並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在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錄取原則錄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貫徹德智體全面考覈,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西安工程大學本科專業以英語教學爲主,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報考。英語專業要求其高考外語科目爲英語。

第十二條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加試要求:所有專業入學後無需加試。

第十四條加分考生處理辦法: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

第十五條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所有專業均無級差要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相關專業單科成績依次進行專業安排,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如果各省級招生辦公室錄取時有相關要求,我校將按照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江蘇考生進檔後排序規則採用“先分數後等級”,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得低於“C”,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選測科目中的.必修科目等級,分數和等級均相同時,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比較排序進行錄取,理科按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比較排序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浙江、北京、天津、山東考生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最新專業選考科目範圍填報志願,並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第十九條藝術專業調檔排序方案: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合格,體檢合格,統(聯)考專業課成績合格(表演必須校考專業課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則,結合本人志願和分省招生計劃數,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各專業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1、設計學類專業

生源所在地爲陝西省的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生源所在地非陝西省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專業課統(聯)考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綜合總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總分及專業成績都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生源所在地爲陝西省的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照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錄取,考生位次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生源所在地非陝西省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專業課統(聯)考成績(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綜合總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綜合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總分及專業成績都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擇優錄取。

3、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專業:按照校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注:若各省級招辦有具體規定的,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並結合我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調檔比例:根據考生志願,理工、文史類專業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20%比例調檔,具體投檔比例以各省級招辦的規定爲準;藝術類專業投檔比例以各省級招辦的規定爲準。

第二十一條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陝西省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文、法、財經類專業爲3500元/人·年;理工、外語類專業爲45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爲9000元/人·年,其中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爲11000元/人·年。

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爲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兩個檔次。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物價主管部門的最新批覆爲準。

第六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三條爲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學爲主導、助學貸款爲主體,獎、貸、勤、補、免五位一體,校院兩級聯動助學”的資助體系。其中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及企業設立的獎助學金等,同時學校還執行新生“綠色通道”制度,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退學。

第二十四條有關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及資助困難學生的具體情況詳見西安工程大學學生工作部網站()。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合格者進行電子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分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聯繫方式

聯繫部門:西安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710048

諮詢電話:(029)8233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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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學招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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