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文學賞析 > 詩經

《詩經》與先秦兩漢勸諫文化

詩經1.87W

勸諫文化興起於先秦時代,它不但對於中國的政治結構有着深刻的影響,對中國文學的發展也同樣影響巨大。

《詩經》與先秦兩漢勸諫文化

《詩經》裏勸諫作品的出現,以及漢代《詩經》學“美刺諷喻說”的形成,乃至中國詩歌諷喻傳統的最終形成,都與勸諫文化息息相關。要了解中國文學裏的諷喻傳統,就不能不瞭解勸諫文化。

一、先秦世卿制與《詩經》的勸諫詩

人類社會的存在,是以一定的血緣組織和地緣組織爲前提的。這兩者一經一緯,構成了社會的基本框架。但是,它們在早期人類社會構成中所佔的比重,在各個民族裏卻是不一樣的。如古希臘的每個城邦,作爲一個地域組織,有着共同的利益,人們對這種地域組織的重視大於對家庭血緣組織的重視,由之產生了古老的民主制度。而我國的情況則不一樣。“在我國早期社會歷史中血緣組織的家庭、宗族非常發達,而地緣組織社區相對較弱。因此,社會生活與政治生活中血緣氣氛濃厚,血緣組織對國家制度與政治思想影響之深是世所罕見的。”

夏、商兩代,文獻不足,情況不是特別明瞭,但是從現有的考古材料來看,還是可以發現,在這兩個朝代裏,血緣性的宗族集團一直是社會組織的主體,而且其主體地位不斷加強。族權逐漸與王權結合,構成家國一體的國家形態。?而到了西周的時候,則形成了完全成熟的宗法制度。周人的宗族組織與國家政權的結合,比商代更加緊密,周王和各國諸侯都是集君統與宗統於一身,家天下的特徵更加明顯了。一個君主,既是一國之君,又是一族之長;既承擔着治理國家的任務,又承擔着“糾合宗族”的義務。“君統”與“宗統,’二者之中,前者雖然是從後者發展而來的,但是地位卻己經更加重要了。也就是說,宗統應該服從於君統。《禮記大傳》“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慼慼君位。”《穀梁傳?隱公七年》“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屬通。”國君與和他同姓的貴族之間,首先是君臣關係,然後纔是親戚關係。同姓貴族不得以親情來影響或妨礙國君對政治權力的施展。這樣,當氏族解體,國家的利益上升到第一位的時候,原本混於一體的“宗統”與“君統”,開始分化爲兩個既各司其職又聯繫緊密的系統,以君統爲主幹,以宗統爲枝葉,使得血緣組織國家化,國家組織血緣化。

在君主制度下,權力的集中,使國家政令比較容易統一,但是“天下系之於一身”,國家的治亂興衰卻更多地寄託於君王的英明與否。一般說來,僅憑君主一人之精力、智力和人格修養,是很少能夠在一個比較長的時期內,保持正確有效地對一個國家的內政外交進行治理的。所以君主制度也需要一種集思廣益的調劑,使國家政治機器有效地運轉。於是,臣下對君主的進言、獻策、勸諫就成爲政治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在國家機構的設定上,這一點也有體現。

《呂氏春秋?不苟論?自知》“天子立輔弼,設師保,所以舉過也。”在這裏,輔弼、師保的功能中,突出了“舉過”一項。而我們知道,所謂師保,就是太師、太傅、太保,是負責教導君王的官員。如果君主尚未成年,他們就是幼君的監護人;如果君主巳經成年,他們仍然擔任教育督導之責。在西周初年,太師、太傅、太保稱“三公”不但是周王的老師,而且更是掌握國家重權的大臣。《詩經?小雅?節南山》“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毛傳》“師,太師,周之三公也。”可見太師在西周國家政治體系中舉足輕重的地位。

