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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深化大調解體系工作通知範文

通知3.34W

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大調解”工作,搭建化解重大矛盾糾紛工作平臺,根據《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環保系統深化“大調解”體系工作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就做好我市環保系統“大調解”體系工作通知如下:

環保局深化大調解體系工作通知範文

一、加強矛盾糾紛滾動排查研判,持續開展“攻堅破難”化解行動

全面推進矛盾糾紛滾動排查研判,完善矛盾糾紛排查長效機制。持續開展涉穩突出矛盾“攻堅破難”化解行動,注重與法院、國資、司法、人社、工商部門的銜接聯動,確保“攻堅破難”化解行動取得實效。(牽頭部門:法制科;責任單位:各縣(區)環保局,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二、全面推進矛盾糾紛專業調解組織建設

各責任單位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全面推進專業調解組織建設,研究制定矛盾糾紛專業調解組織體系、聯動機制和源頭防範工作措施,認真做好職能職責範圍內的矛盾糾紛專業調解與防範工作,及時掌握矛盾糾紛的動態和發展趨勢。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各自行政區域內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推動各責任單位的矛盾糾紛專業調解工作深入開展。(牽頭部門:法制科;責任單位:各縣(區)環保局,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三、夯實“大調解”常態基礎,提高精細化管理效率

(一)加強調解組織管理

各責任單位要堅持因地制宜、有利於推動工作的原則,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與聯繫,整合資源,組建相對穩定的專業調解組織,制定“大調解”體系及其專業調解工作措施。建立專業調解組織管理檔案(檔案資訊內容包括:專業調解組織的數量、類型和專業調解人員等)不斷規範專業調解組織的`管理。(牽頭部門:法制科;責任單位:各縣(區)環保局,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二)規範排查調解臺帳

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全省矛盾糾紛資訊管理規範的要求,對排查出來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行分級分類,逐一梳理研判,理清糾紛原因,找準問題癥結、評估穩定風險、制定調處方案,逐一登記,建立準確、完整的排查臺帳。做到不漏排、不漏錄(記)、不漏調。(牽頭部門:法制科;責任單位:各縣(區)環保局,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三)強化宣傳教育

督促指導各責任單位充分運用主流媒體和各類培訓,開展形勢多樣、內容豐富的法制宣傳教育,着力引導羣衆學法、懂法、用法,依法表達訴求,理性化解糾紛,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羣衆參與度和社會影響力。(牽頭部門:市環境宣教資訊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環保局,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四、強化資訊報送

各責任單位要加強資訊報送工作,確定專人及時向市環保局法制科上報資訊。對不按時上報或對工作不負責任的單位,市環保局將上報省環保廳通報批評。

1、各責任單位每季度第三週末報送本季度矛盾糾紛動態分析、排查、研判情況。

2、各縣(區)環保局10月1日前報送專業調解組織建設情況。

3、各責任單位10月20日前報送區域調解組織網絡建設、聯動機制建設等制度、辦法或意見

4、各責任單位12月1日前報送年度責任分工工作總結(四季度工作進展可同年度工作總結匯總報送)。

5、各責任單位要培育發現先進典型並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