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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司法考試五階段複習計劃

2018司法考試五階段複習計劃

2018司法考試五階段複習計劃

第一階段 基礎複習階段( 2月 1 日 — 5 月 31 日 )

第二階段 真題演練階段( 6 月 1 日 — 6 月 20 日 )

第三階段 法條剖析階段( 6 月 20 日 — 7 月 20 日 )

第四階段 論述研習階段( 7 月 21 日 — 7 月 31 日 )

第五階段 模考衝刺階段( 8 月 1 日 — 9 月 13 日 )

第一階段 基礎複習階段( 2 月 1 日 — 5 月 31 日 )

轉眼之間已經進入 XX 年 2月, XX年的司法考試複習已經拉開了帷幕。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那麼我們該以怎樣的心態去面對 XX 年的司法考試,又該如何安排自己的複習呢?

一、樹立堅定的信心,端正司法考試理念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透過司法考試不必天才,只需一個智商正常而有毅力的人;司法考試不需要你有多麼聰明,但是要求你有多麼勤奮!司法考試最忌諱的就是碰運氣想法,這是十分不可取的,如果準備就專心去拼半年,否則就別考,我認爲這纔是正確的司法考試心態。我實話告訴你, XX 年準備司法考試時候,那真是拼下真功夫,進入四月份之後,幾乎每天保持 8 個小時以上學習,十點半之前從來沒有睡過覺,比高考都用功。我就這樣一次過了,比起今年還在司法考試同學,感覺非常非常值!

二、制定基礎階段司考複習計劃

2月1日——3月31日 查漏補缺,重點複習薄弱科目

4月1日——4月7日 民法學

4月8日——4月15日 民事訴訟與仲裁法

4月21日——4月28日 刑法

4月29日——5月5日 刑事訴訟法

5月6日——5月13日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

5月14日——4月19日 商法

5月20日——5月27日 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5月28日——5月31日 法理、憲法、經濟法、司法制度

三、明確第一階段複習的重點

對於基礎較差或首次參加司法考試考生,對法理學、民法、刑法、行政法、刑訴和民訴六門基礎法律理解不夠深入,掌握不夠牢固,這往往成爲考試失利的主要原因。因此,就要提早着手進行復習。這個階段由於距離考試時間較遠,不宜於複習死記硬背的知識,因此要把複習的重點放在難以在短時間裏理解和掌握的六門重點基礎學科。這個階段不是記憶和背的過程,而是對基本知識、基本原理理解和把握的過程。因此對知識理解得要全面透徹,夯實基礎。複習中不要輕易放棄某些所謂的“冷點”,更不能輕易繞過難點。相反,要抓住自己不會不懂考點,要進行系統梳理,不僅要知其然還要知期所以然。

每當發現一個常考重點難點,首先查詢“三大本”如何解釋,然後查詢法條和真題,如果依然沒有滿意答案就要查詢權威工具書,或進行專業司法考試輔導老師進行諮詢。同時,最好要用彩色簽字筆進行標記,以備日後複習之用,在以後聽課過程中重點聽講。

在把握六門基礎學科的同時,可以選擇自己“盲點”學科進行重點補課,不要選擇科目太多選擇一到兩科爲宜。着實把學會學好,以解除未來的後顧之憂。你想想,如果自己有那麼幾考試科目自己還一點不懂,總會影響自己自信心,給自己增加不必要的壓力。爲何不在提前解決這些問題呢?

同時,也要兼顧其他學科,在這個階段要把14門科目系統全面複習一遍,要系統兼顧也要有所重點。

四、精選複習資料 , 司法考試視頻課程。

複習資料貴在精而不在多,在這兩個多月的時間複習的重點以“三大本”爲複習起點。俗稱的“三大本”,即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按照司法考試前三卷的考試內容進行編排。原爲司法部組織編寫的司考官方教材。後在《行政許可法》頒佈之後,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稱謂,但是,作爲司法部組織編寫的唯一司考專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質疑的。因此,作爲考生,也應當對其有足夠的重視。當某些教材或者複習資料對某個觀點存在爭議時,我們應當以輔導用書的觀點爲準。當然,三大本中的內容是相當豐富的,不少內容似乎對於司法考試的作用並不是很大,我們在複習時也應當視具體情況而定。

五、要展開相關知識點的聯想和歸類,當然,這個階段是在掌握了紮實基礎的複習的後期階段進行的。

我認爲要想真正使用好歷年真題,挖掘歷年真題資訊資源複習可以分爲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教材加真題階段。這是複習的起初階段,複習教材是爲了系統全面掌握法律基礎,做歷年真題是爲了真正的理解司法考試,知道司法考試考試什麼,怎麼來考察知識點,以及自己如何進行司法考試複習。

第二階段,真題加講解階段。由於書面文字的侷限性,在好的教材也無法替代老師的授課。這已經是公認的`教育理念,否則就不用去上大學,都自己抱本讀就可以了。首先,老師的講課可以試考試把考點與相關知識點進行有效的連結,以及做題思路的理解更加靈活。其次,聽課可以充分調動考生的聽覺器官,加強記憶理解。第三,可以調解學習方式,在讀書疲倦的情況下,緩解視覺疲勞進行重點聽課來用聽覺進行學習,會有“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感覺。

第三階段 法條剖析階段( 6 月 20 日 — 7 月 20 日 )

經過前期的兩個階段的學習,基礎理論和考點已經基本理解和了解,但是對於司法考試的精確性、細節性還是不足,這就要求要系統準確理解一遍法條,並牢記重點法條。

在複習法條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獨立歸納,在自己腦中有個知識體系。在複習法條過程中,不要盲目崇拜考試用書,完全被某些所謂重點法條牽住鼻子走,沒有自己的複習思路。

在自己基本瀏覽法條的之後,最好能夠系統聽一遍老師講解,特別是有刑法、民法、行政法、刑訴法和民訴法,這些關聯法條最好自己大腦中有個網絡。

第四階段 論述研習階段( 7 月 21 日 — 7 月 31 日 )

之前你可以不必過多關注論述題,甚至就不用看論述題,但是到了七月低這個階段應該開始學習論述題了。論述題不僅要關注法治熱點,還要注意解題固定套路,這一點也葉曉川老師,總結的非常好!

做好論述題,首先要總結當年的法治關注熱點和司法考試論述重點,其次,聽名師講解司法考試論述講座,並結合自己總結一套思路;第三,考前練習三篇以上論述。

第五階段 模考衝刺階段( 8 月 1 日 —考試)

要抽出時間,對自己進行模考測試。完全把自己當做在考場考試,按照考試時間點和時間段進行答卷,考完之後對自己進行評分,檢驗複習成績如何。第一次模考往往分數不會太理想,一定要沉住氣,進程查漏補缺。對做錯的試題進行分析,是做題失誤,還是考點沒有掌握等進行反思,並及時進行適當的調整。在這個階段務必要保持與命題人的觀點一致。

這一階段複習真題就只看重點難點以及自己的錯題了,在以前過程中,考生用簽字劃出的重點難點和錯題現在就可以用上排場了,一般來講把這些考題能看一遍就可以了。對一看就懂的考題,瀏覽即可,對在此感覺有疑問的要立即查書或請教別人解決。同時,也要思考一下這樣的考題考點在今年是否有可以能出現,又可能會以什麼樣的方式出現。當你突然有一天,發現自己竟然可以是司法考試的小專家了,那麼你透過司法考試也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