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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的實習報告彙總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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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素養的今天,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檢察院的實習報告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彙總9篇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1

我最愛的《傲骨賢妻》裏的男主角Will Gardener在我實習的第二週被槍殺,他以令人出乎意料的方式結束了陪伴了我們五季的生命。他曾經意氣風發的告訴他被指控故意殺人的當事人“只要你沒殺人,其他的就交給我吧”,但他最後竟然在爲其辯護的法庭上被這個精神錯亂的當事人所殺。這個劇情令所有人譁然,不過畢竟戲劇總是追求跌宕起伏的情節,但是法律在此卻顯得極其蒼白。

在**市檢察院的我也已經實習了近一個月,整理過成山的卷宗、做過犯罪的季度工作報告、討論思考過幾個案例、也翻閱過好幾個已結的案子細節,甚至還參加了公訴人比賽的辯論,這些事情常常使我熱血沸騰,但真正讓我感觸良多的,是其中旁聽兩次庭審的經歷。

近一個月裏,我和公訴處的幾個小夥伴三次與檢察官下到**市仁壽縣參加一審,由於市檢察院起訴的案子都是至少判決無期徒刑以上的,因此每次一審知道案情時總是給人一種說不出的難受。

第二次庭審是一個搶劫後故意殺人的案子。被害人的妻子與女兒坐在公訴人的旁邊,還不時地抹着眼淚,儘管庭審距案發已過了好幾個月,但這樣公開的審判還是讓被害人的親屬無法不想起親人被數刀捅死的慘狀。被告人是個20出頭的小夥子,他背對着觀衆席,站在法庭的中央,聽着公訴人對他進行有力的指控。坐在他身後的我們,無法看到被告人臉上的表情。面對被害人親屬的淚水,此時的他究竟是懊悔、自責、還是平靜得等待法律的宣判?我們不得而知。至少在當時的我看來,被告人在將被害人即黑車司機捅了一刀並且搶劫成功後,竟然因爲害怕被害人去報警因而追了被害人幾十米再將其捅死的行爲着實令我憎恨。庭審結束後,被害人的妻子帶着高二的大女兒手裏還抱着一個剛剛幾個月的小女兒來感謝檢察官的場面仍讓我記憶猶新。

一直到第三次到仁壽參加庭審前,我對被告人的情緒始終處在一種原始的除之而後快當中。

第三次庭審的案子是一個丈夫與前妻因爭吵將前妻掐死的案子。這個案子進行得很順利,被告人認罪態度也良好,坐在觀衆席的我一開始總是覺得,熱門思想彙報僅因爲一點矛盾與糾紛,就將一個生命奪走,殺人似乎太容易。一個丈夫在離婚後還與前妻糾結不清,最後還做出殺人滅口的事,簡直是道德敗壞、良心缺失。是的,我一開始一直都這麼認爲。直到坐在車上聽到這個案子的公訴人姐姐無意中提到其實這個被告人也很可憐,妻子有跡象表明一直在外面有外遇,並且很愛花錢,把被告人給自己女兒的生活費總是拿來給自己買衣服、,只是這些都沒有證據證明,這樣說來,並不是所有的被告人總是惡貫滿盈,而是有些事就是事出有因,所謂可恨之人也有其可憐之處吧。

這些話不由得對我那些原始的痛恨產生了微妙的影響,這個丈夫也許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經對妻子的行爲忍無可忍,最後兩人分道揚鑣,但是妻子竟然在離婚之後還把自己給女兒的生活費拿來揮霍,這種舉動可能會讓身爲前夫的被告人更加無法忍受。這種積攢已久的恨意,往往會令人作出極端的事。這絕不是一種爲有罪人的辯解,反而有一點人之常情。

工作總結我們是不是該由此思考,法律的判決可能有時候只是一個案子、一件事情的結論,無所謂絕對的對與絕對的錯,在一個案子、一件事所牽扯到的人們中,面臨着更多道德上、情感上、利益上的博弈與取捨,對於這裏頭不同的選擇,可能就是造成法律對他們的審判結論的因。作爲旁觀者的我們,也不該眼裏只有極惡與極善,不應該讓一個結果牽引着我們對人的判斷,避免變得偏激與極端。

相信這三個月來的經歷,讓我學到的,更多是讓自己變得更理性,更客觀。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2

一晃一個星期過去了,我的第一次實習就這樣結束了。是滿懷收穫還是一無所成,或許需要以後的日子來檢驗。現在突然有些傷感因爲還是挺喜歡這種生活的,另外檢察院的老師對我,說真的,真的不錯。這次去實習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實習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爲說已經有幾十個同學在實習了;於是只能去隔壁的檢察院,但是很尷尬地等了很久,沒有等到政治處主任,只能自己一間一間的去問,所幸主任爽快的答應了。說這段經歷其實是想說有一個收穫“臉皮更厚了”。實習的過程或許剛開始是新鮮,慢慢的覺得有些無聊了,但是回想起來,這段時間我學到的東西確實挺多,也正如一句話所說的:不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動上也逐漸成爲一位法律人了。

20xx年7月21號,開始走進六盤水市水城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我跟隨林東明檢察官開始爲期一個星期的實習。當天林老師給了我一個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證據,在卷宗上做備註,並從中挑選出有用的證據,以組成證據鏈。這是一個需要細心的工作,所幸沒有出現錯誤,林老師對我完成的任務還是比較滿意。而在實習期間,整理了相當多的案件的證據,而這也是實習過程中花費時間最多的。其中有幾個比較複雜的案子還需要加班才能及時地完成。當然,這些證據的整理,對於證據的把握和運用,以及對於證據鏈的認識,都有很大的幫助。這恐怕是我在實習階段獲益最多的吧。

公訴科檢察官的工作也就幾個環節,接到案件、研究卷宗(瞭解案情、整理證據、檢視強制措施是否合法等)、錄入、提審、出庭支援公訴(普通程序)。當然有時候也有需要退補的案件。這些環節並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與科室的其他人,與公安部門、法院以及獄政部門經常溝通聯繫。而在處理一個偷稅案件的過程中,還需要經常同稅務部門聯繫。而在實習過程中透過與這些機關的聯繫,也能夠了解到其他機關的工作。我想這對於我也是很有益處的吧。

第一次去提審的時候,心裏是很緊張的。因爲想象中看守所裏的犯人都是非兇即惡的。但是林老師說了一句:怕什麼,咱們是這裏的主人。事實也證明了這點,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師都很恭敬,也會主動打招呼說“檢察官好”。而在訊問過程中,也看到了嚴厲的林老師,而平時他是待人很和藹的。當然訊問開始或者結束後,林老師也有人性化的一面,會閒聊幾句,問下家裏的情況,瞭解下平時生活的困難,做下思想工作。很幸運的是幾次提審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較老實的,看到的他們眼神裏都滿是後悔、焦急。但是,他們當中幾個還有前科,有些還是累犯,我想光是後悔是阻止不了他們再次犯罪吧。客觀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計問題。