對於比自己年輕的周王,太師太保是有教誨、督責的義務的。《尚書》裏的《召誥》《《無逸》,就記錄了召公、周公對成王的教誨、告誡。如果周王做錯了事情,太師太保是可以指出並敦促其改正的。有的時候,這種教誨、糾正,甚至是可以用比較嚴厲的口吻說出來的。因爲他們和周王之間,不僅僅是君臣關係,還有着血親的關係,國與家的利益在他們的身上都是統一的。雖然“族人不得以其慼慼君位”,但是當國君行爲失當,做出了嚴重損害國家利益,亦即宗族利益的事情的時候,太師太保對他的勸諫,又很自然地帶有同族中德高望重的長老對不肖晚輩進行訓誡的色彩,並因此而具有了一種威嚴的力量。

周代禮制,對於君統和宗統都是非常重視的。《禮記?喪服小記》“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禮記?大傳》:“服術有六:一曰親親,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長幼,六曰從服。”對於君王最高政治地位的尊重,屬於“尊尊”的範疇;而對於同一宗族中人的親情的重視,屬於“親親”的範疇;而對於年長的人的尊重,則叫做“長長”。太師太保的身份,與禮制的“親親”和“長長”相合,這對於君王的“尊尊”來說,是一個不小的制衡力量。在周代獨特的政治結構中,親族的輔弼和監督,對君王的至尊權利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所以實際上,以“親親”爲口號的宗統,對於以“尊尊”爲口號的君統,並不僅僅是一味地服從,它們之間的關係,表現出一種互相影響、互相制約、互相滲透、互相融合的複雜局面。

因此,除了太師、太保這樣的國家肱股重臣外,一般的卿大夫也有責任和義務匡諫君主的過失。從西周初年到春秋中葉,周王朝及各諸侯國的卿大夫,大多是與君主同姓的貴戚。可以說,周代建立在血緣關係基礎上的君臣關係,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國家政治的運作方式,與後代是大不相同的。這也就決定了當時的勸諫文化,會呈現出與後代大爲不同的格局。《孟子?萬章下》:

齊宣王問卿。孟子曰:“王何卿之問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貴戚之卿,有異姓之卿。”王曰:“請問貴戚之卿。”曰“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王勃然變乎色。曰“王勿異也。王問臣,臣不敢不以正對。”王色定,然後請問異姓之卿。曰“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

在孟子的時代,異姓之卿己經比較多,所以孟子會把他們與傳統的貴戚之卿作一對比。在這明顯的對比中,不難看出貴戚之卿的家、國一體的立場。當君主昏庸暴虐,屢諫不聽,嚴重損害家國利益時,貴戚之卿甚至可以採取極端手段將之廢黜,以維護本家族的統治。宗族的利益是高於任何個人的利益的,連君主也不能例外。

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比較容易瞭解先秦時代貴族的進諫心態了。《詩經》的二《雅》中,有許多貴族作品,其中頗有不少是用來對君王進行勸諫的:

《小雅?節南山》:家父作誦,以究王訩。式訛爾心,以畜萬邦。

《大雅?民勞》:民亦勞止,汔可小安。惠此中國,國無有殘。無縱詭隨,以謹繾綣。式遏寇虐,無俾正反。王欲玉女,是用大諫。

《大雅?板》:猶之未遠,是用大諫。

《大雅?抑》:於乎小子,未知臧否丨匪手攜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借曰未知,亦既抱子。民之靡盈,誰夙知而莫成?

《毛詩序》:“《節南山》,家父刺幽王也。“《民勞》,召穆公刺厲王也。“《板》凡伯刺厲王也。”《抑》,衛武公刺厲王,亦以自警也。”從詩的文字中我們也看到,這些詩篇的語氣,完全是長輩對犯了過錯的晚輩諄諄教誨的語氣,《抑》尤其表現得疾言厲色。在這種情況下,“諫”和“教”就很難分得非常清楚了。這是進諫在周代宗法制社會裏的獨特現象。

