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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流觴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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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孑立月流觴,清風疏影夜薄涼。千言萬語道不盡,陳事經久思綿長。

月流觴散文

又是一個難免的夜,帶着縷縷憂思,我只身走在鏽跡斑斑的火車道軌上,載着一米月光。擡眸遠望,腳下平行的道軌好長好長,無限延伸,直抵未知的方向,如思念般綿長。

六年了,轉眼間六年的時光悄然而過,不給人絲毫挽留的機會就已將烙印在心底的那段回憶輕輕帶走,遁入九霄,遠離凡塵。

六年了,距離那個寒涼的秋天已經六年了。

正是在那個秋天,我們雖未執手,但已無語凝噎。也正是那個蕭索的秋天,讓愛成泡影,隨風消散。即使多年以後,多次以淚洗面,卻再也回不到那段青澀年少,找不回那段雨季風情。

誰說年少不知愁滋味,誰說年少不懂風中情,誰說花前月下終是夢,誰說青春散場不流傷......愛了雖淺,但刻骨銘心,離了雖簡,但終生留戀。

那一日,我說我們分手吧,你聽後梨花帶雨。

那一日,我說暫時別離,你掩淚輕聲抽泣。

那一日,我說終會重聚,你輕笑死活不聽。

那一日,我說迫不得已,你呢喃不離不棄......

那一日,我們聊了很多,聊了很久,所有話題莫過於暫時分離。相遇相識相知相戀本無錯,錯在我們選擇了錯誤的年紀。

你說,你願意等,我點頭應允,於風中雙雙眉露笑意。

可是,結局呢?卻蒼白的無力。

清風明月,最是薄涼,涼到身心瑟瑟,涼到冷汗淋淋。

月下踱步,沿道軌不斷前行,平行的道軌如我們一般,從此再無交集。

緩步向前,如夜間幽靈,向着自己的巢穴不斷逼近。可是,幽靈有巢穴嗎?誰又知道。

步履沉重,如灌滿了鉛般沉重。隻身夜行,默然曉得,原來一個人的散步也可以如此優雅而漫長。只不過,這優雅中帶着傷,漫長中載着涼,丟了舊時模樣。

或許,六年前的我,散步時是優雅的,或許,如今的我,早已忘了優雅是何種滋味。剩下的,也只是多愁善感,眉頭緊鎖。

多少個暗夜,我不停地反問自己,到底怎麼了?難道一場曇花一現的愛戀就如此輕易的改變了自己嗎?我不相信。

然,事實卻證明,我又不得不信。

曾經的我,是那麼桀驁不馴,那麼靈動張揚,更不知多少次豪言壯志,自己就是一個快樂的精靈,絕不會被外物所擾,一生堅持本心。

呵呵,終究是年少輕狂,書生意氣,到底還是敗給了一段百日的青澀之戀,徹底癲狂。

走得累了,心也疲了,於一處拐角處席地而坐,亦不管地上那厚厚的塵土和凌亂不堪的雜草,坐的那麼瀟灑而輕狂。或許,當一個人渾身疲乏的時候,是可以丟掉自己以往的'原則的,哪怕這潔癖我已經堅持了近二十年。

清風拂面,帶着淡淡清涼。原本是夏季,不知怎得,我竟不自覺間緊抱臂膀,是晉城的夜太過寒涼,還是自己的穿着太過簡單?無從知曉。

可是,別人都是如此穿着,若我再多披一件衣裳,豈不是要惹來路人的嗤笑?

自嘲一番才發現,在這偏僻清冷的荒郊野外,怎麼會有路人呢?真是杞人憂天,天地猶憐。

擡頭仰望夜空,不知何時風已吹走了陰霾,皎潔的月光豁然灑下,整個天地間好似披了一層淡淡的白霜,潔白如雪,晶瑩如星。

傾身相投,任憑月光穿透我的身體,將心底的某處照亮,不知月光是否有靈性,是否已經發現了那裏早已千瘡百孔,疤痕累累。

因爲,在無盡的輾轉難免的夜晚,傷好了又裂,裂了又好,好了又裂,如此周而復始,如此循環往復,怎能不遍體鱗傷?

