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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工資管理執行方案

方案2.01W

篇一:工齡工資管理方案

工齡工資管理執行方案

一、制度目的

爲尊重員工對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爲減少員工的流動性,加強人員的穩定性,激勵員工與企業共同發展,在企業效益不斷提高的情況下,特推行如下工齡工資制度,具體計算標準如下。

二、適用範圍

所屬公司全體員工(本辦法爲統一標準,不論職位級別)

三、具體辦法:工齡工資設定標準

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將從滿一年後的次月開始每月增發工齡工資,標準爲50元;滿二年後的次月開始在原有基礎上每月增發工齡工資,標準爲100元,滿三年後的次月開始在原有基礎上每月增發工齡工資,標準爲100元。工齡工資三年封頂。

例如:A員工20XX年5月入職,在20XX年6月開始每月計算工齡工資50元,到20XX年6月每月工齡工資爲150元,到20XX年6月每月工齡工資爲250元,之後維持每月工齡工資250元標準。

四、其他規定

1、所有員工按入職時間計算工齡。

2、員工辭職後又入職,原工齡取消,按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3、員工連續請假(不含正休假、補休假)超過20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

4、原已經有工齡工資的員工,按入職時間計算,不足250元的補足。

五、執行時間和方法:

1、本工齡工資從20XX年2月1日起開始增加。

2、工齡工資同當月薪酬一起發放。

六、本工齡工資制度不影響公司的其它調薪政策。

七、本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透過,解釋權歸屬公司行政人事部。

篇二:員工工齡工資執行方案

爲了尊重員工爲公司發展創造的價值和貢獻,激勵員工和企業共同發展,給公司員工增加相應的福利,實現利潤共享,特制定工齡工資管理制定。現將工齡工資的具體要求及計算標準做如下規定:

一、工齡工資的定義

工齡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工齡工資不作爲離職補償金計算。本規定所指的工齡是指企業工齡,即員工在本企業工作的年數。

二、適用範圍

與本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超齡人員不適用工齡工資標準。

三、工齡標準

1、工齡以“年”爲單位計算。

2、試用期不計算工齡。

四、員工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

1、基層崗位工齡工資標準: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基層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爲30元,連續工作二年每月工齡工資爲60元,依此類推,增加每年遞增30元,最高封頂爲360元。

2、管理崗位工齡工資標準: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管理崗位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爲50元,連續工作二年每月工齡工資爲100元,依此類推,增加每年遞增50元,最高封頂爲600元。

3、員工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45天或請其它假累計超過20天,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5、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6、員工入職當月工作滿15天以上(包括15天)者其工齡可按整月計算。

7、有下列情況的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和發放,已發放的將在當月工資內予以扣除。

(1)員工當年內有曠工或等同曠工等違紀現象者;

(2)員工當年內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1萬元及以上者;

(3)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

五、20XX年8月1日以前入職,符合工齡工資適用範圍、設定標準的在職員工統一按5年工齡計算;20XX年8月1日後入職的按實際年限計算工齡。

六、每月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員工工齡,工齡工資每月隨當月工資一同發放。

七、基層崗位指保安、保潔、駕駛員、炊事員等非管理崗位員工。

八、此工齡工資不影響公司的其它調薪政策。

九、此工齡工資從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