而開庭恐怕是到檢察院實習的同學最爲期待的吧。也是在實習一週後我纔有機會跟隨林老師出庭支援公訴。第一次去很緊張,因爲個人覺得法庭很神聖。而林老師也說,如果

不親身體驗一下出庭,實習就白來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訴書,其他的就看林老師了。而那種感覺跟模擬法庭完全不一樣,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態的變化吧,畢竟模擬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們坐在這裏,可能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這種感覺沉甸甸的。而開心的是幾次開庭都能得到林老師的誇獎,也在每次開庭結束後,林老師都會很有感觸地告訴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讓我受益匪淺。

此次實習我真實的瞭解到作爲一位公訴人員不僅需要一個嚴謹的工作態度,還需要一個嚴格遵守紀律的職業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點馬虎大意!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官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爲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同時也學習到作爲一個公訴人應有的專業品德!

再實習過程中,我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爲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透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爲《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纔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當然,實習過程中,重要的並不僅僅是學會一些法律實務,對於我來說,還有對於自己品性的改變。這次實習,我認爲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

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

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在學校,做事都相對比較急,而這段時間跟林老師在一起,做事也開始力求沉穩;另外也學會低調一些。我想這些對於我以後的發展幫助都會相當大的吧。

而另外一個比較開心的是實習過程中由於要完成一個暑假作業,有幸採訪林老師,瞭解了他的人生軌跡,也從他那裏瞭解了他的人生頓悟,對生活的態度,對社會的看法。另外還有他對我的教誨。我想這些都是夠我一輩子慢慢體會的。

最後想向林東明老師道一聲謝謝,也謝謝水城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其他老師們,讓我度過了充實的一個星期。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3

20xx年3月29日至4月29日,我參加了xx市xx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二處的實習。實習期間得到了檢察院老師的熱心指導,瞭解了檢察院偵查監督的主要工作流程,也學到了做人、處事、生活的道理。對於法律實踐工作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些思考。在實習期間,我做到了遵守實習所在地的紀律,嚴格要求自己,以下是我的實習報告:

一、實習單位概況:

xx市xx縣人民檢察院成立於1955年。xx檢察院現設有15個處室,分別承擔國家機關工作人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偵查,刑事案件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以及對刑事訴訟、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等各項工作。本人實習工作所在的處是偵查監督二處,該處主要負責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這是公安機關向檢察院移交檢察院的第一步。從收到公安機關提交的提請逮捕通知書開始,要對案情進行仔細分析,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條件,這其中包括對犯罪嫌疑人年齡的審查,對違法行爲是否構成犯罪的審查,對犯罪行爲可能被判處刑罰的認定。偵查監督是指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所進行的法律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也是刑事訴訟法中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在訴訟活動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具體體現。偵查監督的方式主要是透過對公安機關的立案進行監督、偵查活動的`監督和本院辦理審查逮捕案件自行發現等方式實現。強化偵察監督工作,是依法治國、維護司法公正的需要。偵察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職責,對於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對於保證公正執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實習工作主要內容

本人在xx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二處實習期間,主要負責法律文書方面的工作。具體有整理案卷材料,負責卷宗材料的錄入及歸檔工作;撰寫審查批捕意見書等法律文書。除此以外,我還跟隨檢察員參與了一些刑事案件的辦理過程。主要學習和工作有以下幾點:

1.學習偵查監督處的具體規定:

進入偵查監督二處,王雲光老師簡單的介紹了偵查監督二處工作的情況,給了我一些有關偵查監督的書籍和資料學習。經過認真的學習我對偵查監督處有了進一步的瞭解。知道了自己的工作範圍和內容。偵查監督處的工作流程大體是這樣的,由公安機關移送提請批准逮捕書,然後經過檢查機關提審犯罪嫌疑人,確定其是否有必要對其進行逮捕,並完成審查報告,向公安機關發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最後公安機關在回執中將執行情況報告檢察院。

2.卷宗材料的歸檔工作

所謂的歸檔工作即將由檢察員一年一度承辦案件中已經偵查審理結束的案件的卷宗材料進行有序的編排,然後將材料全部送到檢察院內勤處存檔。一個完整的歸檔工作流程包括:(1)將案件中各類相關的法律文書(通常包括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決定書、公安機關呈請對犯罪嫌疑進行拘傳、刑事拘留、或是延長居留期限、逮捕的意見書;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決定書、補充偵查意見書以及公訴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起訴意見處等)、涉案書面材料(包括公安機關查封扣押涉案贓物的統計材料,證人證言、各類鑑定文書、律師的辯護意見書等)按照公檢法機關的辦案流程依次排序,並且編寫頁碼及案卷材料目錄;(2)將每個案件的書面材料依次排序編碼後,還需要將其進行裝訂,貼封條及蓋承辦人員的印章;(3)按照該流程將所有案卷材料整理完畢後,還需要在檢察院的內部網上進行電子錄入歸檔,通常的工作內容就是將所有整理完畢的案件的編號、案由、處理結果、法院的判決文書內容進行填寫;至此,一個完整的歸檔流程纔算是完畢。本人在xx檢察院實習期間,正值檢察院統一進行歸檔工作時期,因此也參加了檢察人員的歸檔工作。在這期間,我們進行歸檔的案件主要是我們所在辦公室兩位主訴檢察官在20xx年承辦並經法院審結的20多起刑事案件。這些刑事案件主要是經濟犯罪的刑事案件,主要的案由主要有這麼幾類:販賣毒品;非法制造發票;職務侵佔;製造、銷售假冒僞劣產品;詐騙等。

透過參與檢察院的歸檔工作,我熟悉了在司法實踐中,公、檢、法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具體流程,也瞭解了許多法律文書的格式、內容,如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給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檢察機關對案件審查後的審查報告以及做出的對犯罪嫌疑人起訴或不起訴的意見書、法院開庭審理後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刑事判決書等。另外,在裝訂卷宗進行歸檔的過程中,透過閱讀案件材料,可以瞭解到實踐中司法機關立案、定罪量刑的標準,瞭解到司法機關具體是如何適用法律的規定來實現自身的職能,打擊違法犯罪行爲,保護人民的合法利益;鞏固了平時在課堂及書本中所學的法學理論知識。

