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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溺愛兒女散文

散文1.44W

“兒女沒成家時跟父母是一心的,一旦結了婚,就開始分心眼兒了。”

不該溺愛兒女散文

這段話是一個朋友不無傷感地跟我說的。

我不知道是他的切身體會,還是他“沒吃過肥豬肉卻看着了肥豬走”的感慨。

不管是發生在誰的身上,我都覺得這是很正常的現象。

爲人父母的,也都是父母的兒女,請問問我們自己在擁有了自己的小家了之後,還跟父母一個心眼兒麼?是不是都得在顧及好自己小家的前提下,纔去盡力做回報父母的事情的?反正我是,我再對雙方父母好,也是在不影響自己的家庭正常狀態的前提下,去孝敬他們的。

對父母有責任,對自己建立的家也同樣有責任,兼顧好了才行,偏頗了,就必然產生一些問題。

兒女從自己有了小家,就從父母的家裏剝離出來了,既然建立了家庭,就該對家庭負責,負責就必然得以自己的家庭爲中心,用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的一切可能的形式,加以維護,不然,都有了自己的小家了,還什麼都不分,賺的錢都拿去送父母,所有的好的東西都統統地拿去父母家,那麼,他們自己就得家將不家,也就是素常見到的那些,與父母一家不一家兩家不兩家的亂七八糟的狀態。

如果是獨生子女的還好些,如果是多生子女,還會因爲結婚了卻還跟父母參合、分不清楚,而發生財產的糾紛。小則影響親情,重則可能都得鬧上法庭。

如果父母什麼都離不開兒女,或兒女根本沒有獨立的能力,那麼幹脆就不讓孩子成家算了。既然讓兒女出飛了,就得撒手,不要伸手干預不該管的,也不能求全責備地把手伸得太長。

兒女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用人財物去經營,不是用空氣和嘴就能做到的,所以,別一見了兒女“分心眼兒”了,就失落了,甚至耿耿於懷。其實,兒女如此分心眼兒,是想讓自己過出個樣子來給父母看,從而讓父母放心,而放心,是所有愛孩子父母的共同心願,兒女跟你都這樣保持一致了,當然不是分心眼兒而是一心一意,只是方式變了罷了,得學會適應。要說,這變化也是由父母希望和驅使而產生出來的。在兒女沒成家甚至不能自食其力時,錢物之需要,都由父母供給,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當然不用兒女爲孔方兄費腦子,都不用動心,當然就不存在分心眼兒了。如果已婚兒女,對於自己的錢一分不留地都給了父母,他們自己的家怎麼維持?

也正是因爲兒女一順從、一擎現成的,就十幾或二十多年,父母對這個狀態習慣了,纔在情況突然變化了的兒女成家時刻或者後來一個時期,覺得很不適應,也纔會認爲是兒女翅膀硬了,不和自己一心了。

此時此刻,想不開的父母,又更容易認爲,千萬要給自己留個心眼兒,不能把存款一股腦兒都給兒女。

這裏還是得提到開頭那朋友說的話:“一定記住,不要把錢全給兒女,誰有不如自己有,等到張嘴朝他們要可就不易了。”

對於這個說法,我的觀點是,首先,如果家長把所有的錢在自己還健康的時候、還活得好好的時候,以爲留着錢沒啥用,腦袋一熱,就都給了尚不需要如此傾力幫扶的兒女,這本身就說明,父母是欠考慮的。一方面,這會讓兒女滋生不會過日子的習慣,得之易而失之易,沒有付出汗水和心血,就這麼來的錢,兒女大多不會懂得珍惜。這樣做的父母不是真的愛兒女或者說是不懂如何愛兒女。另一方面,兒女不知道父母是把這輩子的遺產提前贈與了,而會認爲是父母閒置的多餘財產,送給自己就是讓自己支配的享受的,那人家怎麼花當然就是自己的事情了。當這些錢花得差不多了,父母因爲年紀大了,一改從前的健康,突然來了病了,甚至還是得了大病,需要用錢看病了,才發現口袋癟了,存摺的數字歸零了。想張嘴朝兒女要,看到兒女也囊中羞澀的,就張不開嘴。即便兒女也爲父母的病着急,也想獻出孝心,可惜卻沒有那個能力了。該留的過河錢不留,等到了河邊了,卻沒錢又不會游泳的,能怎麼樣?當然是得挺着了。

大多父母都是愛兒女的,這很簡單,高爾基說,這是連母雞都會做的事情,可是,這不是真愛,是溺愛,會愛兒女的,應該是培養孩子好的德行和給他們生活的能力。唯有本領能讓兒女立足一生,至於錢財,即便能贈與的再多,如果兒女沒有德行和能力,他們也會在短時間裏揮霍殆盡,接着就是貧困潦倒餘生。

追究起來,溺愛兒女的家長不是在給兒女造福而是在作孽。

所以,看兒女是否跟自己分心眼兒了,父母是否該給兒女錢,給多少,什麼時候給,都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是一種持家的學問,而不是簡單的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的無關簡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