除了上述這些直接教訓周王的篇什外,二《雅》中還有一些評論時政的作品,表現了貴族們對衰亂時局的憂慮和痛心。如《大雅?召旻》憂心忡忡地寫道:“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闢國百里,今也日蹙國百里。於乎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小雅》裏的《雨無正》、《十月之交》等詩作,都直接指斥了敗壞國家綱紀的庸官佞臣,對他們的罪行作了毫不留情的揭露。這些詩如果是用來進諫的,其方式筆者以爲都並不委婉曲折,不是後來《毛詩大序》所謂的“主文而譎諫”,而是正諫。

另有一些貴族卿大夫的作品,如《小雅》中的《正月》、《四月》、《北山》、《無將大車》、《小明》、《何草不黃》等詩,或感時傷亂,或痛恨勞逸不均,或述說行役之苦,或抒發對命運的憂懼,都在個人的感懷中表達出對社會政治的見解,又沒有直斥君主的過失。如果用它們來作諫書,那麼若稱之爲“譎諫”,是應該能夠成立的。但是這種作品在怨刺詩中所佔的比重並不是很大。

從上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知道,《詩經》作爲先秦時代的重要典籍,與當時的政治是有很密切的關係的。其中的部分篇章,是可以用來勸諫君主的。這是當時的一種政治傳統,也就是“獻詩”。關於獻詩說的記載,最有名的要數《國語?周語上》中“邵公諫厲王弭鎊”一節裏的那段話了:

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朦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晉語六》裏也說“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聽於民,於是乎使工誦諫於朝,在列者獻詩,使勿兜……”另外,《楚語上》裏楚左史倚相追述衛武公故事一節和《左傳?襄公十四年》師曠對晉侯說的話裏,也有與上引兩段相似的記載。它們都說明了這樣一個史實:周代的貴族卿大夫有義務以獻詩的方式來對君主進行勸誡,使他能夠更加英明地處理政事。

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勸諫在《詩經》中並不是無處不在的。《詩經》中的精華部分一160首“國風”,大多是民間的歌唱,難與政治勸諫拉上多少關係。正如何休在《春秋公羊解詁?宣公十五年》中指出的“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朱熹《詩集傳序》也說《國風》“多出於里巷歌謠之作,所謂男女相與詠歌,各言其情者也”。在人民的生活中,當然也會受到階級壓迫和無道政治、戰亂等帶來的苦難,所以他們的歌詠當中也就自然有一部分怨刺上政的篇什了。《唐風?秋杜》、《王風?兔爰》、《小雅?苕之華》等詩是下層人民在荒亂年月中的痛苦呻吟,決非爲勸諫而寫作。而《邶風?新臺》、《齊風?南山》、《魏風?碩鼠》等詩,則是直接揭露統治者的醜惡嘴臉。《鄘風?相鼠》則更進一步,痛斥喪盡廉恥的衛國統治者:“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這就與相傳是夏桀時的“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有着精神上的一致性。在這些詩篇中傾瀉而出的,是人民對統治階級的.不滿、怨恨和詛咒,截然不同於獻詩的公卿大夫的憂慮和痛心。這是由他們各自不同的階級立場所決定的。

上述這些作品本身的創作意圖,絕不是爲了勸諫。如果說它們在客觀上能夠起到勸諫的作用的話,那也是被採集到朝廷以後,作爲“觀民風”的材料而引起統治者的戒鑑了。這就和周代的另外一個傳統一“采詩”相關了②據說周代設有“行人”一官,專門負責去各地采詩。《漢書?食貨志》也說“孟春三月,羣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於路以采詩,獻之大師,比其音律,以聞於天子。”何休在《春秋公羊解詁?宣公十五年》中寫道“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鄉移於邑,邑移於國,國以聞於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戶,盡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統治者透過這些採集上來的詩觀察民情,考正政治得失?。這其實是一種比較原始的資訊反饋的方式。瞽、瞍、樂工們拿着這些詩篇,在君主身邊經常誦讀或歌唱,希望他們能夠從中瞭解下情,從而在施政時能夠更好地協調各種關係。這就是所謂“諷誦”。

