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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企業經營業績考覈工作通知

通知2.52W

考覈,意思是考試,考定覈查。下面我們來看一下企業經營業績的考覈包括什麼內容吧。

開展企業經營業績考覈工作通知

開展企業經營業績考覈工作通知範文一:

各監管企業: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和《濟南市市屬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暫行辦法》等有關檔案規定,爲了進一步規範、完善市屬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辦法,加強企業業績考覈管理工作,避免和防止企業虛報、瞞報有關經營業績考覈指標,保證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結果真實客觀、科學合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專家評審制度

1、按照《濟南市市屬監管企業負責人業績考覈的組織機構和工作規劃》(濟國資考評[2005]80號)有關規定,由市國資委建立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專家工作組。專家組人員構成共7人,選出組長、副組長兩人,負責召集組織專家組對企業經營業績考覈指標的審覈認定工作。

2、專家考覈工作組,參與考覈企業經營業績考覈指標的考評、論證、複覈並提出有關考覈意見

3、專家考覈工作組成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濟南市市屬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根據考覈企業提供的有關材料,聽取企業有關人員對企業經營管理狀況的介紹,對有關問題提出質詢,並提供必要的政策、技術等方面的專家諮詢。

二、建立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的專項審計制度

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年度結束後,由市國資委統一委託中介機構對企業完成的經營業績考覈指標進行專項審計。中介機構按規定時間向市國資委和企業提交專項審計報告。市國資委依據專項審計結論提交專家組論證、審定,最後由市國資委綜合評定打分,確定企業經營業績考覈結果。

三、報送時間和報送材料

參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的企業於每年3月1日前,須將有關經營業績考覈的材料(見附件)報送市國資委統計評價與業績考覈處。

開展企業經營業績考覈工作通知範文二: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室):

爲做好20xx年度經營業績考覈工作,根據《20xx年度企業經營業績綜合考覈辦法》、《企業年度重點工作考評辦法》及相關專項考覈辦法規定,現就年度考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自查階段(12月9日—12月20日)

由各單位對照相關辦法和規定,對年度經營業績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於12月20日前將專項考覈自查報告提交集團對口部(室),將考覈指標快報、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提交集團企管部(報送格式詳見附表)。

2、專項考覈與重點工作認定階段(12月21日—12月31日)

由集團各分管領導牽頭,各部(室)組織實施專項考覈及對口重點工作的認定,於12月31日前將考覈、認定情況反饋集團企管部。

3、預兌現覈定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

4、業績考覈指標提交階段(20xx年4月底前)

各單位依據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彙算清繳結果等,將業績考覈指標送審表及書面支撐材料提交集團企管部。

5、結果評定階段(20xx年5月底前)

考覈工作小組彙總考覈結果,參考內審評價意見,提請集團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後兌現。

二、要求

1、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要針對考覈要求和評價標準,圍繞考覈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各單位要對重點工作完成結果逐項自評,提供相關支撐材料。對口部(室)要結合日常督查跟蹤情況逐項認定完成結果。

2、考覈指標快報和審計後考覈指標送審表應按考覈辦法要求進行計算,提供詳細計算過程,並分別以紙質(加蓋公章)和電子形式提交。涉及指標調增調減的,須詳細說明,並提供證明材料。無證明材料的,認定時可不予採納。

開展企業經營業績考覈工作通知範文三:

爲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會議精神,全面落實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工作會議部署,充分發揮業績考覈的`重要功能作用,引導企業準確把握、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加快提質增效升級,努力做強做優做大,現就做好20xx年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貫徹落實好新修訂的業績考覈辦法

中央企業要按照新修訂業績考覈辦法的精神和要求,結合企業經營特點和發展實際,抓緊修訂完善本企業內部考覈制度,更加精準、科學、有效地發揮業績考覈的功能作用。一要科學界定企業功能定位,積極推進分類考覈,合理設定差異化的考覈指標,認真梳理業績考覈特殊事項清單,進一步增強業績考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引導企業更好服務國家戰略,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二要準確把握業績考覈的主攻方向,着力引導企業加快打造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加速處置“殭屍企業”,不斷提質增效升級。三要堅持增活力與強監管相結合,進一步強化考覈激勵約束。建立健全工資效益聯動機制,切實發揮工資總額“四兩撥千斤”的槓桿作用;完善與考覈評價結果緊密掛鉤、與承擔風險和責任相匹配的企業負責人薪酬機制,企業負責人績效年薪增長應當與本企業經營業績提升和經濟效益提高相匹配。四要抓好董事會職責的落實。董事會既要充分體現出資人意志,認真行權履責;又要加強對經理層的考覈,與經理層簽訂業績合同,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落到實處。

二、積極合理地確定20xx年度和20xx-2018年任期業績考覈目標

中央企業要牢固樹立穩增長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充分發揮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支柱和骨幹作用,緊緊圍繞“力爭中央企業20xx年經濟效益實現恢復性增長、第五任期實現平穩增長”總體目標,加強形勢研判,堅持穩中求進、自我加壓,按照考覈目標分檔管理要求,積極合理地確定本企業20xx年度和20xx-2018年任期(第五任期)業績考覈目標,努力追求“步步高”。有條件、有餘力的企業,要聚焦優勢、搶抓機遇,力爭加快發展、多作貢獻;有困難的企業,要不等不靠、主動作爲,全力遏制下滑勢頭;政策性減利因素較多的企業,要立足自身、深入挖潛,多向管理要效益。

國資委將業績考覈目標值先進程度與考覈計分、結果評級、工資總額預算緊密掛鉤,中央企業利潤總額目標值原則上應與財務預算、工資總額預算效益目標同口徑保持一致。

三、切實加強業績考覈目標的執行過程監控

中央企業要切實加強經濟形勢分析研判,細化分解業績考覈目標,強化執行過程監控。要深入開展價值診斷,探索經濟增加值監測直觀化、跟蹤常態化,努力實現與會計報表體系相銜接、與管理流程相對應、與過程管控相連接。要及時掌握關鍵業績指標的序時進度,認真做好20xx年度業績考覈完成情況預評估,及早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確保圓滿完成考覈目標任務。

四、認真做好20xx年度和20xx-20xx年任期業績考覈完成情況總結分析

中央企業要嚴格對照《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30號)、《國資委關於印發〈關於完善20xx年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資發綜合〔20xx〕88號)和業績責任書,認真核實20xx年度和20xx-20xx年任期業績考覈指標完成情況,細緻梳理影響考覈目標完成情況的相關因素和特殊事項,及時報送總結分析報告。認真分析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總結經驗,查擺不足,明確經營業績提升路徑和業績考覈工作整改措施。

五、及時報送業績考覈工作相關材料

中央企業要按照時間節點向國資委(綜合局)報送以下材料:20xx年2月20日前報送20xx年度、20xx-2018年任期經營業績考覈目標建議值報告;4月20日前報送20xx年度、20xx-20xx年任期經營業績考覈(測試評價)完成情況總結分析報告;7月15日前報送20xx年度上半年業績考覈指標執行情況報告;11月15日前報送20xx年度考覈目標完成情況預評估報告和業績考覈工作總結(具體要求參見附件)。

標籤:企業 業績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