3、撰寫審查批捕意見書

案件審查報告是

檢察院工作文書的一種。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有專門的各式,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二、發案、立案、破案經過;三、經審查認定的案件事實;四、需要說明的問題;五、處理意見。由於法律文書對當事人具有絕對效力,所以在填寫的時候,不能有絲毫差錯,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製作法律文書一定要有一顆細緻的心,經過反覆檢視後,才加蓋人民檢察院的公章,然後送達公安機關。其通常是檢察員在閱讀了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材料,並對案卷中涉案的證據、事實進行審查覈對,對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疑點調查清楚後,做出一定處理意見(即起訴或不起訴意見)的報告,該報告一般交給公訴處的處長或上級領導審閱並由其做出批示,即同意或不同意檢察員做出的處理意見。由於案件審查報告關係着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的處理決定,因此,其在公訴過程中扮演着極爲重要的角色。一個案件審查報告的撰寫通常需要閱讀大量的案卷材料,並且要對案件中案情的來龍去脈、爭議點、疑點有十分清楚的認識,只有如此,才能客觀全面地得出處理結論。本人在xx檢察院公訴處實習期間,也參與了涉及詐騙、非法制造、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案由的若干個案件審查報告的撰寫工作。一個案件的審查報告的內容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偵查查明的事實及處理意見;檢察員在審查所有涉案材料後作出的處理意見及依據,這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與辯解、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物證書證、勘驗筆錄、鑑定結論等。由於上述法定證據均是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做出處理意見的依據,因此,在閱讀預審卷中提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等書面材料時必須要一一進行覈對,以確保據以做出處理意見的證據的合法性,同時也要從有利於犯罪嫌疑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對於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證據也要一一予以採納並予以充分的說明。只有這樣才能夠切實有效地發揮檢察機關打擊違法犯罪行爲,保障人權的職能。

三、實習體會

一個月的實習時間是短暫的,學到的東西也是有限的,但是在王老師的幫助之下我體會頗多:

1.寫審查批捕意見書時和做筆錄等字面材料工作時要細心,不能僅僅依靠模板,需要有自己的思考和總結。比如信用卡詐騙罪的成立情形有三種,不能同時用一個理由一個模板。對於證據的論述要用法言法語,規範法律用語。將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來並非易事,真的需要經驗和理解。特別感謝王老師在這方面對我的輔導。

2.切不要小看了基礎的打印和複印等工作。幫助老師複印打印是分內的事情,經常會有很多複印工作等着,但是在複印的時候也要特別仔細,不要漏印或多印。有一些小技巧可以使複印效果更好。這些小事中也是能體現一個人的能力和態度的。

3.實習過程中要注意細節,許多內容是國家祕密,切不可隨意與他人侃談。王老師一直提醒我,偵查監督處的資料是不可以外拿也不可以告訴其他人的,畢竟犯罪嫌疑人此時的罪行並未確定,我們的工作只是審查證據是否充分能否達到批准逮捕的條件而已。這些是關於應有的職業素質的要求,給我印象深刻。

4.多聽多看多記。作爲實習生,在偵查監督處的工作內容不多,但是可以有機會聽到工作人員探討疑難案子,可以從他們的分析中瞭解到很多自己欠缺考慮的地方,這是在學校裏學不到的實踐能力。尤其是王老師對經濟類犯罪的總結讓我受益匪淺。

以上就是我的實習體會。一個月的時間很短暫,但收穫很多,也發現了自己在實踐工作中實際操作能力的欠缺和理論知識不平的不紮實,我會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逐步完善。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4

引言:這次在人民檢察院的實習生活,我受益匪淺。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透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認知能力。

爲期六週的實習期結束了,我在這六週的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說是受益頗深。在具體的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了國家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一些課堂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實習過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間還加班兩次,出差一次共三天;與單位的工作人員打成一片,說來真正體驗了具體的實踐工作。

一、實習單位的基本狀況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從開學初一直到4月7日,共經歷了六週。

反瀆職侵權處主要是爲了處理國家工作人員犯瀆職罪、利用職務侵權罪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看,反瀆職侵權處主要負責四十多個罪名的偵查工作,是具有很強專業性質的檢察機構。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是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非法拘禁、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負責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本地區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

組織、協調、指揮跨地區的瀆職侵權犯罪大、要案件的偵查及個案協查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外及跨區、縣瀆職侵權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區、縣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事項;研究制定全市有關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的規定。

二、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我進入反瀆職侵權處實習,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跟隨偵查人員辦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協助性質的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有關瀆職、侵權類犯罪的具體規定,明確了這兩類犯罪的立案標準,瞭解了國家機關在偵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學習瀆職侵權案件的具體規定

剛進入實習單位,單位領導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關於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了我一本關於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手冊。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反瀆職侵權案件的一些細節情況。

透過學習,使我對於課堂上有關這一類罪名的相關情況有了更細化的認識,對於瀆職侵權罪的認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書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協助處理了大連市各基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的立案報批表;負責錄入一些預立案案件的基本狀況;協助打印記錄一些詢問和訊問筆錄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礎法律文書工作。

實踐中的檢察文書與我所學習的司法文書課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區別,但基本大同小異。對於筆錄的記錄,我覺得我還是缺少實踐經驗,不知道該記那些語言,不該記錄那些語言,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三)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辦理了一起稅務人員瀆職案件,一起司法人員瀆職案件,一起海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還接觸了一起跨地區的重大侵權案件。

透過跟隨辦案,我深知實踐與理論的差別。理論是系統化的,而實踐中的案件由於時間地點的差別,可以說是非常凌亂的,沒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來的。

三、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學習的是法學專業,可以說是面面俱到式的學習。但由於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處立案管轄的瀆職侵權類犯罪包括刑法分則第四章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和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所以對於我在反瀆職侵權處的實習工作具有實用價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首先,刑法中關於這些罪名的構成和認定,對於認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導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人民檢察院獨立偵查案件的管轄範圍是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依據,關於偵查的程序規定,詢問和訊問的方式和證據等,都是與實際相結合的。

其次,由於刑法本身調整的社會關係就極爲複雜,而且國家職能的廣博,使得偵查瀆職、侵權類犯罪時需要應用許多學科的知識,如會計、稅務、交通等等。在處理相關的一些案件中,我明顯感覺到其其他專業知識對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重重要性。如果對於這些知識不夠了解,那麼就看不出問題,說不定就成了一個外行。

最後,在法律文書的處理過程中,感覺到實踐中的法律文書比起書本上的文書類型要多的多。雖然文書格式各異,但與課堂上所講的也是大同小異。

四、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和解決途徑

由於瀆職侵權類案件的複雜特徵,加之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處理瀆職侵權案件中產生許多問題。結合我的觀察,發現瞭如下的一些問題:

首先,對於案件的後續工作做的不夠。偵查人員偵查完以後,對於案件出現的原因等許多方面不作處理,沒有及時向一些單位提出司法建議,對於犯罪的再預防不利。

其次,在辦案過程中,對於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還不完善。在我實習期間,正值遼寧省全面推選詢問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但是在跟隨辦案過程中,發現這些技術設備不完善,而且相應的軟件程序不是很先進,技術人員的技術手段也不熟練。

最後,在跨地區辦案過程中的效率不夠高,在這次實習的出差過程中,我發現行程那麼遠,只是覈實幾個問題,等回來後,過幾天還得過去,執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

當然,實踐中的問題不止這些,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覺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辦案人員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只管自己所辦的案子中的問題,而對於引發犯罪的原因的事項不關注,怕得罪別的機關和人員。

二是培訓和學習體系不完備,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沒有跟上時代。而且由於技術人員的技術單一,不能適應案件錄音錄像的專業特點。

三是地區合作不強。異地司法協助的功能沒有發揮好。

針對出現問題的原因,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逐步解決和消除這些問題:

完善辦案人員的職責,對於辦案人員的職責,不但要對其偵查案件的活動,還要針對其辦案所接觸到的問題。在案件中發現容易出現犯罪的地方,讓辦案人員給予司法建議的職責;加強案件處理完畢後的再預防工作,防止同類情況的出現。

加強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從政策和紀律上要求其與時俱進的學習,對於跨專業的知識要求其儘量掌握。

充分加強地區司法合作,對於不需要異地辦理的案件,儘量利用當地的司法資源,同時對於對方的司法協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實習心得體會

這次實習,我真正接觸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實踐能力和認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體會很深。

(一)在課堂中一定要刻苦學習理論知識,應當明白“書永遠都不白讀”的道理。現在許多同學都說,實踐與理念是不同的,書上講的在實踐中是用不上的,看書沒什麼作用。從我的實踐來看,課堂知識對於從總體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對於某些工作的指導作用,是實踐所不能代替的,加強課堂知識的學習,對於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論知識必須透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這樣才能與實踐結合,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還是很複雜的,不是說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的。參加實踐對於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

(三)現代科技對於處理實際問題作用太大了。在這次實習中,我們查閱案件,都是透過網絡,辦案自動化不但節約了時間,而且對於處理案件也不無裨益。全程錄音錄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對於司法文明的發展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辦公自動化、網絡化,提高了效率,節約了國家資源。

(四)必須擴展知識面,增強綜合素質。這次實習中接觸的案件,與其他各門科學都有聯繫。在查帳過程中,會計、稅務的知識顯得極爲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關知識對於瞭解當事人所處的環境,對於案件的偵查對有幫助。加強綜合技能的培養,擴大知識面,可以切實的開展實際工作。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5

實習內容:寫審查報告,與檢察官一同提審犯罪嫌疑人,去法院聽審 實習感受:透過短短兩週的實習,我深深的感受到,實踐的重要性與具體性。在書本上是學不到這些知識的。書本上是純理論性的東西。

一直都想着在暑假去實習,雖然纔讀完大一,學到的知識並不是很多,比如說只學完刑法,沒學刑事訴訟法,民法還沒學完,而學完的憲法,在現實案件涉及的並不怎麼體現出來。但我總覺得書本上的知識畢竟還是抽象的,需要從實踐中具體出來。是學校的法協會給了我這次機會,我真的很感謝這個組織。當然,學院領導的大力支援是很重要的。作爲吉林大學的學生,我感受到了學院對我們學業的關心和支援。

去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實習的第一天,謝識檢察官給了我一本本厚厚的卷宗,我慢慢的,仔細的看,感受着裏面凝重的氣息。證人的證言一看就是帶着很強的感情色彩,各執一詞,犯罪嫌疑人幾次的供詞相互矛盾着。我想象着法官會如何判罪,而我所擔心的也許根本就不會影響定罪。如此一來,感覺到一個案子的程序,並不是我想的或者書上講的那樣簡單。 卷宗後面都附有絕密檔案,也就是被害人傷口屍體解剖的照片,看着照片裏血紅的屍體的一部分,看着那些傷口,好殘忍,好血腥。然後就在想:爲什麼僅僅因爲一點矛盾。就這麼無情的把一個人的生命給剝奪了,人就真的不理智到這種地步了嗎?

真的不能明白那些殺人的犯罪嫌疑人當時存在的是什麼樣的心理。看過好幾件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的案子,都是因爲吵架而引起的。於是,我就想,人們之間還是好好的相處比較好吧,多點寬容之心,尊重別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是尊重自己的生命啊。 看卷宗,給我最大的難題就是,怎麼去判斷故意傷害致死和故意殺人。雖然書本上說的是,只要判斷主觀上的心理狀態就是了,可是現實中並不是那樣容易判斷的,犯罪嫌疑人會說在殺人的時候,沒有想過要殺死他,就想好好教訓他。我問了師哥,他說,我們可以從犯罪嫌疑人的客觀行動方面去判斷,比如說他殺人的客觀行爲的殘忍程度,第一刀所刺的是否是致命的地方………

可我還是不能明白,覺得這還是有點牽強,也許是我知識學得不牢,或許是太膚淺,沒有深究。我想從這次實習之後,我應該好好的學習法學了。

有個師哥說,看着那些血腥的傷口,覺得把那個犯罪嫌疑人千刀萬剮都不解恨,應該處死。可我和幾個師哥不這麼想,覺得死刑還是應該減除的。我看過一本書,死刑報告。寫的是對死刑的探討和感受,作者親臨法場,目睹怎樣槍決犯人。他說:”刑罰的本質,不是讓罪犯受辱,更不是對犯罪人實施肉體的折磨,而是要引起罪犯內心的懺悔,使之迴歸社會,重新做人。”

也許現在很多人都不怎麼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很多人也許還是贊成死刑,但從我們內心的良知來說,應該很多人都能體會到的。 我的實習感受就這些了,也許很膚淺,但我覺得受益真的很多。以後有機會,我還去實習的。 最後,感謝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感謝謝檢察官,感謝學院領導,感謝法協會!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6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

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覈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爲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爲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透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爲《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纔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爲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爲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九九級法律系陽光

20xx年八月十七日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7

引言:這次在人民檢察院的實習生活,我受益匪淺。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透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認知能力。

爲期六週的實習期結束了,我在這六週的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說是受益頗深。在具體的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了國家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一些課堂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實習過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間還加班兩次,出差一次共三天;與單位的工作人員打成一片,說來真正體驗了具體的實踐工作。