“諷”字的本意就是朗讀、背誦。《說文》:“諷,誦也。從言,風聲。”段玉裁注“《大司樂》:‘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注:‘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倍同背,謂不開讀也。誦則非直背文,又爲吟詠以聲節之。《周禮經》注析言之,諷、誦是二;許統言之,諷、誦是一也。”瞽、瞍們諷誦的詩篇,有采來的,也有獻上的;有風詩,也有雅詩;有本來就是爲勸諫而作的詩,也有並無政教目的的詩。誦讀前人作的勸諫詩,巳經不是原始意義上的進諫了,而諷誦民間採來的風詩,就更只是提供給君主一個“斟酌”的材料罷了。即使這些風詩在諷誦的過程中對統治者產生了警戒的作用,這作用與詩人最初的本意也是脫鉤的。所以,“諷”、“諫”最先是完全不同的兩個詞,“諫”的本意是“直言規勸”,就詩來說,它是一部分獻上的詩的創作目的,而“諷”只是一種用詩的方式。由於諷這種方式比較幽隱,比諫更爲委婉,不傷君臣間和氣,所以逐漸受到了統治者的重視。特別是在漢代大一統的封建專制政體下,帝王的尊嚴不容冒犯,諷就更得到了推崇。與此同時,“諫”的外延不斷擴大,諷最終就被當成了諫的一種,其字義也發生了轉移,接近於《詩大序》所謂的“譎諫”了。於是漢代就出現了“諷諫”這個詞。

下面我們就從政治史的角度,來看看“諷諫”是怎樣一步步得到提倡的。

二、進諫方式的改變

在比較早的時候,進諫是比較直截了當的,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這也就是“諫”字的的本義。我們來看看古代典籍中對“諫”字的解釋:

《說文?言部》“諫,證也。”

《廣雅?釋詁一》“諫,正也。”

《廣韻?諫韻》“諫,直言以悟人也。”

《周禮?地官?保氏》“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鄭玄注“諫者,以禮義正之。,’

從這些解釋中可以得知,“諫”字最初的意思就是以直言教正別人,教正的對象也是比較普遍的,沒有特別的規定。直言相諫,是原始初民勸諫活動的基本形態。後來,“諫”開始有了比較明確的指向,主要指地位低的人勸諫地位高的人,尤其指臣諫君或子諫父。在實踐中,人們發現正言直諫並不一定是最好的進諫方式。一方面,它不一定能夠取得最佳效果;另一方面,它甚至會使進諫者陷於危險之中。畢竟,忠言逆耳,良藥苦口,沒有幾個人是願意聽揭自己短處的話的,從小便養尊處優、頤指氣使的君王,更是如此。如果這位君王德行、脾氣好一點的話,即使不接受意見,也不會報復進諫的人;但如果碰上了暴虐無道之君,那麼進諫的人就危險了。關龍逢直諫夏桀,比干極諫商紂王,春秋時期泄冶諫陳靈公,伍子胥諫吳王夫差,都慘遭殺害。所以忠臣並不是好做的。在道與勢的直接對抗中,以執持道義一方的悲壯失敗而告終的情況,是非常多的。

理想、道義與殘酷的現實,形成了劇烈的落差,這促使人們深入思索處世之道。在對政治的熱情、對國家的責任心與對自身生命的珍惜之間,怎樣找到一個平衡點,是很多人都在考慮的問題。《論語?子張》記子夏曰“君子……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爲鎊己也。”主張勸諫的深入程度要與君主對進諫人的信賴程度相適應。荀子則對這個問題有更細緻的論述。他在《荀子?臣道》中,一邊極力闡說諫、爭、輔、拂之臣對於國家的重要性,但同時又主張大臣在侍奉不同的君主的時候,應該採取不同的態度和策略:

事聖君者,有聽從無諫爭;事中君者,有諫爭無諂諛;事暴君者,有補削無撟拂。迫脅於亂時,窮居於暴國,而無所避之,則崇其美,揚其善,違其惡,隱其敗,言其所長,不稱其所短,以爲成俗。

