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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商業欺詐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方案2.39W

一、組織領導

打擊商業欺詐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牽頭部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責任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XXX

配合部門: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廳、省新聞出版局、省廣播電視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建設廳、省物價局、省監察廳、省民政廳、省旅遊局、XX銀監局、省林業局

二、整治目標

(一)打擊廣告違法行爲,懲處一批違法廣告發布者、廣告主和廣告經營者,定期曝光一批影響惡劣的典型違法廣告案例,使違法廣告得到有效遏制。

(二)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活動,查處大案要案,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打擊傳銷頭目,杜絕大規模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的反彈。

(三)嚴厲打擊以高額回報爲誘餌欺騙羣衆、非法斂財、非法集資等各種商業欺詐行爲,使以欺詐爲業、鑽法律漏洞、連續作案的違法犯罪團伙得到嚴厲懲處。打擊各種合同欺詐行爲,嚴肅查處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大案要案。

(四)開展醫療服務市場整治,取締無證行醫,依法嚴懲醫療服務領域違法活動,建立和完善打擊非法行醫的長效監管機制。

(五)依據特許經營的有關法規,加強對特許經營商的資質審覈,規範特許經營行爲,維護特許經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在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廣播媒體上發佈的違法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和醫療服務廣告,包括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的廣告,以公衆人物形象和名義發佈的廣告,誇大功能的種子、化肥、農藥、獸藥等農資廣告,誇大投資回報的廣告,宣傳、誇大治療作用的保健食品廣告,以及誇大功能療效的藥品廣告和醫療廣告。

(二)嚴厲查禁各類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爲,對國辦發〔2005〕55號檔案列出的6項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爲予以重點打擊和取締;嚴厲打擊“拉人頭”式的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活動,對參與人員多、社會影響大的案件以及在校學生、少數民族特殊羣體參與的案件要加大查處力度;規範轉型企業的營銷活動,摸清企業的經營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對有違規培訓和傳銷活動的及時查處,對曾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被查處過的轉型企業實行重點監控。

(三)嚴厲打擊利用買賣、加工承攬、旅遊、中介服務、農副產品訂購、重要生產資料以及外資合同進行欺詐的違法行爲。

(四)嚴厲打擊以各種方式的高額回報、虛假打折和降價爲誘餌的各種商業欺詐行爲和以特許經營爲名騙取加盟費、坑騙投資者的商業欺詐行爲。

(五)嚴厲打擊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相應資質、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爲,糾正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以及出租、外包科室的行爲,查處濫開高價處方、亂收醫療費用的行爲,禁止和取締非法義診。

四、整治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打擊商業欺詐,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是今年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內容。各級各部門要站在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抓好落實,確保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認真組織,明確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重點,制定整治措施,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整治工作。要落實整治工作任務和整治工作責任,明確部門職責,協調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實現整治工作目標。衛生部門負責醫療服務市場整治,商務部門負責特許經營秩序整治,公安、工商部門共同負責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

(三)加強宣傳,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級各部門在整治活動中,要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參與和支援。要設立公開舉報電話並向社會公佈,鼓勵羣衆舉報投訴,認真調查處理羣衆反映的問題。對查處的典型案件,要及時向社會曝光,震懾不法分子。

(四)標本兼治,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積極研究和探索長效監管機制建設,對多次違規的單位和個人列入“黑名單”,實行重點監管。要深入持久地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逐步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巡訪制度、優勝劣汰制度、信用獎罰制度等。要逐步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對嚴重違規的企業堅決清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