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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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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報告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制度(通用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制度(通用6篇)

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制度1

爲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或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③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

3、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迅速啓動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搶救的,撥打120或採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時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救治,並墊付醫療費用。

4、保護現場。在調查組人員進入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物證時,應作出標記或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

5、積極組織人員參與或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人員,勘察現場,詢問相關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確認事故性質和責任,對事故的責任人(含職責範圍應負的安全責任人)作出處理。

6、總結汲取教訓及今後防範措施。事故處理結束後,分別召開有關人員會議,通報情況,汲取教訓,改進措施,加強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制度2

爲了迅速、準確、全面的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定》(國務院第34號令)、《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國辦發[XX]27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對全局公路系統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報告程序制度規定如下:

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單位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後,應按下列情況分別上報。

1、發生死亡事故,應在發生事故後24小時內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報告管理局,在報告的同時,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監督科每月統一上報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

二、事故報告包括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人。

三、事故報告之後,要跟蹤事故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直到處理完畢。最後,還要回頭檢查。

四、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制定出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報告渠道暢通。

事故報告力求及時、準確。對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遲延不報的,由局安委會對有關單位進行通報,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制度3

爲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使發生的事故得到及時的控制和正確的處理,降低事故產生的影響,根據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調查與處理。

一、術語和定義

1.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

(1)職工因從事生產或工作發生的傷亡事故。

(2)在生產時間、生產區域內,職工雖未從事生產或工作,但由於企業的設備、設施、勞動條件、工作環境不良而造成的傷亡事故。

(3)與企業的生產、工作有關,在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礦區、貨場、建築工地等),因車輛傷害造成的傷亡事故。

(4)企業發生各種災害或者險情時,職工因搶險救災而造成的傷亡事故。

(5)區、縣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企業主管部門報市勞動保護監察機關認定的職工因工傷亡事故。

2.職業病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導致的疾病。

3.輕傷事故指受傷後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的事故。

4.重傷事故指造成肢體殘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依據原勞動部頒發《重傷事故範圍》或經醫師診察後認爲受傷較重,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會同工會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見,由地方勞動部門審查確定爲重傷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

8.五不放過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過,責任不明不放過,責任人員得不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羣衆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

二、事故的報告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迅速逐級上報。

2.發生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在事故發生當月隨職工傷亡事故情況月報表一同報送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

3.發生重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企業職工重傷、死亡事故調查統計快報表》,24小時內報逐級上報至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

4.發生死亡事故項目經理部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領導。

5.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度、傷亡者姓名及自然狀況;

(3)事故現場採取的控制措施;

(4)報告人姓名、工地電話。

6.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逐級上報。

7.職工經職業健康檢查確認患有職業病後,將患職業病人員檢查結果及處置情況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8.發生未遂事件應在發生當月報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

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啓動應急救援預案。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人員迅速組織搶救遇險受傷人員,指導現場緊急救護,組織人員救險排險,採取措施制止事態蔓延擴大,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均不得破壞,爲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誌。

10.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安全事故均有權檢舉、控告和投訴,一經查實,應對事故責任人嚴肅處理。對隱瞞事故不報者要加重處罰。對打擊報復檢舉、控告和投訴單位和個人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事故的調查

1.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負責人組織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2.重傷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同級生產、技術、安全、工會、保衛等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確定事故責任。

3.直屬項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衛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分公司所屬項目死亡事故調查應有分公司相關部門參加,配合當地政府安檢、公安、建委、工會等部門人員進行調查,並協調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4.發生火災、交通事故,由公司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5.發生職業病、傳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門、辦公室、物業管理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組織對病情、疫情的調查。

6.發生未遂事件,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中,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情況和索取資料,事故發生單位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應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關資料、證據和相關證人,接受並配合調查人員的現場查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干涉、阻礙調查組的工作。對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調查組調查等情況,由事故調查組提出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8.事故調查期間,未經事故調查組同意,事故發生單位、項目必須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相關人員不得離開事故現場。事故調查組同意撤銷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後,方可組織對現場的整改、整頓後,恢復施工。

9.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玩忽職守、或打擊報復的,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四、事故的處理

1.輕傷事故的處理,由項目經理部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經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認定後,由項目經理部負責處理。

2.區域分公司重傷事故的處理,由分公司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經單位負責人領導認可後,報公司安全管理部,經公司領導認定後,由區域分公司負責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項目重

傷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處理。

3.死亡事故的處理,經事故調查小組召開分析會,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向事故調查組提出書面結案申請。事故報告批覆後,按批覆檔案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交納事故罰款。