實習單位的基本狀況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從開學初一直到4月7日,共經歷了六週。

反瀆職侵權處主要是爲了處理國家工作人員犯瀆職罪、利用職務侵權罪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看,反瀆職侵權處主要負責四十多個罪名的偵查工作,是具有很強專業性質的檢察機構。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是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非法拘禁、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負責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本地區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跨地區的瀆職侵權犯罪大、要案件的偵查及個案協查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外及跨區、縣瀆職侵權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區、縣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事項;研究制定全市有關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的規定。

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我進入反瀆職侵權處實習,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跟隨偵查人員辦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協助性質的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有關瀆職、侵權類犯罪的具體規定,明確了這兩類犯罪的立案標準,瞭解了國家機關在偵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

學習瀆職侵權案件的具體規定

剛進入實習單位,單位領導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關於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了我一本關於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手冊。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反瀆職侵權案件的一些細節情況。

透過學習,使我對於課堂上有關這一類罪名的相關情況有了更細化的認識,對於瀆職侵權罪的認知程度加深了。

法律文書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協助處理了大連市各基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的立案報批表;負責錄入一些預立案案件的基本狀況;協助打印記錄一些詢問和訊問筆錄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礎法律文書工作。

實踐中的檢察文書與我所學習的司法文書課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區別,但基本大同小異。對於筆錄的記錄,我覺得我還是缺少實踐經驗,不知道該記那些語言,不該記錄那些語言,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辦理了一起稅務人員瀆職案件,一起司法人員瀆職案件,一起海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還接觸了一起跨地區的重大侵權案件。

檢察院公訴科實習報告精選3篇檢察院公訴科實習報告精選3篇

透過跟隨辦案,我深知實踐與理論的差別。理論是系統化的,而實踐中的案件由於時間地點的差別,可以說是非常凌亂的,沒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來的。

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學習的是法學專業,可以說是面面俱到式的學習。但由於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處立案管轄的瀆職侵權類犯罪包括刑法分則第四章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和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所以對於我在反瀆職侵權處的實習工作具有實用價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首先,刑法中關於這些罪名的構成和認定,對於認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導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人民檢察院獨立偵查案件的管轄範圍是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依據,關於偵查的程序規定,詢問和訊問的方式和證據等,都是與實際相結合的。

其次,由於刑法本身調整的社會關係就極爲複雜,而且國家職能的廣博,使得偵查瀆職、侵權類犯罪時需要應用許多學科的知識,如會計、稅務、交通等等。在處理相關的一些案件中,我明顯感覺到其其他專業知識對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對於這些知識不夠了解,那麼就看不出問題,說不定就成了一個外行。

最後,在法律文書的處理過程中,感覺到實踐中的法律文書比起書本上的文書類型要多的多。雖然文書格式各異,但與課堂上所講的也是大同小異。

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和解決途徑

由於瀆職侵權類案件的複雜特徵,加之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處理瀆職侵權案件中產生許多問題。結合我的觀察,發現瞭如下的一些問題:

首先,對於案件的後續工作做的不夠。偵查人員偵查完以後,對於案件出現的原因等許多方面不作處理,沒有及時向一些單位提出司法建議,對於犯罪的再預防不利。

其次,在辦案過程中,對於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還不完善。在我實習期間,正值遼寧省全面推選詢問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但是在跟隨辦案過程中,發現這些技術設備不完善,而且相應的軟件程序不是很先進,技術人員的技術手段也不熟練。

最後,在跨地區辦案過程中的效率不夠高,在這次實習的出差過程中,我發現行程那麼遠,只是覈實幾個問題,等回來後,過幾天還得過去,執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8

一、實習目的

1.把在課堂上所學的法學理論知識與法律實務相結合,深化理解,學以致用;

2.熟悉檢察制度和檢察院的管理與工作流程,熟練掌握與檢察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

3.學習法律文書的規範寫作;

4.虛心向檢察人員學習,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

5.擴大社交面,提高人際交往能力和與人溝通的重要技能。

二、實習時間

20xx年12月5日-20xx年2月17日

三、實習地點

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四、實習內容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很榮幸這次有機會到豐澤區人民檢察院作畢業實習,在此衷心感謝學院領導和老師的大力支援,感謝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耐心指導與幫助。透過這兩個多月的實踐學習,我對檢察制度有了更深入地瞭解,認識了檢察系統各部分的職能運作,並在與檢察官接觸和交流的過程中收穫了許多東西。

檢察院下設很多科室,有公訴科、偵監科、反貪局、民行科、控申科、行裝科等,我被安排在公訴科,那是檢察院業務最爲繁忙的科室,主要負責承辦對轄區內公安機關和該院內部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援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實習期間,在多位檢察人員熱心地帶領和幫助下,我順利完成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整理裝訂卷宗

在這次實習的過程中,我最先接觸到和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整理卷宗了,看起來無聊煩瑣毫無用處,到最後卻發現自己獲益匪淺。

說實話,剛開始的時候面對上百頁打亂順序的檔案我常常會感覺到手忙腳亂不知所措,後來發現做得多了自然就嫺熟了,比如某個檔案要放在什麼位臵,它的前後面分別應該是什麼,這些都在我頭腦中漸漸形成定位,效率當然也就跟着提高了。其實,卷內繁雜的檔案歸納概括之後不外乎如下幾大類:1.起訴意見書:主要包括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介紹,公安機關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實和證明該事實的證據,行爲所觸犯的罪名等;2.法律手續卷:它包括了偵查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申請與執行手續和檢察機關的批准手續等,體現了整個偵查活動的合法性、程序性、合理性、正當性;3.口供卷:它是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陳述與辯解以及受害人的陳述的彙總,是對犯罪嫌疑人行爲的違法性、嚴重性的認定與鞏固,是對受害人合法權益受損程度的認定和對案件事實的進一步確認;4.證據卷: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視聽材料、鑑定結論等證據,是卷宗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案件事實的認定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5.律師卷:包括各種申請表、證明表、授權委託書等表徵訴訟代理人身份和資格的證明檔案,是訴訟代理人蔘與訴訟的重要憑證;6.判決書:它是法院透過對控辯雙方所提供的事實和證據進行查證覈實之後,依法對被告人定罪量刑所作出的書面決定。由於一份卷宗材料就包含了公檢法三個機關的整個司法程序,這段時間透過反覆地整理與翻閱卷宗,我對刑事案件的訴訟流程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把握。