烏雲消散,在如此靜謐的夜晚,最美的便屬那輪明月,月光如水,絲絲清涼。

人人都說睹月思人,一點也不假,隻身站在月下,怎能不思念那個曾經並肩走在月光下的那個伴侶?那個留給自己無數美好回憶的美麗姑娘。

相信緣分嗎?

在這個世界上不論是誰,我相信都或多或少的相信緣分這個東西。當然,我對此更是深信不疑。

在我看來,人之一生最是逃不過的便是緣分和宿命。該經歷的不管多麼不可思議,終究要經歷,該相遇的不管多麼遙不可及,終究會相遇。

我和她,便是跨越千里,在緣分的指引下,在一個小城不期而遇。於此,我不得不相信,這就是緣分的魔力,它就像一條隱形的線,總會將該相遇的人輕輕牽引。而相遇,便只是早晚而已。

往事如煙,隨風消散。可有些往事等真正經歷了,怎能輕易消散呢?

我曾經不止一次勸自己釋懷,可到頭來卻是適得其反,變本加厲。往往將自己弄的凌亂不堪,變得虛僞,變得不實。

在外人眼裏,我是一個時常掛着笑容的天真男孩,然心底真實的苦卻從未向人提起。這並不是說我是一個沒有朋友的人,而是即便有人問起,我也只是搪塞而過,努力隱藏自己。

或許每一個受傷的人都是這樣吧,或許每一個人的心底都有一處無法向人提起的傷。他們情願選擇自己獨自承受,然後,一點一點將其修復,因爲只有自己可以修復。只是不知,這段修復需要多久?是一年兩年,還是一生,因人而異。

八年前,我因爲種種原因來到晉城這座小城,跟着父母在這裏生活。

晉城,一個美麗而優雅的城,雖是後起之秀,但後勁十足,一直快速地發展着,而在這八年裏,我見證了它一步一步地成長。在我最美好的年紀。

本來,後來我是可以不來這座城市的,但不知怎得,我每當放假總想來看看,即使每天不出門,也覺得安逸許多。

我不知道我爲什麼總想來到這個城市,是因爲父母一直就在這裏?還是因爲這裏幾年的生活對這個城市有了感情?亦或者在這裏有一種歸屬感?

都有吧。

但更準確的說,因爲我曾在這裏愛過一個人。因爲一個人愛上一座城,一座她生活的城,一座充斥着我們回憶的城。

如果說來到這座城市註定要與她相遇,那麼八年前的我情願不要來到這個城市,那樣,我就不會經歷那段短暫而傷我徹底的戀情,也不會變的如今這般失魂落魄,魂不守舍。

可是,如果我當初不來這個城市就能逃避這一切嗎?恐怕,結局還是一樣。只是換了一個人罷了,亦或者,陰差陽錯下還會相遇。

青春年少總會經歷一段懵懂無知的戀情,一段簡簡單單平平淡淡的戀情,無需深情蜜意,但卻刻骨銘心。

所以,歸根結底,走不出陰影的是我,這是我的個人問題。一個擁有嚴重初戀情結心理的我,卻始終跨不出這個圈子。

六年了,我還活在自己的世界裏,不願意去面對現實,更不願意去面對往事已矣這個現實。

六年了,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生活,而我依舊止步不前,苟延殘喘,抱着那段回憶不放。其實,那段回憶是美的,只是我想要的太多,亦或者是一種自責。

畢竟,當初狠心說出分手的是我,也活該如此。

還記得她曾經修改的QQ個性簽名如此寫道:我是那麼好的一個姑娘,你卻不懂得珍惜

某個午夜,我無意間看到這句話時,心如刀絞,支離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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