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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住房公積金徵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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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接觸並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關於住房公積金徵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調研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住房公積金徵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調研報告

各位主任、各位委員:

根據20xx年工作要點,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縣人大常委會調研組於5月底對我縣住房公積金的徵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聽取了縣建設局、房改辦關於住房公積金徵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彙報,查閱了相關資料;召開了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座談會和部分縣直單位、鄉鎮負責人座談會,瞭解各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徵求對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和清理償還公積金借款的意見、建議。爲配合這次調研,縣審計局根據常委會的要求,對20xx年度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繳交、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提出了書面審計報告。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住房公積金制度是1993年建立的。1999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施行後,我縣在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強公積金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行政推動,擴大歸集。公積金制度建立初期,縣政府出臺了《太湖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檔案,就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範圍和對象、資金渠道、繳存比例以及公積金的使用和管理等相關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2xx0年,爲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縣政府又發文要求各單位、職工依法繳存公積金。在行政推動的基礎上,房改部門積極營造有利於公積金歸集的環境和氛圍,使公積金歸集額得到較快增長。截止20xx年末,全縣繳存公積金的單位192個,繳存職工6411人,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7647.4萬元,歸集餘額7032.8萬元。特別是2xx0年以來,新增歸集額7xx0餘萬元。

(二)健全制度,規範管理。近幾年來,房改部門吸取過去的教訓,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逐步建立健全了相關管理制度,防範資金風險,確保資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一是委託國有商業銀行管理。分別與縣建行、工行、農行簽訂了委託合同,實行分戶儲存、專戶覈算,確保資金的保值增值。二是完善制度,防範風險。房改部門內部實行審批與經辦分離、資金調度權和資金使用權分離的管理模式,健全了財務規章制度,明確了財務人員的職責。同時加強與受委託銀行協作,確保住房資金的封閉運營,凡涉及調度住房資金均應出具書面報告和相關批件。另外,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立了風險準備金制度。三是強化外部監督。近幾年來,房改部門堅持向職工公示住房公積金繳存入戶、計息及定期對帳情況,接受職工查詢。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對住房公積金執行情況的監督,有力地促進了公積金管理工作的規範。根據審計部門提供的審計報告,審計期內,房改部門加強了對住房資金的管理,住房資金管理覈算較爲規範,基本做到了帳面相符、帳款相符。

(三)規範公積金貸款業務,提高資金使用率。堅持“嚴格手續、規範運作、方便職工、化解風險”的原則,積極開展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努力適應廣大職工自購自建住房的需要。截止20xx年末累計投放住房公積金貸款1xx27萬元,資金使用率達50%以上,爲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廣大職工的居住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問題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宣傳的力度、廣度不夠,相當一部分職工包括一些領導幹部,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不太瞭解,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性質、意義和作用認識不足,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推行。

2、住房公積金歸集面窄、覆蓋率低,發展不平衡。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在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方面做得比較好,繳存率達99%,而鄉鎮一塊尚未普遍開展,繳存率僅爲30%,這不僅直接影響在鄉鎮工作的職工的切身利益,也不利於做大住房公積金的規模。

3、歷史遺留的違規拆借資金數額大,清繳任務十分艱鉅。縣政府雖然成立了清收領導小組,但未建立責任制度,缺乏有效的責任追究措施,清收的力度不大,效果不佳。

4、住房公積金管理決策機制不夠健全。雖然明確了住房公積金實行“房改領導小組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儲存、財政監督”的制度,但房改領導小組未建立嚴格、規範的會議制度,領導小組決策流於形式。

三、幾點建議

(一)切實加大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宣傳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爲全面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營造良好的氛圍,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切實抓好歸集擴面工作。要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對應建不建、應繳不繳的單位,要透過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予以糾正。對財政撥款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配額,建議縣政府根據財力實際,以適當補助的方法先起步,然後逐步做到按規定在預算中列支。要積極引導招商引資企業、私營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房改部門要做好歸集擴面的服務工作,以服務促徵繳。

(三)加大清欠力度,力爭清收工作在近期取得實質性進展。要高度重視違規拆借資金的清收工作,切實加強對清收工作的領導。要組織專門力量,儘快對違規拆借資金進行認真清理,分析每一筆違規拆借資金的原因及流向,明確債務人,並針對不同情況,制定出操作性強的.清收方案。對有償還能力的借款單位,要責令其履行義務,限期歸還借款。對一時難以全部償還的,要做出還款計劃。對改制、破產的工商企業,在其資產清算、處置時要優先償還住房資金借款。對有償還能力而惡意逃避債務的,要堅決依法追償欠款。對已形成的呆帳、壞帳,要在資金去向和責任追究明確的基礎上逐步予以消化。在抓好清收工作的同時,縣政府及房改部門要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堅決杜絕挪用、拆借等違法違規行爲,確保住房資金安全。

(四)健全決策機制,規範管理。在公積金管理機構上劃之前,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完善例會制度,健全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中心要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透過審批與經辦分離、關鍵崗位輪崗、股室互查等措施,加強內部監督,防範資金風險。要進一步加大外部監督力度。房改部門要繼續堅持定期公佈住房公積金徵繳、管理和使用情況。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增值收益分配的監管和管理費預算執行情況的管理。人民銀行要督促受委託的商業銀行加強對住房資金的全程監督。審計部門要定期對住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要理順房改部門職能關係,逐步解決機構設定和人員問題。

(五)拓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提高資金使用率。在防範風險的基礎上,簡化貸款程序,適當降低貸款手續費用,提高貸款年限,鼓勵職工貸款,以提高資金使用率。

(六)要制定在職職工提取公積金餘額的具體辦法,在嚴格審查把關的前提下,開辦在職職工公積金提取業務。

(七)對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房改部門要嚴肅對待、認真整改,財政、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確保審計意見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