排序工作完成之後下一個步驟就是要給材料編頁碼,這看起來簡單實際上又是一項考驗耐心和細心的活兒。正反兩面有字的都要標,不能漏掉也不能重複,否則一個疏忽就會導致從頭再來,白白浪費了大把時間和精力。至於卷宗的裝訂,我總結了兩個要點:一是鑽孔時應嚴格按照“三點一線”來確定,兩端的孔與中間的孔距離要相等;二是穿線時應拉緊裝訂線至無鬆動感,裝訂完成後儘量做到美觀工整。總而言之,“工作簡單卻不能小看,嚴謹細緻是其不變的準則”,這就是我在這項工作中最深的體會。有人說,看案卷就像在與一位最後的裁判者對話,能得知提供了以上證據的原被告將會得到一個怎樣的判決結果。細心傾聽,善於發掘,勤于思考,才能在這個看似乏味的工作中體會到其中的意義,認識到法律工作的真諦。不僅如此,透過閱卷我還發現,案件類型是五花八門,犯案人員魚龍混雜,幾乎每天都有不同的罪惡在城市的各個角落上演。這些犯案人員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識淡薄。更加觸目驚心的是,其中還有不少的青少年涉嫌違法犯罪。我想,他們也許和其他同齡人一樣有着燦爛的夢想和憧憬,也許只因爲一時的衝動和邪念才走上了這條不歸路,也許從小就經歷了家庭的破碎而得不到親人的關懷,也許是性格的孤僻和偏執才釀成了這些過錯。總之我覺得,每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都難免犯錯,我們並不能因爲一個人曾經犯過錯就永遠否定他,而需要給他多一點的機會和關愛幫助其改過自新,這樣當他以後重新踏上社會的時候才能真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二)提審犯罪嫌疑人

在檢察院實習,跟隨檢察人員去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也是經常要做的事情。提審是檢察人員爲了進一步瞭解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的真實情況,審查偵查機關移送的案卷證據的真實性和偵查活動的合法性而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的活動,它是公訴活動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公訴人員在審查全部案件材料後,都需要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確認與鞏固,從而尋找更新的突破點和更確鑿的證據,對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需要透過提審進一步瞭解案件的遺漏,進而指導偵查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同時,提審也是檢察院行使檢查監督權的一種體現,它監督着偵查機關的偵查行爲,充分保障着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但是提審並不是隨便問問就可以查清犯罪事實,它也需要方法和技巧,尤其是對那些經常作案的慣犯,他們或多或少都具備反偵查的能力,訊問時只有巧妙地運用證據逐步揭穿其謊言才能讓真相水落石出。

到現在我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第一次提審犯罪嫌疑人的經歷。那是我第三次去看守所,在接待室登記過要提審的犯罪嫌疑人後,基於對我的信任和能力的肯定,吳副科長便將一起簡單的盜竊案件交由我提審。來到提審室,趁犯罪嫌疑人還沒被帶到,我立刻把被告人權利義務告知書、送達回證、記錄紙、筆和印泥都準備就緒,然後把吳副科長剛纔交代的訊問要點再鞏固一遍,整理好思路,這就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幾分鐘過去,犯罪嫌疑人在獄警的帶領下就位了。帶着些許緊張和興奮,我首先向犯罪嫌疑人表明了身份,並告知其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接着覈對了他的基本情況以及被實施強制措施的時間,之後就偵查機關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向犯罪嫌疑人提出一系列圍繞時間、地點、人物、動機、工具、行爲、結果等能影響案件定罪量刑的問題,以書面語言記錄問答過程,並在犯罪嫌疑人確認無誤後讓其簽名摁指印。總的來說,這次提審的整個過程都進行得比較順利,吳副科長在旁邊直誇我做得好。

總結這段時間以來多次跟隨提審的經歷,我覺得應注意以下幾點:1.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1條的規定,訊問時,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2.筆錄記錄內容要清楚、全面、準確,對犯罪嫌疑人供述認罪的情況要記,翻供辯解的也要記,態度老實的要記,頑固不化的也要記,有回答的要記,場面沉默的也要記,紀錄要如實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隨意誇大、縮小或者改變;3.訊問結束時,筆錄應交犯罪嫌疑人覈對無誤後在末尾籤明“以上筆錄我看過,和我說的相符”的意見,並由其逐頁在頁碼處和塗改處摁上指印。

(三)出庭支援公訴

出庭支援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人民法院開庭審判的公訴刑事案件,進一步揭露犯罪、證實犯罪,協助法庭作出正確判決的一種刑事訴訟活動。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判公訴案件,除罪行較輕,經人民法院同意的以外,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援公訴。

在開庭前的一段時間裏,檢察院會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書,然後檢察人員就要做開庭前的準備了,比如辯論提綱和公訴詞等。每次開庭前檢察人員都會對起訴的證據進一步審查以熟悉案情,分析預測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能提出的辯解,並事先擬好應對方案。由於沒有工作證,我並不能以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援公訴,而只能坐在旁聽席旁聽。在這麼多次旁聽的經歷中,由李檢察官承辦的信用卡詐騙案讓我印象最爲深刻。法庭上,她的形象偉大,精神飽滿,舉止落落大方;庭審中訊問環環相扣,步步緊逼,切中要害;舉證條理清晰,層層遞進,富有邏輯;辯論重點突出,理由充分,精煉嚴謹,從法律、證據、情理三個方面一一證明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公訴意見觀點鮮明,中肯透徹,有理有據。面對着鐵證如山的事實,被告人所作的辯解顯得那麼蒼白無力,連在場旁聽的羣衆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經歷這件事後,我深深認識到自己的稚嫩,認識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還只是冰山一角,認識到司法工作人員需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靈活性。如果日後要想有李檢察官這樣的才能,我還需要更多的磨礪與學習。還記的法官曾這樣問過被告人:“你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嗎?”“我不知道法”被告人的回答讓我有些震撼。或許在法治社會的今天,像被告人這樣認爲不知法者無罪的人還爲數不少吧。在法律面前,不知者真的無罪嗎?其實不然。一個人的行爲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它是否對社會造成了危害,是否觸犯了刑法,以及是否應受刑罰處罰,而不論行爲人知不知道法。所以,知法守法不僅是現代公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還是我們不可推卸的義務。法律是公正的,單純以“無知而不爲罪”爲自己的違法行爲開脫根本站不住腳,也是與我國法律相違背的。

透過多次的旁聽,公訴人對被告人的訊問、審判長對被告人的詢問給我的感觸和啓發很深。公訴人,作爲控方,其主要目的在於追究犯罪,保護國家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所以其訊問方式偏向於引導,試圖使被告人做於己不利的供述,認罪伏法。這無可厚非。而審判長,作爲中立的裁判者,可以看出他在積極發問的同時,仍努力保持着中立地位,詢問內容儘量不涉及需由被告人自己回答的案件細節。他追求真相,卻不作任何偏頗的引導。對比之中充分體現出了二者各自的角色特點,讓我受益匪淺。