4.發生各類因工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詳見各單位《應急準備和響應方案》。重大傷亡事故應立即啓動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相關程序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

5.對未遂事件,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並對事件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處罰。

6.發生安全事故後,各單位必須按事故分類及相應的事故調查處理程序,組織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傷亡和物損情況,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和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現場必須經調查人員現場查證並做出有關指令後方可進行清理,恢復施工。

7.事故的處理必須按照“五不放過”原則,進行及時、認真的處理。制定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要透過綜合評價後實施。

8.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對事故隱患不採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按照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對工傷與職業病患者的處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職工工傷範圍和保險待遇暫行辦法,爲工傷和職業病患者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並辦理相關手續。

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制度4

一、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未遂傷亡事故救援總結報告制度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級及以上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分別組織對本地區、本領域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和較大未遂傷亡事故成功救援情況及時進行總結,逐起事故編寫救援總結報告。

(一)救援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報告及救援經過;

3.應急預案啓動和執行情況;

4.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及組成情況;

5.專業救援隊伍、裝備調用情況以及救援過程中發生的實際費用;

6.救援方案制定及執行情況、救援過程中應用的裝備及技術情況、專業救援隊伍的搜救情況;

7.事故原因和性質的簡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預案、事故報告和救援組織、協調、指揮及救援隊伍、專家、裝備、技術等方面;

9.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救援隊伍改進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10.事故現場相關圖紙資料,現場搶救的有關圖片。

(二)救援總結報告上報程序與時間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事故救援結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將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省應急中心。

省級及以上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於事故救援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將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相應的上級機構,同時報送省應急中心。

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季報制度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級及以上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省屬企業及時掌握本地區、本領域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機構建設、應急演練開展、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事故救援以及應急救援隊伍安全技術等工作情況,填寫相關季報表(見附件2)。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每季度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季報表1、季報表3~8報送省應急中心。

省屬企業於每季度結束後的5個作日內將季報表2、季報表3~8報送省應急中心。

省級及以上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機構於每季度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季報表3、4與相關的內容和表5、7報送省應急中心,同時報送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制度5

爲促進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和考覈,確保及時、準確掌握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及生產指標完成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門應嚴格按本制度開展安全生產彙報工作及相關工作。各部門安全生產資訊彙報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全面及時、專人負責、嚴肅認真的原則。

2、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彙報的形式和內容

安全生產資訊按即時、班中和定期三種形式進行彙報。

(1)即時彙報是指當各部門發生如下事件時的請示和彙報:

人身、設備等事故的報告;

設備異常情況報告;

設備檢修即時報告;

生產事故即時上報的有關事項;

其它重要事件的請示和報告。

(2)班中彙報是指各單位跟班隊長和班長接班時彙報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安排;班中彙報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和有無各類事故影響;交班前彙報當班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和下班需處理的問題。

(3)定期彙報是指各單位按每日、每週、每月等定期向單位負責人和安全領導小組彙報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資訊。主要包括:安全、技術監控、設備可靠性和生產情況等彙報。其中安全、技術監控、設備可靠性的彙報按照相應的管理規定的彙報程序及要求進行彙報。

3、安全生產彙報工作要求:

(1)對於人身、設備等事故的報告可直接反映給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事事故情節嚴重程度進行逐一上報;設備執行異常情況報告是指當設備發生非計劃執行、停運,存在重大缺陷、隱患,存在其它異常情況時的報告;

(2)即時彙報是指當設備開始(完成)大修、小修(擴大性小修)、節日檢修、事故搶修時的彙報;

(3)各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彙報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彙報工作負責人。

(4)各種安全生產報表、報告和申請在填寫過程中要認真、仔細,保證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

(5)對彙報不及時、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的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和處罰。

4、各單位、各班組建立安全生產彙報記錄,由單位(部門)負責人每季度檢查一次,並做好相關記錄。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糾正,並根據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5、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資訊報告制度6

爲認真貫徹落實企業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一步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對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以及對出現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促進事故責任的落實,制定安全生產情況通報制度:

一、對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全年未發生任何大小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季度和年度的通報表彰,並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給予適當獎勵。

二、對出現安全事故的部門人員,一般事故要在本部門通報,大事故要在全公司通報,重大以上事故要在地方新聞媒體上進行通報。

三、對出現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在進行通報批評的基礎上,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四、被單位通報批評一次的,取消全體員工的節假日{加班費}被公司通報批評一次的,取消全員年度獎金,不能參加單位評先。被地方媒體通報一次的,取消各種獎勵資格,全員降一級工資。

標籤:報告 通用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