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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與情人節-雜文隨筆

隨筆1.62W

“七夕”是我們中國傳統的節日,是一個悽美的愛情傳說。說起牛郎織女,記得小時候經常看《天仙配》。劇情至今歷歷在目,那種門第觀念對愛情的殘忍,是封建制度對純潔愛情的不人道。也是經常發生在我們生活中的悲劇。每年的“七夕”前後總是陰雨霏霏,人們也總是嘆息“牛郎”和“織女”鵲橋相會,天地動容,淚流成雨,如何不忍割捨,如何訴說衷腸。如何生離死別,讓人無限遐想。

七夕與情人節-雜文隨筆

8月17日都市報有這樣的記載;中科院紫金山天文臺研究員王思潮說,“牛郎”與“織女”是民間的一種叫法,其實在天文學上“牛郎”星的中文名爲河鼓二,而“織女”星稱爲織女一,他們分別是天鷹座和天琴座的亮星。

王思潮介紹,在晴夜,可找一處不受城鎮燈光影響的安全地方,在萬籟俱寂的夜晚,擡頭仰望,在頭頂附近,銀河中間與兩邊有3顆明亮的星星,其中最亮的一顆呈青白色,它在銀河西北邊,這就是“織女”星。“織女”星的下方有4顆較暗的星,組成小小的平行四邊行,它們就是神話傳說中“織女”編織的美麗雲霞和彩虹的梭子。另一顆亮星在“織女”星的南偏東,既銀河的東南邊,他就是“牛郎”星,在他兩邊的兩顆小星叫扁擔星,傳說中是“牛郎”挑着一對兒女。

王思潮表示,理論上說,“牛郎”與“織女”的相會是非常困難的。根據現代天文學觀測及測算結果,“牛郎”和“織女”這對有情人相距16光年(一光年約等於10萬億公里),即使“牛郎”給“織女”打個電話,“織女”也要等到16年後才能聽到。

2月14號的“情人節”是西方的節日,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們國人把它叫的山響,誰想過“情人節”那是個人的權利,別人無可非議。過就過吧!誰也不礙誰的事。但又是誰把

“七夕”說成是我們中國的“情人節。”讓人感覺有點牽強,彆扭。純粹是對情字的'玷污。其實,很大程度是商家炒作的結果,爲了盈利嗎!說到底還是2月14號逼出了7月7日。說到“情人,”難道夫妻不是“情人”嗎?即是愛人又是情人,一兼兩職,有何不好,有何不妥。何況沒有情怎麼就到一起了。現實生活中的情人好象是有點味。現代社會,誰也說不準自己不在婚姻以外遇上自己喜歡的異性。隨着喜歡的發展,或許就變成“情人”了。因爲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怎麼去對待,怎麼去相處,怎麼去認識。純屬個人的隱私和個性及道德的範疇。要嗎怎麼說每個人有自己的隱私呢!就好比“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情色之間就一念相隔,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在情字面前,隨心所欲,絕非自然。“君子貪色,貪之有度。”無論是“情人節”還是“七夕”也絕非能在一天之間或是一時之間讓愛有多偉大,有多深刻,有多浪漫。愛了,生活就更加燦爛更加絢麗。有情了,生活就更加甜蜜,更加和諧,讓愛和情在生活中實實在在的孕育果實。在點點滴滴中體會愛的魔力。別讓情的泛濫,情的放縱讓自己的親人痛苦,讓自己的生命在痛苦中延續。其實,在現代的現實中,不如把“情人節”改叫“警示節”!因爲有太多的關於“情人”的慘痛的例子讓我們深思和感嘆!