(四)文書寫作和案例分析

很慶幸自己是來到公訴科,這裏的工作人員都很熱情,也很有耐心地教給了我許多務實方面的知識,並且給我機會進行一些簡單法律文書的寫作。實習的這段期間,我體會很深的一點就是在工作中,不管何種情況幾乎都要動筆,無論是分析案件還是寫起訴書、審查報告或者公訴意見,都需要很強的文字功底,雖不一定要有文采卻必須具備很強的概括能力,文字表達要有精確度,法律術語要準確。因爲許多檔案都是需要領導批准的,必要時還要拿出來大家一起討論,所以概括得是否精煉、得當常常會影響到整個案件的發展。在實習過程中,檢察人員都會刻意挑一些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簡單刑事案件讓我們試着寫起訴書和審查意見等,但起初我完成得並不怎麼出色,因而下定決心很認真很努力地向他們學習,之後慢慢的便掌握了一些技巧,慢慢的有所進步了。但我知道,這方面是我今後還需要繼續努力的,由於在平時的學習中沒有注重去培養文書寫作能力,而這又是從事法律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本領,因此我要給自己定一個方向,有針對性地鍛鍊這方面的能力。

此外在實習期間,我還試着自己寫相關的案例分析,運用法律知識分析案例,這些其實並不像我想象的那麼難,基本上就是法律條文的具體化與實際化。只要平時打好理論基礎,然後認真分析,將相關的法律條文對應上,再根據具體情況細化,用法律語言表達出來,重要的是讓沒學過法的人也能夠看懂,那就是一篇成功的案例分析了。起初還是有點難以下筆的,不過訓練多了慢慢就找到感覺了,所謂熟能生巧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吧。我決心,以後要更多地接觸真實的案例,用法律的思維分析社會,不斷提高自己的實踐運用能力,同時我也希望自己在步入社會後能夠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從事相關的行業,爲法治社會作出應有的努力。

(五)協助公訴人員日常工作

在這一點上,工作內容很雜,比如打印文稿、文字錄入、蓋章、填寫表格等等,時間上也充滿了不確定性,所以許多感受都只能針對單一事件,沒辦法做概括。但是我明白,正是因爲這種工作的特點,要求我時時處在待命狀態,對工作不可有一絲一毫的懈怠,培養了我良好的應變能力和認真對待每個細節的工作態度。

“在大學裏學的不是知識,而是一種叫做自學的能力”,經過這次實習我纔算真正體會到這句話的含義。由於實習期間經常要從事一些書記員的工作和內勤工作,而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按部就班,依葫蘆畫瓢,表面上看幾乎沒用到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但只要細心觀察就會發現,這些瑣事背後實際上都暗藏着許多知識。比如說打印起訴書,就要聯想到起訴書的格式和內容是怎樣的?法律關於起訴書的份數是如何規定的?哪些案件可以由公民自訴而哪些又必須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相反的在什麼情形下需要用到不起訴決定書?這些都是自己要思考的,而不是工作人員說要打印多少份起訴書照着打印出來就完了,很多事情都要靠自己自覺去了解和掌握。五、實習總結

不得不感嘆時間過得真的太快,兩個多月的實習生活不經意間就在指縫中悄然流走了,但豐澤檢察院留給我的東西很多很多,酸甜苦辣,付出和回報,工作的苦與累,挫折感與成就感,理論與實踐的衝擊,這些都逐漸在我本來有點浮躁的心靈內沉澱,發酵成一種不能用紙筆形容的感動。

透過這次實習,我不僅收穫了專業上的知識,還明白了許多爲人處事的道理,感觸頗多:第一,理論知識必須透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耳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還是很複雜的,不是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參加實踐對於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第二,在實習的日子裏,我逐漸認識到紮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第三,邁向成熟最需要的是一顆沉靜、理性、包容的心。原來的自己單純地認爲世界是純淨美好的,於是太容易被表象影響自己的判斷力、辨別力,但理想與現實的差距總是存在的,要學會給醜惡、苦難與不幸一個正確的理念和態度。第四,要做好一個法務人員,乃至一個公務員,不僅要有學識、能力,還要有一顆社會責任心,一顆良心。

當然,我也看到了自己所表現出來的不足。比如,在專業知識方面,對法律條文的掌握還不夠全面和透徹,以致在處理具體問題時有時會不不知所措,旁聽過程中偶爾會也跟不上節奏。在與人溝通方面,我還沒有掌握足夠的技巧,有時候訊問犯罪嫌疑人會抓不住重點,無法讓其臣服於我的威嚴。

總之,“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次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是我走向社會的過渡階段,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着很大幫助,在這次實習中所學到的知識和經驗是我人生中一筆不可多得的財富。

檢察院的實習報告 篇9

這個假期,我在家鄉的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學習。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師就鼓勵我們深入實際,走進公檢法部門,設身處地的去感受——也許那就是以後與我們爲伴的地方。

我的家鄉,一個美麗的城市。在城區的最高處,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樓,那就是代表着全縣80多萬人民的權利、真正維護人民利益的公檢法辦公大樓。因爲地勢高,遠遠就能看到。對於外界人來說,它們就像是三座城堡,總是那麼的神祕,而又是那麼使人尊敬,對於我,卻又多了一份嚮往……

一.初到檢察院

7月5日,我真是來到人民檢察院學習。來到這嚮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門口,一股神祕感迎面襲來,我有些興奮了。走進大廳,“公生明廉生威”六個鎦金大字映入眼簾,來來往往的工作人員都穿着制服,胸戴國徽,我這個一身便裝的倒真有點兒格格不入了。這樣,興奮之餘的我又增添了幾分緊張。

我被安排到了公訴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長,一個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鑠,而且總是面帶微笑,我親切的稱他“孟大爺”。孟科長簡單詢問之後就向我介紹了供公訴科的全體成員,他們每個人都很親切,並不是我想象中的“眉頭緊鎖,一臉的嚴肅”。很快,我融入了這個“特殊的集體”。

由於大二才學,我對刑事訴訟法瞭解的並不多。孟科長送給我一本《法律法規選編》,讓我先對刑訴有初步的瞭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刑訴法第89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第九十條規定:“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盡進行預案,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覈實。”偵查的主要內容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鑑定;通緝等。偵查終結後,由公安機關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起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檢察院公訴科收到起訴意見書後,要對“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刑訴法第137條)等作進一步調查,“認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刑訴法第141條)。

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指控的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刑訴法第150條)人民法院對案件判決和裁定後,要將判決返回檢察院進行審查。判決和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執行。並且“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如果發生有違法的情況,應當通知執行機關糾正。”。