這裏,就不僅僅是對道義的執守,也有着權宜保身的策略了。

荀子論述的,是比較籠統的與國君相處的臣道,而探討具體進言方式的,則以韓非子爲最有心得了。他寫了一篇著名的《說難》,以明諫說君王的困難。他列舉了諫說中種種表面的和潛在的危險,認爲必須先小心謹慎地獲得君主的信任,然後才能暢所欲言。“有愛於主,則智當而加親;有憎於主,則智不當見罪而加疏。故諫說談論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焉。”韓非子最後還舉了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夫龍之爲蟲也,柔可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嬰之者,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

韓非的論說雖然極爲精闢,但他自己最後卻被讒死在秦國獄中。司馬遷在《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嘆息說“然韓非知說之難,爲說難書甚具,終死於秦,不能自脫。”洪邁《容齋隨筆》也寫道:“韓非作《說難》而死於說難,蓋諫說之難,自古以然。”韓非的個人悲劇,是有着深刻的象徵意義的。

鑑於人主的“逆鱗”不能觸動,那麼人臣在進諫的時候,必須尋求比直諫更好的方式。怎樣揣摩君主的心意,既不傷害他的自尊心和虛榮心,不觸怒他,又達到勸諫的效果,是很多人曾經致力探討的問題。在很早的時候,這樣的嘗試就巳經開始了。春秋時期,就有很多機智的大臣用委婉含蓄的語言,來對君主進行勸諫,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國語?晉語八》記載了一個很有趣的故事:

平公射鴒,不死,使豎襄搏之,失,公怒,拘將殺之。叔向聞之,夕,君告之。叔向曰:“君必殺之。昔吾先君唐叔射兕於徒林,殪,以爲大甲,以封於晉。今君嗣吾先君唐叔,射鴒不死,搏之不得,是揚吾君之恥者也。君其必速殺之,勿令遠聞。”君忸怩,乃趣赦之。

叔向正話反說,表面上贊成晉平公的荒謬行爲,

實際上卻諷刺他自己無能而遷怒豎襄。晉平公也感到很慚愧,只好放了無辜的豎襄。在先秦時代,像這樣精彩進諫的例子很多,從中體現出的進諫方法也很多樣,限於篇幅,這裏不再贅述。

春秋晚期,王綱解紐,禮崩樂壞,傳統的宗法血緣制度開始鬆散,官僚政治的客卿制開始逐漸取代世卿制。秦並六國之後,建立了空前龐大的封建帝國。秦始皇作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使中國的政治結構產生了巨大變化,君主專制制度完全建立起來,皇帝的威嚴遠逾前代任何君王。秦始皇純用法家思想,鉗制輿論,焚書坑儒,斷絕言路,奮其私智,“獨夫之心,日益驕固。”下情不能上達,使得社會矛盾迅速激化,秦朝很快就滅亡在農民戰爭的熊熊烽火之中。

代之而起的漢王朝,在革除了秦之弊政後,卻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秦代的那一套官僚政治體系。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使皇帝更加高高在上,不可冒犯。而且,此時的君臣關係,也發生了重要的變化。周代宗法制下君臣之間的親戚關係,在秦漢時代巳經不復存在。“親親”對於“尊尊”的制約作用,也基本上消失了。在西漢前期,純用文法吏,戰國時代新興起的“士”在政治上完全不被重視,地位非常之低。隨着強大的諸侯國勢力被逐一消滅,四海歸一,諸侯-遊士時代在景武之際徹底終結,士人不再像先秦時代那樣能夠自由地奔逐於各國之間,合則留,不合則去;而是隻能依附於中央王朝,除此別無出路。④由於此時的情況巳經變爲士人對皇帝的單方面依附,所以在先秦時代士人與君主之間那種師友的關係很難看見了,基本上只剩下了上尊下卑的君臣關係。古老的師道,在漢代也大打了一個折扣。在漢朝,雖然進諫不如在秦朝那樣危險,但是比之先秦時代,是要危險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