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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北京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將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北京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北京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將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招生對象

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高中畢業生。申請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全國決賽獲得優異成績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專業範圍內有相關學科特長、創新潛質,並在相關專業學習實踐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三、報名方法

報名平臺: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

報名網址:http://

報名時間:3月28日至4月10日24:00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因此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格、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不含論文和專利)掃描件和中學、社會團體及專家個人在上傳推薦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檔案清晰可讀。

四、選拔程序

1、初審:根據考生網上填寫和上傳的報名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嚴格、公正、客觀、全面地進行初步審覈評價。

2、初審名單公示:初步審覈透過考生提交的相關資訊將根據相關規定在北京大學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自主招生測試資格。

3、測試時間:6月11—14日(具體安排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爲準)。

4、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5、錄取:對於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按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的.自主招生志願、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我校相應科類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五、考覈方法及入選資格考生優惠政策

(一)考覈方法

1、對初審合格,符合申請報考條件第1項要求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初審結果及考生所報考專業志願對考生進行學科專業能力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相關學科的知識儲備、學習能力和創新潛質。

2、對初審合格,符合申請報考條件第2項要求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初審結果及考生所報考專業志願對考生進行基礎知識能力測試和學科專業能力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對相關學科的知識儲備、學習能力和創新潛質。

3、對初審合格考生,我校將組織體質測試,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仰臥起坐。

(二)入選資格考生優惠政策

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將根據考生的初審結果、基礎知識能力測試成績、學科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體質測試結果等考覈情況,擇優認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及降分幅度。獲得我校自主招生錄取入選資格認定的考生,所獲降分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最終模擬投檔線分數下20分,具體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委員會確定。

注:1、少數特別優秀的學生,優惠分值可適當放寬;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少數優秀學生,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者,予以優先錄取。

2、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3、上海市、浙江省獲得相關優惠條件的考生,具體政策以最終認定公示結果爲準。

六、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4月10日24:00

2、初審公示:4月底,初審透過考生名單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3、測試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打印測試通知。

4、測試時間:6月11—14日(具體安排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爲準)。

5、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6月22日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6、志願填報: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爲準。

7、錄取: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安排爲準。

七、監督機制

1、我校自主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北京大學招生監督電話:(010)6275562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將參加考覈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資訊進行公示。

3、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覈和校長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九、附則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3、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自主招生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資助。

4、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