透過學習,我對檢察院的任務和作用有了初步的瞭解。檢察院主要是起一個檢察監督的作用,是保證整個案件的全過程真實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要移交檢察院,檢察院需要對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調查,經確認無疑後才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下達後還需檢查員審查,若有異議,檢查員有權提出抗訴。以上這些都由檢察院的公訴部門完成,也就是說,公訴部門是連接公安機關與法院的重要紐帶。並且在執行刑罰的活動中還需人民檢察院實行監督。

瞭解了這些基本情況後,孟科長便幫着我熟悉他們的具體工作內容。幾乎每天都有從公安機關送來的新案子、法庭下達的“出庭通知書”和“刑事判決書”;被害方前來詢問案情;整理裝訂案卷……公訴科的工作人員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們總還是抽出一點時間給我介紹講解,並讓我親身體驗。在他們的精心指導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況,我很是喜歡這些工作,既鍛鍊了自己又增長了知識。其中讓我經歷最深的則是法院和看守所。

二.走進法院

經過在檢察院幾天的學習後,我便跟隨他們去法院開庭。從沒去過法院的我滿腦子都是它的莊嚴與神祕。那天第一次跨進法院的大門還真有些緊張。大門很寬,由兩個巨大的大理石獅子守護着,張着大口,從它們身邊經過,似乎能聽見那響徹天地的吼聲,它們保護着人民的權利,象徵着法院的威嚴,更震懾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進主樓,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個巨大的銅製天平鑲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時的我又緊張轉爲激動,又由激動變爲興奮,我很慶幸自己是個學法之人,能夠有機會來到這神聖的地方,身臨其境的區感受……

經常跟着他們去法院開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審判庭(以下簡稱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審判長、兩名審判員(或一名審判員,一名人民陪審員)、檢察院公訴方和被告方組成。公訴方一般有兩名公訴人員,其中一人負責記錄。開庭後,首先由審判長覈實被告人身份,宣佈法庭組成人員,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權利和義務等;其次是法庭調查。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向法庭停工證據;第三步是法庭辯論。由公訴方與被告人就本案有疑問的地方進行討論;最後由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案件不能當庭宣判,因此判決書幾天後才能下達。

真正走進法庭,親眼目睹許多案件,卻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鮮爲人知的一面,竟也讓人感動……

記得一個不過25歲的男青年因多次盜竊、搶奪、搶劫被捕。開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聽席上,很是安靜,但仍掩飾不住臉上的緊張,不時地擡頭張望。當男青年被法警帶上法庭是,他們騰地站起來,母親緊緊地抓住父親的手,而那老父親早已全身顫抖,小夥子擡頭看了看年邁的父母又馬上低下頭,轉身過去。審判過程中,小夥子態度很好,閉庭後法官告訴他他家裏已經賠償了7萬元,還需3萬元,小夥子聽到這愣了一下,突然回過頭說:“媽!您哪來的錢?!”母親哽咽着:“想辦法湊唄,你媳婦把戒指都賣了……”小夥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對法官說:“求求您別讓我媽再賠那3萬了!我寧願多判幾年!我家真的是沒錢,我媽還有心臟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錯……”他的父母失聲痛哭……回來的路上,一位檢察人員感嘆道:“還真是個孝順兒子,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我什麼也沒說。原以爲這些人都是十惡不赦的大壞蛋,沒有一點兒人性,卻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幾天後,判決書送到檢察院,數罪併罰,他被判了19年“等出來後再盡孝吧……”我又會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許以前他是一個無惡不作的壞人,他的快樂都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指導在法庭上看到爲他而身心憔悴、白髮蒼蒼的父母,違法而支離破碎的家庭,才良心發現……

現在犯罪越來越趨向於年輕化,他們還沒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會,憑着一股子猛勁、所謂的哥們兒義氣,頭腦一熱鑄成大錯。當他們戴着手銬腳鐐再次見到父母時,才明白還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親,才懂得傷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時的他們淚流滿面,企圖用悔恨的淚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爲時已晚,等待他們的是漫長的監獄生活……“好好改造吧,出來後做個好人,回報父母。”我想。

三、看守所之體驗

去看守所提訊也是公訴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將案件送至檢察院後,公訴人員要去看守所再次審訊犯罪嫌疑人,覈實口供,嫌疑人的供認態度等。

這看守所可不是個一般的地方,恐怕這世上沒有人希望進去享受一番“人間仙境”。第一次去那,雖然是跟着好幾位檢察官去的,心裏卻還是緊張,害怕之餘還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牆,每個牆頭都有武警端着槍來回巡邏;中間一道大鐵門,估計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門外,裏面顯得十分的安靜,安靜得讓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氣走進大門口,來到“大牆內”,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園,只在院子最深處有一棟二起小樓,被密密的鐵絲“纏繞”着,一種壓抑感很快產生。菜園中有十幾個人在勞動,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謂的“勞改”吧!

檢察院的人員到看守所提訊需要填寫“提押證”,經有關人員簽字後,由看守所的管教將犯罪嫌疑人押至審訊室,檢察人員進行審訊。看守所關押的犯人是統一着裝,有三種不同的顏色:綠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則代表已經判了刑的;而黃色的是將要受到法庭審判的人。

去了幾次看守所,親眼看到“大牆內”的他們的生活,“單調乏味,沒有自由”,這個地方,也許只有鳥兒纔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檢察官(我稱她李姐)去提訊,提的是一個涉嫌詐騙的婦女,有40多歲。整個審訊過程,她都是滿臉的後悔,不時地說自己真的只是一時糊塗,爲了養家餬口……我看看她的資料:五個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歲。快結束時,她突然站起來,卻又小心翼翼的說:“請、請問您能不能借我電話用用,我想給孩子打個電話,我家有五個孩子……”李姐問:“看守所沒有電話嗎?”“有,可輕易不讓我們用,唉,有人管着的……”說罷又央求我們,無奈,李姐說:“我們沒帶手機,而且我們也有規定……”

還有一次,是一個不過20歲的小夥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逮捕。提訊中,小夥子悻悻的說:“還是外面好,以前還真沒覺出來……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沒有呀,憋死人了……以後再也不進來了……”

類似的話幾乎每次提訊都能聽見。看着他們無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一個多月的充實而又短暫的學習很快過去,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它讓我學到了許多書本上無法學到的知識,看到了許多一般人很難看到的情形;使我從另一方面瞭解了人間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親情。讓我對公檢法有了新的認識,不再有神祕感,更多的是嚮往……一個多月的學習,我受益匪淺,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師,用現實教會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盞明燈,照亮我前進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