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規章制度 > 章程

北京林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章程1.08W

北京林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近日發佈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收藏哦。

  北京林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中學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引導樹立全面發展的育人觀,我校在2017年將繼續透過自主招生,面向全國選拔具有學科特長以及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領導機構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辦公室作爲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二、報名要求

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對我校以下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質,且具備相應學科特長者。

組別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A組 林學類17

草業科學(草坪科學與管理方向)3

園藝(觀賞園藝方向)6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6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9

農林經濟管理4

B組生物科學類9

食品科學與工程8

環境科學3

環境工程4

林業工程類24

C組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11

車輛工程8

自動化6

電氣工程及自動化6

D組英語5

商務英語5

日語2

E組園林17

風景園林11

城鄉規劃(五年制)6

注: (1)考生報名時只能申請一個組別中的若干專業,不得跨組報考專業。請務必認真填報專業志願,我校複試後依據考生複試成績及所報專業順序,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認定考生獲得某一個專業的自主招生合格資格。

(2)A、B、C組專業,只招理科生;D組專業,文理兼招。申請者均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證明材料以高中階段在省級以上(含省級)賽事、機構中獲得或發表的爲準。

(3)申請E組專業的考生,需爲理科生,需提供鉛筆素描作品一幅。考生所提供作品將與徒手畫測試試卷比對打分,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自主招生入圍資格。

(4)各專業擬合格考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如有個別調整,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爲準,但自主招生總計劃數不超過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即170人以內。

三、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選拔條件的考生,登入“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按要求填寫相關資訊完成報名,並打印申請表(其它格式無效)。

2、材料郵寄:將以下材料按順序以 A4紙標準裝訂成冊,透過中國郵政EMS快遞至: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北京林業大學19號信箱,招生辦公室收(郵政編碼:100083)。信封左下角註明“自主招生”。

(1)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申請表,經中學教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有效;

(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相關材料複印件,經所在中學審覈、蓋章有效;

(3)申請E組專業的考生,須附寫實性鉛筆素描作品一幅(題材限靜物或人頭像,紙張大小8開)。

(4)考生可以自薦,也可以由有關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實名推薦。實名推薦需要推薦人在推薦材料上親筆簽名並由推薦人所在單位蓋章,同時註明推薦人社會職位及聯繫方式。推薦人要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由推薦人將所有推薦材料及考生報名材料直接郵寄至我辦。

注:以上申請材料需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郵寄的材料概不退還,請做好備份。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我校自主招生審覈專家組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考生透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結果及測試通知,我辦不再透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

2、複試:初審合格考生到北京林業大學參加複試,複試內容爲筆試和潛能測試,具體如下:

組別筆試潛能測試

科目總分內容總分

A組數學150面試50

B組數學150面試50

C組數學150實驗操作70

面試30

D組英語150面試50

E組數學150徒手畫50

(1)筆試:複試當天上午進行,具體內容詳見上表。無相應考試大綱和往年試題作參考。

(2)潛能測試:複試當天下午進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理想、品德、誠信等素質,側重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具體內容詳見上表。無相應考試大綱和往年試題作參考。

3、資格確定: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考生複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潛能測試成績)、專業志願,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及具體專業。潛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入圍最終合格名單。入選名單在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公示,並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學、省級教育行政機構公示備案。

五、錄取辦法

1、報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自主招生填報志願的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爲準,考生僅能報考獲得入選資格的專業(如報考認定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直接做退檔處理),身體條件應符合所報專業要求(專業體檢要求見附件),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我校審查錄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需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見附件)。

2、成績要求:

取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以下要求:

(1)對於A、B、C、D組別中的考生,高考成績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需達到所在省市公佈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

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需達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線執行。

(2)對於E組中的考生,高考成績要求如下: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需達到所在省市公佈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

其餘省份考生高考成績(含省級招生辦規定的政策性加分)需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於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除以上要求外,江蘇籍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

六、監督機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資訊。

2、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切實杜絕自主招生權力尋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接受社會監督。

3、學校加強對自主招生考評人員的選拔和管理。與考評人員簽訂利益關係者回避責任書,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係、指導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考評人員須在考前主動報告並申請回避,一經發現瞞報情況者將取消考評人員資格,所評考生成績無效,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