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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番禺區民辦初中招生工作

初中屬於義務教育的一部分,通常由小學六年級合格畢業後升入(部分地區六年級爲初中預備班,五四制除外)。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廣州番禺區民辦初中招生工作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廣州番禺區民辦初中招生工作

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堅持以戶籍爲依據、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各教育指導中心應繼續遵照《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印發廣州市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番教文〔2018〕26號)有關規定開展公辦小學和公辦初中招生工作。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必須按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段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各教育指導中心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所在社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從當地實際出發,爲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合理確定服務片區範圍,繼續採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方式招生,並保持相對穩定。凡具有番禺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向其戶籍所在地的教育指導中心、學校爲其子女(被監護人)辦理入學(升學)報名手續,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安排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嚴禁擇優性質的電腦派位、集團化辦學擇優直升、九年一貫擇優直升及其他擇優直升的做法。

二、規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行爲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按區教育局覈定的招生計劃招生。本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區內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計劃由民辦學校申請經區教育局初核後報市教育局覈准,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覈定總計劃的50%。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其招生計劃均透過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任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三、落實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工作

嚴格執行上級關於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的要求。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按照區教育局的招生工作日程安排開展招生報名、資料審覈、電腦派位(或對口直升)、錄取、註冊等各項工作,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生源,否則將從嚴處理。對於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且註冊但自願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各教育指導中心要保障其公辦學位,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爲其統籌學區內公辦義務教育學位。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詳見附件2。

四、保障特殊羣體受教育權利

各教育指導中心按上級規定做好市政策性照顧學生、軍人子女、符合條件的人才子女、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員工子女、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等羣體的入學工作,保障各類羣體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於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學區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含政府補貼民辦學位)起始年級。按照番禺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安排原則穩妥推進房地產小區業主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推進積分制入學申請工作開展,優化申請流程,保障積分學位供給,提高來穗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比例。

五、治理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違規行爲

任何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爲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人機對話、拓展活動、冬夏令營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或任何第三方組織聯合招生。從2020年起,全面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簡章須向區教育局備案,招生前透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佈。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按有關規定做好學生學籍申報、確認工作,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實行常態編班,要嚴格按照省定標準班額要求,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不得按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分班,不得爲分班而對學生進行學業測試。

各教育指導中心要密切關注學區內各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情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及時查處、糾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違規行爲。對於未落實國家、省、市、區相關政策,轄區內出現義務教育階段違規招生行爲的,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督導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落實區級義務教育主體責任,實行屬地管理

切實落實區級義務教育主體責任,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依法保障義務教育學位供給;堅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爲主、以公辦學校爲主”的要求,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做好疑似失學輟學適齡兒童情況排查和勸返復學工作,確保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大力推進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嚴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爲,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制定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細則及相關配套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優化工作流程,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區教育局負責統籌組織全區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招生工作;各教育指導中心受區教育局委託,組織實施本學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市屬、區屬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納入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統一管理,由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組織安排開展。各義務教育學校在屬地教育指導中心領導下實施本校招生工作。

七、提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水平

各教育指導中心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建立完善學位預警機制,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對於公辦義務教育學位供給不均衡的區域,要深入開展各方調研,制定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透過新開辦學校、學校擴容、地段調整、引導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及報讀民辦學校等手段,妥善解決學位供給問題。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資訊,詳細解讀招生政策,解除家長疑慮;開展招生入學信訪隱患排查工作,及時迴應羣衆關切,妥善化解招生入學信訪矛盾。公辦小學、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繼續實施全市統一平臺報名,進一步落實減證便民要求,簡化審覈程序和手續,儘可能減少家長辦事材料。要制定和完善本學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並在公辦小學網上報名前將本學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報區教育局並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